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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奚时看着他抬起手,缓慢地解开衬衫上的第一粒纽扣,很奇怪,他现在不管做什么动作,都透着一股极致的迷人,好像这个世上,没有人能做的比他还要好看。

    她一边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的动作,一边回答:“吃了,但是又饿了。”

    盛林野似乎是笑了一下,“想吃什么?”

    “小龙虾。”

    “走吧。”

    ……

    但是第一站并不是龙虾馆,盛林野先带陶奚时去了商场,这个点的商场处于高峰期,灯火通明的商场人声鼎沸,异常热闹。

    他对这里的商场并不熟悉,直接走进最近的一家服装店,随手给陶奚时挑了一套衣服以及一双平底鞋。

    真的是随手一挑的那种,反正在他眼里,陶奚时身上就算是披着麻袋也是最好看的仙女。

    这家服装店里的衣品还算不错,卖的是品牌女装,陶奚时试了试,看着尺寸也正合适,她也不挑,准备去付钱。

    被盛林野一把拉了回来,在她试衣服的时候他已经把钱给付了,这会儿也不顾虑旁人在场,把她扯怀里低声警告:“下次再敢自己付钱我收拾你了啊。”

    旁边两个导购员捂嘴偷笑。

    陶奚时抿唇笑,“知道了。”

    “但是……”她停顿了一下,眼里笑意不退,“我挺想看看,你是怎么收拾我的。”

    盛林野捏着她的脸,勾唇笑得有点坏,“那今晚试试?”

    陶奚时怔一秒,从他这个笑,和这句话的语气,像是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脸颊立刻红起来,拍开他的手,斥道:“流氓。”

    他眼神无辜:“我说什么了?”

    “你别说话。”

    陶奚时拎起换下来的礼服和高跟鞋快步走出去,盛林野在后面追得很紧,他本就腿长,跟上她的步伐轻而易举,很虚心地求教,“阿时,我说的话有什么问题吗?”

    “没问题。”陶奚时佩服他的厚脸皮,脚步不停地继续走,“是我理解有问题,行了吧?”

    “那就是我的问题。” 盛林野马上把错全都揽到自己身上,去拉她的手,“你没有任何问题。”

    陶奚时躲开他的手,“知道错了吗?”

    “知道了。”

    “改不改?”

    “改。”

    盛林野乖得不行,她这才把手重新伸过去,让他牵着,他低笑一声,用十指紧扣的那种握法,挺用力地牵着。

    ……

    陶奚时吃东西的口味偏重,尤其爱吃辣,而盛林野口味就偏清淡,她吃小龙虾的时候他大多数时间只看着,偶尔接几个工作电话,讲些她听不懂的内容。

    盛林野这次回来,打算待久一点,他已经尽量把一些工作延后,基本每晚都开视频会议,能在电话或者视频里解决的问题,都尽量一并解决了。

    之前高强度的工作折腾的够呛,现在也不能完全闲下来,再等一阵子回去,又是数不清的账等着他处理。

    但是,他看着眼前专注剥龙虾的陶奚时,她的妆刚才去洗手间卸了,一张素净白皙的脸在灯光下会发光似的,眼睛又大,鼻子又挺,唇色嫣红,怎么看怎么好看。

    为了她,做再多也都值得吧,哪怕她并不知道,他在她看不见的地方,付出了多少的努力与心血。お筷尐 說 論 壇

    思绪正出神,眼前突然出现一只剥好的龙虾,被她用筷子夹着递过来,眼睛很亮,“你怎么都不吃?不饿吗?”

    筷子又往前伸了一些,他张口接下,眼神始终在她脸上,她又低头去剥龙虾。

    吃完这只小龙虾后,盛林野突然觉得,辣的食物也并不是那么难以下咽,味道甚至不错。

    陶奚时吃东西很慢,又照顾着不愿意动手的盛林野,这顿饭结束后,已经是深夜了,街道与饭前相比,冷清了不少。

    大概是因为饿了太久,陶奚时吃得比以往的饭量多出许多,盛林野陪她走路消食,在深夜的街道,灯红酒绿的背景之下,他走在她身边,揽着她的肩,让她突然生出一种恍然如梦的感觉。

    美好得有点太不真实了,仿佛是一碰即碎的泡沫,小心翼翼,不敢惊动。

    安静走了一会儿,盛林野突然问:“喜欢翻译这份工作吗?”

    “还行吧。”陶奚时想了想,“说不上喜欢或者讨厌,不反感这份工作,正好又和专业对口,很适合我现在的生活节奏。”

    “我记得,你好像学过琴?”

    “嗯。”

    陶奚时有点疑惑,他怎么会知道她学过琴,但是随即一想,她的祖宗十八代估计他都比她清楚,也就没什么疑问了。

    “以前和我妹妹一起学过钢琴。”

    “后来为什么不弹了?”

    陶奚时沉默下来,步伐也明显缓慢了一些,但是很快,她马上就从那个状态中出来,这样回答:“一个人弹没意思。”

    盛林野的声线依旧很低,“喜欢弹吗?”

    “挺喜欢的。”

    她没什么兴趣爱好,那时候弹琴是她唯一擅长的,最开始因为是陶父眼看她越来越野,所以逼着她去学钢琴,她有这方面的天赋,当时琴行里的学生中,她学得最好,后来弹着弹着,不知不觉中就喜欢上了。

    盛林野微侧过头,将她脸颊边的碎发拨到她耳后,又问:“想开一间琴行吗?”

    今晚他的问题都有些莫名,陶奚时不解地看着他,“为什么这么问?”

    “阿时。”盛林野先喊了一声她的名字,看着她的目光浸满了温柔,能腻死人,他说:“我希望你能在有限的生命里,肆意妄为地做自己喜欢的事。”

    过去他总觉得人生无趣至极,直到遇见她,就好像找到了生命的意义,每一刻的光阴都不愿意虚度,想要将这不完美人生过得有意义一点,再有意义一点。

    更想让她过得开心自由,能一直做自己喜欢的事,做任何事都不要有所顾忌,随心所欲就好。

    ……

    陶奚时听明白了他的意思,就是想花钱让她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她弯着嘴角笑了笑,很清浅的笑,语气倒是认真,“可是,我现在最喜欢做的事,就是一直陪着你。”

    每一个字都像抹了蜜一样甜,结合起来就是世界上最动听的情话,谁听了能不动容?

    她笑得很好看,熠熠生辉,“你能回来真的太好了,这可能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再也不会有比这更让我感动的事了。”

    “你刚走的时候,我每天都在想着你什么时候回来呢,但是啊,我做错了事,你这样惩罚我也是应该的,我甚至做好了你一辈子不会回来的打算。”

    “幸好你回来了,还愿意不计前嫌地继续包容我,对我这么好,其实有时候看你,觉得你变了很多,这三年在你身上留下的痕迹有点重,某些方面你就像变了个人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