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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迫不及待想一睹这当朝第一女帝师的风采,更何况她还是上官珏的姑姑,李心月对她更是好奇得紧。

    按着夫子的叫号顺序学子们陆续迈入学院,家长一律在院外等待。

    “上官先生来了,大家安静。”喧闹的家长中不知道谁嚷嚷了一声,一辆样式普通的马车踢踏而来。

    马车的帘布轻挑,一个丫鬟模样的小姑娘先跳下了车,伸出手,小声道,“先生,小心。”

    上官曦云搭着小丫鬟的手跳下马车,身姿轻盈。

    今日她穿了一件束腰长衫,外罩黑色纱衣,手中拿着摇扇,头发似马尾高高束起,明媚的脸庞被晨曦渡上一层圣洁的光。

    “上官先生。”众人作揖,几乎异口同声道。

    上官曦云走在夹道中间,对着两边微微颔首,步履潇洒迈进学院大门。

    李心月混在两侧人群中,两眼亦冒出小星星。

    好帅啊,女版上官珏。

    那气度,那从容,就跟走红毯似的。

    真有四十五岁吗?不会虚报了年龄吧,怎么看也不过三十出头,明媚得很。

    这般动人的女子,竟然孑然一身,办了学院,培养出万千弟子,太帅了,有么有?

    李心月几乎是一瞬间就成了她的粉丝。

    好想知道上官曦云的故事。

    “咣咣咣,”李心月胡思乱想间,学院里传来铜锣三响,一位夫子朗声道,“考题已出——‘论治国之道’。”

    虾米?

    治国之道?

    古代都这么前卫吗?

    让这些半大的孩子来谈治国之道?

    要是搁现代,五岁的小包子还在喝**呢。

    晕,要不要这么难?

    李心月为小包子和素锦忧愁起来……

    ☆、第74章 黑寡妇pk白书生(38)

    三日后,素锦和小包子被“仁心书院”录取了,小包子一年甲班,素锦因为之前没有上过学,以9岁高龄被分在同班。

    李心月收到通知高兴坏了,这“仁心书院”的录取概率只有百分之五,素锦和小包子可给她涨脸了。

    这一日李心月亲自下厨并差人邀了锦王同聚。

    “来来来,宝宝,素锦,你们以茶代酒,敬王爷一杯。”李心月和锦王已经喝了几杯,小脸微红道。

    两孩子端起大茶碗一饮而尽,锦王也没有含糊,杯中烈酒一饮而尽。

    “王爷,我老婆子也敬您一杯,多谢您照顾心月还有两个孩子。”刘大娘抹了一下眼角,端起了酒杯。

    自儿子儿媳死后,她是从来没有想过,能过上今天的好日子,不仅在皇城有了宅院佣人,还让孙女上了最好的学堂,每一天她都怕是自己在做梦,然而喉中的烈酒辣的嗓子疼,原来这是真的啊。

    锦王喝下杯中的酒,刘大娘露出一抹笑意。

    “听说当日的考题是治国之道,你们两个小娃娃是如何作答的?”锦王放下酒杯,好奇问道。

    李心月不由也伸长了耳朵,“娘之前一直问你们,你们不愿说,如今被学院录取了,可以说了吧。娘也好奇得紧。”

    两孩子对视一眼,点点头。

    小包子站了起来,先开了口,“我的治国之道是‘同化’,因娘所授拼音启发而来,治国之道,先统一语言,大启国内各族各部各郡语言相通,互补长短。再统一度量衡。然后将我国之标准渐渐推行至其余六国,同化,浸入,慢慢的他们就会成为我大启国的一部分。”

    锦王本来只是想逗逗两孩子,没想到竟听出如此大胆而又绝妙的治国之策,手中的酒水都撒了。

    李心月也傻了,不就教了你一个拼音吗,怎么想到度量衡的?

    素锦很骄傲的看着小包子,也站了起来,“我的治国之道是“治家”,治国之道,先治家。自古以来外敌不犯,祸起萧墙居多,攘外必先安内,安内先安家也。故家中不宜多女子,丈夫不宜多妻,应取一夫一妻制。”

    锦王手中的酒杯“啪”的掉地上碎了,吓了几人一跳。

    刘大娘更是惊着了,站了起来,手中筷子毫不犹豫的敲了一下素锦,“你这丫头,莫要胡说,自古以来,三妻四妾皆是平常,帝王更是三宫六院,七十二妃,要不然哪来的子嗣绵延血脉。”

    素锦摸着脑袋委屈道,“所以帝王后官多争端,而且还为争那个位子搞得头破血流,民不聊生,如果只有一个妻子,安稳得多。”

    小包子也深有同感,“素素姐说的多,我以后绝不纳妾。”

    李心月是给素锦讲过一些九子夺帝的故事,只是没想到她竟然想到治国那里去了,不过,这说的很有道理。

    自古女人多的地方是非就多,这一夫一妻还真是良策。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王爷,我们为素锦的一生一世一双人干杯。”李心月已经有些醉了,听着素锦的话格外欣慰,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一生一世一双人……”锦王呢喃几声,看着李心月的如花面容,恍惚失神。

    ☆、第75章 黑寡妇pk白书生(39)

    酒宴过后,锦王回到府中迟迟不能入眠,躺在塌上辗转反侧。

    李心月的如花笑颜总是在他的脑海中出现,初见时美丽独特,做生意时思维奇巧,皇城再相见,从容淡雅,亲近许多。

    这大半个月,她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知识之渊博,思维之敏捷,主意之新颖,都令他赞叹非常,生出自愧不如之感。

    两人是义兄妹,又似知己。

    想到这里,锦王从榻上坐了起来,掏出枕下的帕子至烛火下细细端详,公子儒雅,温润如玉,“义姐,这就是你的一生一世一双人么?”

    ――

    皇城的生活,慢慢的步入轨道。

    每日早起练柔术,送孩子上学堂,研究美食,和锦王讨论生意之道,这似乎成了李心月的生活全部。

    相比前世的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倾城更喜欢现在的生活。没有汽车尾气,没有雾霾,没有毒蔬菜,毒水果。不用走秀,不用穿高跟鞋,不用应酬,生活都慢了下来,这才是真正的日子。

    她想,就这么过完李心月的一辈子也不错。

    只是,每一个明月高照的夜晚,她和李心月都会想起苏玉。

    那个人高中状元,现在已是太子太傅,和她的距离越加遥远,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相会无期。

    然,分离了两个多月,那人的形象不仅没有模糊,反而越加的深刻,就连一些不曾留意的细节,都随记忆复苏。

    初见时,她为追他甩飞了鞋子,现在想来真是狼狈尴尬。

    她装疯卖傻让他改称呼,那个人于是认真的给一个黑黑的流着哈喇子的傻大姐作揖。“李姐姐,小生恭敬不如从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