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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床铺看了一眼,无数的书本已把他的床弄得乱七八糟。

    “借我睡一晚,”杰兰特说道,“扬名立万了我罩你。”

    克鲁斟酌了一下,觉得杰兰特说得有道理。遂也不再多言,把自己的触手收了收给对方腾了点位置,安心地闭上了眼睛。

    这是裂岩群岛出现的第一根魔杖,谁也不知道它将给这个与世隔绝的地方掀起惊涛骇浪。

    不过现在这根魔杖正静静地躺在两个孩子的怀里,睡得和两个孩子一样香甜。

    tbc

    第3章 楔子二 猎人

    特里斯坦觉得当个赏金猎人没什么不好的,他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骂他流氓。他不是流氓,顶多是个恶棍。恶棍和流氓是有区别的,恶棍听起来更血性一点。

    特里斯坦喜欢血性的东西,打个比方——比如“恶棍”就可以和“英雄”搭配在一起,恶棍英雄,听起来好像还有点意思,接受了这设定好像还有点带感,就像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绿林好汉一样,燃。

    但“流氓英雄”,听起来似乎就有点怪了。好像总会趁着当英雄的时候做点揩油偷桃的事——特里斯坦是不做这种事的,他要不就直接把油瓶子抢走,要不就直接张嘴吃桃。

    所以当他的小伙伴——不,准确说应该是老伙伴了——带回一个傻子的时候,他觉得他必须体现恶棍的一面——“哪捡的丢回哪去,别没事往家里捡这些麻烦的东西。”

    他们是赏金猎人,不是慈善机构。赏金猎人要做到大隐隐于市,冷血无情六亲不认。捡回个傻子有增添累赘、增加经济负担以及暴露身份的危险。

    特里斯坦是不做这种得不偿失的善举的,他觉得美德之所以成为美德,是因为行善的人明知这么做缺心眼,还非常勇敢地这么做。

    特里斯坦特别佩服这种觉悟,只不过他承认自己没有。

    他觉得他的小伙伴加雷斯也没有,毕竟如果对方老是缺心眼,他也不会和猪一样的队友搭档那么多年。

    虽然加雷斯脑子有点钝——这没办法,之前他被门夹过好几次,或多或少都落下点后遗症——但在大问题上,加雷斯向来很听特里斯坦的话。

    只是这一次加雷斯有点纠结。

    傻子是他从一群混混手里救下的,当时他正遵照特里斯坦的嘱咐去市场买点水果。特里斯坦说多吃点水果有助于提高双商,所以他只要没活接,基本都去市场一趟。

    不过当他买了一袋子苹果往回走,经过那条熟悉无比的小巷时,因为几句叫骂停住了脚步。

    这叫骂很熟悉,特别像特里斯坦这种恶棍会发出来的——先把别人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一遍,然后再用不同的身体器官问候别人的身体器官——所以加雷斯停住了,他想看看是哪个小年轻得到了特里斯坦的真传。

    然后,他从踢打的拳脚中瞥见一个衣衫褴褛的年轻人。

    那青年已经看不清相貌了,脸上全是污泥和血渍。加雷斯只能从其瑟缩的身形判断他非常瘦弱,□□在外面的、没有沾血的肤色十分惨白。

    加雷斯抱着苹果在巷子口杵了一会,然后听见了几句特里斯坦式的叫骂朝自己袭来。不过他对这谩骂很有抵抗力,毕竟特里斯坦没事也会怼他两句。所以他依旧杵在巷子口思考了片刻,然后决定离开。

    他的想法是这样的:现在有救下对方和不救对方两条路——

    如果他把这个人救下,那他可能就要动手。而他还抱着一袋子苹果,动手的话苹果估计就毁了,他就得再去市场走一趟。

    而当他带着被救下的这个浑身脏兮兮又血迹斑斑的年轻人去市场,一定会吸引围观群众的好奇。

    如此一来,过于引人注目的结果便是他的身份极有可能暴露,之后还会遭到别有用心的群众的别有用心的报复。

    不仅如此,回到了家里,特里斯坦还有可能让他把这个人丢回去,同时还会被特里斯坦一顿骂——也就是说,在他被这一群混子骂了之后,回去还得被特里斯坦再骂一遍。

    而如果不救对方,他顶多被已经骂了他的混子再多骂几句,然后回到家里,和特里斯坦当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分果果吃。

    综上所述,他决定离开。

    他抖了抖苹果,将一袋子苹果抱得更严实一点,然后扭头看向康庄大道,并打转方向,往光明的道路迈进。

    可世事难料,他刚走了几步,腿脚就不听使唤了。迫使他不得不停在原地,又把先前的利弊过了一遍。

    接着他把苹果放在贴近转角的路旁,稍微清空了一下大脑,把那些利弊之类的条条框框暂时抛掉,再把双手的袖子挽了起来。

    最后,他回到了小巷口。

    “这不是我的问题。”回到家中并等到特里斯坦也回来后,加雷斯一五一十地把事情经过坦白,并多次申明——“我也很奇怪啊,可是我的身体不受控制。不知道是不是哪个部位出了问题,所以才把他带了回来。”

    “……你脑子有问题。”特里斯坦看着狼吞虎咽掉他刚买回来的两条面包的傻子,不爽地啧了一声。

    现在距离他看到这个青年已经半个小时了,他把能够问的问题都问了一遍——你叫什么,打哪来的,要上哪去,家住哪里,有认识的亲戚朋友没有,我能把你送到哪个小伙伴的手上吗……

    可无论问什么,那傻子就是一声不吭。

    先前是一声不吭地呆坐着,仿佛被人打懵逼了,听不见别人说话。

    之后见着特里斯坦从袋子里掏出几条面包,又见加雷斯把重新买了的一袋苹果放到水池里清洗时——是的,虽然加雷斯提前做了准备,但再出小巷口时,放在路边的苹果已经不翼而飞,所以他只好再买了一袋——傻子眼中的□□仿佛被点燃了。

    所以现在,他变成一声不吭地狼吞虎咽。

    “是个傻子。”特里斯坦作结,“哪捡来的丢哪去,别给家里——”

    “我丢了,丢不掉哇!”加雷斯无辜地道。

    他把混子赶走之后,本意是把青年带出外面的大街,而他的见义勇为行动就圆满告捷。岂料那青年却跟在自己后面,自己走一步,对方就走一步。就这么跟着跟着,一路跟回了他俩家里。

    所以纵然加雷斯已经履行了“丢”的义务,可是“丢不掉”的结果却不以他意志为转移。这么看来,加雷斯觉得这仍然不是他的责任。

    特里斯坦也陷入了沉思,过了好一会,他一拍大腿,做出了决定——“那明天再丢。”

    加雷斯释然,特里斯坦的脑子果然比自己好使,他就没想到明天再丢这个好法子。

    不过还没等他俩深入讨论如何“明天再丢”时,傻子终于吃饱了。他抹了一把嘴,第一次抬头直视两名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