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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沈先生,顾夫人

    作者:温昶

    内容简介:

    逗比版文案:

    这是一个关于一见钟情,二见倾心,三见定终身的故事。

    沈箴说:在二十五岁之前如果没有遇见她的沈先生,她就去夜店天雷勾地火把自个儿给办了。

    在大街上,在赤条条的大街上,她拉住他:“我们上辈子是不是相爱过?”

    他望着她,突然笑了:“……女士,你是不是对我一见钟情了?”

    文艺版文案:

    这世上有些人是不愿对感情将就的,就正如沈箴所说:那些歪瓜裂枣就不要来浪费我感情了,直接让我遇见一个好的,我们好好过一辈子。

    上帝说:好的。

    每一个执拗的等待都有一个温暖的未来。

    此生何其有幸遇见你,顾锡华。

    第一章

    作者有话要说:开坑八更~以后每周 三更~ 周一,周四,周六~

    第一次尝试写欢脱现文,不足之处多多指正~么么哒~

    喜欢请收藏![害羞]

    沈箴曾说过,在二十五岁之前,没有遇见她的沈先生,她就组团去夜店天雷勾地火,把自个儿给办了。宋清挽在旁边温温润润的笑,沈箴一个羡慕嫉妒恨的眼神飘过去,凉飕飕的说道:“……当然,我也不介意在你们家顾南城找到你之前把你一块儿办了。”老子都恨嫁了还怕被人灭口吗。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只希望二十八年后别又是剩女。

    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沈箴算什么剩女呀!芳龄二十四,大学毕业两年,国企中层。放在一堆软妹子中间,优越感那是必须的啊。

    人都是有比较才有突出的。沈箴和普通妹子们比起来,沈箴完胜;但是,沈箴和身边的妹子比起来,唔……也不算完败吧,就是突然变透明了。宋清挽是谁?宋清挽是陪她从小长玩儿到大的闺蜜,古典美女一枚,套一身白色长裙出去,别说男人了,女人都得流口水。就是这样一枚美女,没过二十二,碰上顾南城,心甘情愿把自个儿给嫁了,现在掉价成已婚妇女。对于顾南城这种眼疾手又快的男人,撇开个人因素不说,沈箴还是挺佩服的。

    至少人家当初追宋清挽的时候,面对一群如魔似幻的情敌,心跳都没乱一下。有个上市公司老板,算是他最大的竞争对手,长得衣冠楚楚,风度翩翩,人家按着常规程序请宋清挽吃饭,话题还飘在“今天的天气真好”这样的开场白时,顾南城带着一脸温润如玉的笑出现了。“好巧。”“是啊,真巧。”“在吃饭?”“嗯,才开始。”“介不介意一起?”“哈哈,当然不介意。”于是此段追求被掐死在摇篮中。让沈箴觉得更绝的是,吃完饭已经华灯初上,上市公司老板极有风度的说“清挽,我送你吧。”顾南城慢悠悠的站起来,笑得一脸风流倜傥,说“不必了,还是我送吧。老是麻烦外人不好。今天这顿饭谢谢王总请了,下次我们一定回请。”于是宋清挽被理所当然的拿下了。

    于是说好一起出嫁的两个人,因为顾南城,宋清挽二十二岁就领了结婚证。沈箴想,说多了都是泪啊。

    眼看沈箴二十五岁的生日就快到了,而她想了念了十多年的沈先生连个影子都没见到,沈箴心里那个憋屈啊。

    “要不今晚去夜店?”沈箴瞅了瞅对面的宋清挽,小汤匙在咖啡杯里搅来搅去。

    “你家沈先生在夜店?”

    “……他在上海的高架上。”

    “嗯?”

    “堵车。”

    宋清挽抿唇笑。

    沈箴哀叹一声,这就是在爱情中受到滋润的女人啊,他妈的一朵莲花也能散发出玫瑰的妩媚香气来。

    “你说,”沈箴正儿八经的望着宋清挽,“我到底在坚持什么。”

    “从你十二岁那年莫名其妙说你将来会遇到一个天下无双的沈先生开始,我就不知道你在坚持什么。”

    “可是我就觉得我会遇到一个顶好顶好的沈先生。”

    “于是大学时你拒绝那么多男生的表白,工作后从不和男同事出去,以至于现在连初恋也没有就是因为你相信会有一个顶好顶好的沈先生出现?”宋清挽远山眉如黛,轻轻挑起来。

    “没感觉啊,妹子。”沈箴长长叹口气,趴在桌子上望着咖啡屋窗外,行人匆匆,灯火辉煌。她怎么就不想找个男生好好谈一场恋爱,但是她不知道为什么,心就像被什么东西锁住了一样,没办法对人产生“荷尔蒙”那种异性相吸的东西。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大学四年,工作两年,以沈箴的姿色和才情,被迷倒的人不在少数,自然表白的人也不少,可是沈箴都一一拒绝了。可能她也可以选择一个不错的恋爱对象,混个几年,知道什么是恋人相处之道。但是,但是什么呢,但是这世上就是有一些人,他们不愿对感情将就。

    沈箴突然就觉得迷茫了。

    沈先生。

    沈先生。

    沈先生……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沈箴在2014年6月13号20:45之前是不相信的,她一直觉得,她对将来的沈先生,应该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的,不可能是一见钟情,怎么会是一见钟情。

    于是她也没想到,有一天她会毫无形象的冲出咖啡馆,只为一瞥。

    今祺在《一如玫红色的蔷薇之于夏日》里说,我多想从此进入,直达他的心脏,在那里留下自己最真的一滴眼泪。如果那样,千万年之后,当他心有所动,就一定还能记得我,记得我这样安静而深情的爱过他。即使时光如水,日月苍白,我的眼泪仍可以保有光滑,成为他心中最后一片暗涌。

    现在,她心里的眼泪化掉了。

    第二章

    宋清挽看着沈箴噼里啪啦带响一路,像一道闪电飞了出去。

    紫色衬衣,黑色西裤,ferragamo经典款鞋子。一个愿意注重脚的男人,必然是一个对生活以及生活方式有独到见解的人。他长得并不帅气,没有一张可以让一个女人看一眼便会爱上的脸,稍显凌厉,但也不能说没有温和,你可能会在人群里见到他,然后转眼忘了他。就是这样一张没什么特点的脸,沈箴见了第一眼,心动了。

    有些人的样子或许并不出众,但他总有一股力量,让你明白他并非池中之物。

    或许,换个专业名词,它叫气场。

    二十秒,沈箴过完马路,站在他面前,心跳像不是自己的,直直的望着他。

    他注意到她,看见她微微喘气,粉白鼻尖上有一点细细的汗珠,那双沉静的眸子里透射出的目光,赤诚而直接,望着他。

    顾锡华微微闪神。

    “我们上辈子是不是相爱过?”沈箴问。

    不是我们上辈子有没有见过,不是我们上辈子认不认识,而是我敢肯定,上辈子我们一定是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