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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娅头发:“有时间带叔和婶来我家玩。”

    刘娅比李拾光大一岁,李博光对她也跟对李拾光一样,当妹妹的。

    “哎呀,不许弄我头发!你可真讨厌!”刘娅羞恼地将头上的大手搬开,推着他的胳膊:“快走吧快走吧,被那女人追来你就走不掉啦。”

    第64章

    第18章

    “清泓清泓。”

    图书馆内, 李拾光小手指悄悄勾了勾他的手心。

    “嗯?”徐清泓从书本中抬头。

    他们力学系有句话叫‘大一高数学不好,以后兵败如山倒。’从大一开始, 他们的课业就非常繁重, 除了和李拾光待在一起的时间,他大多数时间都泡在图书馆。

    “我哥哥要来京城看我,他想看看你。”她小声在他耳边说, 呼出的温热的气息洒在他耳蜗, 带来一阵战栗的酥麻感。

    “什么时候到?我们先把住处安排好。”徐清泓一只手握笔, 一只手在下面牵着她的手。

    “四天后。”

    “嗯, 到时候我们一起去接他。”他捏捏她的手指。

    李拾光瞄了一眼他面前的书:“难吗?”

    “不难,这些都是基础, 习题册的题做了, 记住几个公式就没问题。”他说的轻描淡写。

    对他来说确实不难,从小耳濡目染的接触,很多东西他在初中就掌握了, 他现在看的实际上大二的课程。

    “加油。”她轻声说。

    给他安排住宿的时候, 才发现在京城没有房子很不便,只能在学校附近的招待所里订了个房间, 以后爸爸妈妈想过来看她, 也这样住在外面吗?

    订好房间后, 李拾光就拉着徐清泓在周围四处看看, 想买个房子。

    李拾光前世对这附近其实并不熟,但也知道此时这里很多小区都还未建。

    两人只是随意看了看,主要还是等李博光过来, 交给李博光来处理。

    她现在课业繁重,每天被韩教练抓着训练,累的跟条狗一样,哪里有时间再去找房子。

    正好可以给李博光找点事情做。

    从深市到京城,乘坐绿皮火车哐当哐当经过漫长的八十个小时,李博光终于来到了京城。

    他来之前给妹妹打了电话,说了上车时间和火车上的时间。

    李拾光大致估算了一下时间,和徐清泓一起去火车站接他。

    李博光一下火车就看到站在妹妹身边,和妹妹手牵手的小白脸。

    说是小白脸,因为军训的缘故,皮肤晒黑了许多,即使经过这段时间恢复,也只是小麦色而已,头发从一寸长的军训头稍微长长了些,成为两寸头,他眼神温润中透着坚毅,一看就知道是个内心很坚定的人。

    “哥!”李拾光朝他猛挥手,“看哪儿呢,看我!”

    李博光看到妹妹第一件事就是摸她头:“长高了。”

    那语气,简直和小朋友说话没区别。

    李拾光愤愤地将头上的大手往下扯,“哎呀,别摸我头发,都给你摸秃了!”这个动作他都做了十几年了,怎么还做不腻?小时候还给她哥剪过秃顶。

    那时候电视机刚出现,他爸是搞机械修理的,机械厂里的第一台电视机坏了,叫他爸来修理,因为只是一点小问题,很快就修好了,他爸修好后没有立即还回去,而是让家里两个孩子过了下瘾,看了两天,大她四岁,正值狗都嫌的年纪的李博光指着电视里面只在头顶留了一小撮毛,长的贼可爱的童子说:“飞飞,我给你剪头发吧。”他指着电视机里的童子:“剪的和他一样可爱。”

    当时李拾光才三四岁,懂个啥?小脑袋乖巧地点了点:“好。”

    于是就坐在小板凳上,被李博光左一剪刀,右一剪刀,将头上扎着的两根羊角辫齐橡皮筋根部给咔嚓掉了。

    等李爸李妈回来,看到的就是一头跟狗啃过似的发型的李拾光。

    那头发,真是一言难尽,扎也扎不起来,散着吧,又实在辣眼睛。

    李爸李妈逮到李博光就是一顿男女混合双打。

    这件事李爸李妈现在还记得呢,李拾光自己也是有印象的。

    从此之后李博光就对李拾光的头发着了迷,找着机会就想给她剪一剪,揉一揉,她头发又细又软,手感好极了。

    李爸爸是看到他想动她头发就揍他。

    那么小的孩子,拿个剪刀,戳着妹妹了怎么办?

    从小到大李博光看到的在别人家都是重男轻女,在他们家,他就跟不是亲生的一样,说起来都是泪。

    “你都二十二了还能长个,我才十八,凭什么不长个?”她皱皱鼻子,恼怒道:

    是的,李拾光的身高还在往上串,现在已经比前世高了两公分。

    和妹妹聊完,李博光就将目光注意到徐清泓身上了。

    看着二人牵着的手,李博光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他才十八岁的妹妹,才刚长的亭亭玉立,就被这小子给叼走了,很不爽。

    他将手中的一个小包扔给李拾光:“帮我背着。”

    本想是趁机让妹妹和这臭小子的手分开,他再走到二人中间,将两人隔开,没想到李拾光刚拿在手上,那臭小子就很自然地接过去背在身上了。

    虽然没有成功分开他们很不爽,但看他还有点眼色,李博光心里总算舒服一些,至少不是那种木愣愣不懂心疼人的。

    李拾光看出哥哥吃醋,赶紧亲热地套着他的胳膊:“哥,我先带你去住的地方。”

    李博光怕麻烦妹妹:“随便找个地方住一下就行了。”

    到了招待所,李博光要掏钱付房费,李拾光拉住他:“哥,清泓已经付过钱了,暂且交了三天的房费,你饿不饿?我们先去吃饭。”

    招待所的环境有些陈旧,李博光将包放下,拉开窗帘向外面看了一眼:“那就是你学校?带我去逛逛你们学校吧,我和老爸都没有读大学,去看看你读的大学感受一下。”

    “那正好,我们中午在食堂吃。”

    李博光个子高,身材壮,皮肤白,看着和学校里的大学生没什么两样,但校门卫还是一眼就看出他不是本校的学生。

    因为他长的太帅了啊。

    长的这么帅,又是本校的学生,他怎么可能见过不记得?

    李博光和李拾光一样,都遗传了李家的好基因,长的非常帅,他小时候刚生出来很多人都当他是女孩,长的白白嫩嫩。

    李四伯特别喜欢他,牵着他的小手说这孩子长大肯定有出息,因为在老家有这样的说法:男人的手软绵绵,不是有钱就是有权。

    现在长大了,那双包子似的小肉手已经长成蒲扇般的大手了,一只手就可以抓起篮球。

    他说徐清泓是小白脸,实际上,他比徐清泓白多了。

    不光是长相,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