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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引,让他们查我。”

    冯恒叹气,“但这个年轻人太沉得住气了,还经常反过来若有若无的打探我们,今天甚至问起了我们豹子的事情。李顺不是本地人,他能够把所有的黑锅都丢给你背,你一倒,我独木难支,魏国若派了不仁的主官下来,用不着魏国灭凉,钦汗城的百姓先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而且依我看,这一仗不一定打得起来。”冯恒只能无力地安慰,“不是说兴平公主要和亲嘛……”

    “冯恒,我不信你没有听过那位公主的名声!”刘元宗厉声打断了他的话,“那么一位放荡的公主,除了虚有其表还有什么!只要佛狸伐知道了那是个什么样的女人,不可能宠爱她的!”

    “……”

    又是一阵骇人的沉默之后,冯恒只能虚弱地干咳。

    “咳咳,这个……说不定魏帝就喜欢这样的女人,都是闺秀偶尔新鲜……你莫这么看我,好吧,我知道北凉这步棋很臭。”

    他又有些不好意思地干咳了几声,“咳咳,不过北凉的公主都是一样的做派,至少比起来,兴平公主确实是绝色中的绝色。”

    “为了美人不要江山的君王能有几个?佛狸伐不可能是那样的君主,否则赫连定那样高傲的人也不会归降了魏国。”

    刘元宗冷漠道:“我不信任何人,李顺也好,沮渠蒙逊也好,佛狸也好,我都不想得罪。我只想维持原状,北凉只要不和魏国开战就行了……”

    “谈何容易。”

    “我知道你不会出卖我,你只要当不知道这件事就行了。”刘元宗咬牙,“若真出了事,烦你救救文继,就算是我们兄弟一场。”

    “哎,我还是想劝你,魏国人才济济,说不得……”

    “冯都尉,主上,有要事通传!”

    从前院外高声传来的一声通报打断了两人继续交谈的话头。

    刘元宗整理了下衣衫,又擦了把脸,这才装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的样子打开了前厅的大门,开口询问:

    “发生了什么事?”

    “李使君住的别院被一只母豹偷袭了,那豹子偷偷潜进了李使君住处的一棵树上,跳了窗子进去,把刚入寝的李使君扑伤了。还好侍卫救援及时,性命无碍。”

    刘元宗闻言吃了一惊。

    “什么?豹子?”

    “怎么又是豹子?”

    冯恒也走出前厅,望了刘元宗一眼。

    刘元宗默默对冯恒摇了摇头,示意不是自己做的。

    “只有三只,有一只并不是丽子园的……”他压低了声音,“死的那只是外面抓的,被后来打死和跑掉的那只都是丽子园的。”

    “难道那只豹子记住了李顺的脸和气味?”

    冯恒也压低了嘀咕。

    “我不知道,我把人和豹子都交给李顺了,没道理只有他倒霉。”

    刘元宗也纳闷。

    “李使君那边情况如何?”

    “右边手臂受了伤,虎贲军的军医和一位叫慈心的大师被请去疗伤了。李使君受了很大的惊吓,所以使团里其他几位使臣派人来请二位。”

    刘元宗的下人口齿清晰,有条有理。

    “因为两位在商议事情,所以我让人在外面等了。”

    “哎!”

    冯恒对天长叹了一声。

    看来那位花木兰也不是省油的灯,他就说,能舞出《无衣》的将军,怎么是被动挨打的主。

    恐怕李顺是搬了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所以才吓得要命。

    “走吧,我们去丽子园看看……”

    正如冯恒在逼问自己的好基友刘元宗,袁放也在逼问着同帐的郑宗。

    “说吧,你做了什么。”

    袁放抱着手臂,居高临下地望着郑宗。

    “我不知道你说什么。”

    郑宗皱了皱脸,装作什么都听不见。

    “盖吴受伤那天,花将军把他所有的衣服都罢了,当时人荒马乱,我看你把盖吴的衣服捡走塞到了你装刺猬的筐子里。”

    袁放圆溜溜的眼珠子放着狡猾的光芒。

    “今天早上李顺偷偷派人去找你,晚上就出了事。你去的时候穿着一套宽袍大袖的官服,回来就洗了澡,官服也不见了,不是你干的,还是谁干的?”

    “我说了不是……”

    “你若不说,我就去问将军。你这么做也简单不过,就是想给将军出气。但一般人做了这种事肯定要邀功,你却绝口不提,为什么?”

    袁放步步紧逼,把郑宗逼到了床褥的边沿。

    ‘当然是为了做个好人啊!’

    郑宗心中腹诽。

    ‘暗算别人,差点害人丢了命,算什么好人。’

    “所以你若不告诉我,我就去告诉你不愿意让其知道的将军。”

    袁放调笑着威胁。

    “你放心,我就是满足下内心的好奇,不会告诉别人的。”

    “你不说?”

    “我不说。我乱说就让我变成穷光蛋。”

    袁放指天誓日。

    ‘老子现在本来就是穷光蛋,家产都充公了,钱全是花木兰出的。’

    大概是袁放平时爱财的形象太深入人心,郑宗一时竟被唬住,点点头说道:“那我告诉你,你别这样抵着我,真别扭。”

    就算你长得和善我也不会喜欢你的!

    我现在只喜欢花将军!

    袁放喜笑颜开地退了几步。

    “盖吴身上被淋了幼豹的血,所以才被几只故意放出的豹子追的不死不休。将军身边有虎贲军保护,那些畜生不可能得手,可以说,先逃的那只母豹是最聪明的,也是最隐忍的,它才最可怕。”

    郑宗有些得意地说:“但李顺就不一样了,他只有几个随身保护的侍卫,而且由于他每天晚上都要招女人伺候,侍卫和随从都不敢离主室太近。我注意到他住的地方风景最好,但相对的,那院墙就不高,四周还有为了荫凉而种的大片树木……”

    “你真是……”

    “所以我把盖吴的衣服捡回去了以后小心绞碎成了细屑,尤其是有豹血的那几块,全部都留了下来,塞在官服的袖袋里,放在酒坛子旁边。”郑宗昨日并不是主角,所以不见了也没人注意。

    “那筐子里的刺猬有染了豹血腥气的都被我剪了刺,其余的我全趁昨夜大家喝酒的时候把刺猬沿路丢进了李顺住的院子,然后又去林子里捡了一些丢到将军的营帐里……”

    “呃?为什么要丢到花将军的营帐里?”

    袁放傻眼。

    “因为陈节白天看到我捡了刺猬,而将军喜欢小刺猬,他放了我没放,第二天我没办法解释刺猬去哪儿了。”

    郑宗继续解释。

    “早上我去见他,偷偷把沾了豹子血的刺猬刺抛到李顺府主室的各处。那刺猬刺我修剪过,只留了刺尖,又小又细,李顺坐卧不免会扎到一些,就留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