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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他第一次于高处眺望时,楼底的马路没有那么拥挤,漂亮到可以反光的轿车也没有那么多。没有那么繁荣错杂的高楼大厦,也没有隔不了几十米就设立的一个红绿灯。

    那时候的蝴蝶城是混乱的,不是帮派势力不兴起,而是没有龙头,无人管辖。到处都是打砸抢,走在路上还不敢拿着电话打,就怕说不了两句就有人一把抢走,甚至连带着胳膊带包都掳了去。

    到了晚上十二点,女孩子也不敢单独行动。那些面包车就停在你看不见的拐角,不知什么时候会刷拉一下冲过来,直接把人往车上拽。

    他看得到到处都是醉酒的流浪汉,看得到艾滋病的发病率在全国居高不下,看得到沿着主干道开设的诊所里每天都会帮人取着弹片,偶尔还会招待一两个衣着光鲜的,凑到他们耳边说——有,可以换,如果你要,我们帮你插队。

    可现在阿胜看到了什么,看到了一派繁荣和整洁。

    自金爷上位到洪爷交替,再到洪爷规范四大辖区,小城收罗周边变成大城,他们便把所有污秽的东西移到暗处,订立条约,按章收费,还给普通居民一个平安舒适的蝴蝶城,也给所有帮派的兄弟一口饭吃。

    这个城是阿胜看着它改变的,是他跟着兄弟们一天一天打下来的,而今要他对那些蚕食着胜利果实的蛀虫熟视无睹,甚至让所有为建立当下秩序的兄弟回家——不可能,即便阿胜会被砍死在街头,他也绝对不会把这里拱手让出去。

    “你搞死熊猫的时候,你就已经背叛坤总了,不是现在才背叛的,”阿胜转过身来,面无表情地望着葱花,“你是鬼啊,葱花,你说吧,你当初收了洪爷多少钱。”

    这话一出,葱花脸色骤变。

    他马上想抽过扎在哈密瓜上的水果刀,但阿胜比他更快一步,拔出枪指着他,点了点枪口,示意他把刀放下。

    “好好说话,”阿胜说,“我再决定你跟不跟洪爷一起死。”

    第48章

    葱花说了,他必须得说。

    他那么怕死,身后还跟着他的孩子,他不说就是让全家没命,让等会回来的老婆也没命。

    他说他不是故意的,那时候洪爷找上他,他也没料到会这样。他们拿自己的孩子做要挟,他怎么可能不妥协。

    钱有,多少有一点,但没想过伤害坤总,毕竟熊猫死了,只不过让坤总稍微缓一缓崛起的进程,他没有想过真正把蓝莲帮搞坏。

    洪爷不想让蓝莲帮起来的心思,和不想让外来帮起来是一样的。只不过不打笑脸人,坤总一直进贡,让洪爷找不到打压的理由,但偏偏坤总在警局往上爬又是谁都看到的——“洪爷怕他爬得太快,真让我们蓝莲帮呼风唤雨,回头来不是整他还能整谁。”

    “所以你牺牲掉熊猫,”阿胜说,“你怎么没想过牺牲我呢?”

    “我哪敢啊!”葱花扑通一下坐回原位,苦恼地抹了一下额头的汗水,“胜哥,你势力那么大,我要真动了你,洪爷肯定不会保我,坤总也绝对不会放过我。可是你要知道,洪爷能找我在先,我若是拒绝了,他就会去找熊猫,那……那我还不是死路一条?!”

    当然不是,因为熊猫不是葱花这种见利忘义的人。

    不过阿胜真的有证据吗?没有。

    他知道葱花有问题,也知道葱花总是账目不清,偷偷吞了不少利润,但他确实没有想过葱花真会是洪爷的鬼。

    阿胜是故意唬他的,毕竟一点账目的亏空不足以让坤总严惩他,也不足以作为痛脚被阿胜抓住,不过这样的刺探却得到意料之外的回应,招供出了让阿胜惊讶却又释然的证词。

    阿胜没有让他死在孩子面前,他让他跟自己走,走到小区外后,在一条巷子里结果了他。

    如果葱花没有害死熊猫,或许阿胜还会想着把他逼退再饶他一命,软硬兼施,威逼利诱,葱花便会知趣地离开。毕竟葱花还是有点小聪明的,不然也不会把小小的地盘榨出那么多的油水。

    可如果他真的是叛徒,那就没有这种必要了。阿胜给得起的钱,坤总也给得起,火炮也给得起。与其放着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变脸的鬼活着,还不如直接弃掉。

    阿胜从巷子离开,通知美芽过来善后。

    他绕了几条巷子,又抽了一根烟。

    他的手上还沾着一点鲜血,那是让葱花背对自己跪下并开枪时溅上的。

    他在衣服的里衬里擦了擦,掏出手机看了一眼。

    这两个月以来他们和火炮的人交手三次,死了五个人,伤了十几个。火炮的外来帮毕竟比他们能干架,阿胜也早已让兄弟们做好应对一帮狂暴之徒的准备。

    所以几次交火看似两败俱伤,但好歹阿胜守住了自己的片区。

    任哥也很小心,两个月来没给过他一个电话,而是撇清界限,站在云端远远地看着自己和手底的兄弟行动。

    但阿胜知道,葱花一死,任哥则必然要见他,要质问他,责罚他,问他为什么不问过自己的意思,还要试着让阿胜休息一阵,让石头接替阿胜的行动。

    不过阿胜无所谓,他确实需要见任哥一面。他早就做好了应对的准备,而他知道这一次,他将更彻底地忤逆任哥的旨意。

    第49章

    当然,阿胜以为任哥距离自己越来越远,和那个女孩交好就意味着任哥又一次把目光放在了别人身上。任哥是站在高处的人,人往高处走,是必然的结果。

    也正是因为这段日子两人鲜少有交集,所以阿胜根本不知道,他所幻想的一切,其实于现实中根本没有出现。

    任哥确实在和那个女孩约会,他也看到阿胜的所作所为,他知道阿胜对自己的转型提议不服气,也明白葱花的死绝对不是被其他帮派的人仇杀那么简单。

    他需要见阿胜,要等一个机会,将一切说清楚。

    可偏偏那段日子女孩和自己的接触越来越频繁,为了避免自己的领导和女孩起疑,他一直没有办法脱身。

    不过这样的情况直到女孩真的把他邀到公寓的那一天,彻底地改变了。

    那天任哥陪那个女孩喝了很多酒,又顺着街道一路走。

    他把女孩送回了公寓,女孩也邀请他上去坐一会。

    他去了,他知道这是发生某些事情的好机会,可当女孩真的把外衣脱掉,解开线衣的纽扣,再慢慢地朝他靠近,让香水味蹿入他的鼻腔,并把他的头脑弄得晕晕乎乎时,他眼前看到的并不是女孩的脸。

    不是说那个女孩不好,好,很好。干净,整洁,有礼貌,有修养。

    如果换做十年前,她就是任哥求而不得的女神。

    可现在她的双手搂着自己的肩膀,那沉甸甸却瘦骨嶙峋的胳膊若有似无地触碰着自己的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