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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痒的话,他问我工作找得怎么样,我说还好,他说也对,你是有文凭的人,不像我,浑浑噩噩地就过了。

    这话我没办法接下去,只能另外换了个话题,我问他,他临走的时候,带走的机车呢,他自嘲地笑了笑,没说话。

    我们干了一杯啤酒,然后十分清醒地往回走,回去的路上遇见了一群飙车党,年纪都不大,骑着机车在我们旁边穿过,而我们逆着他们,往前走,走了有几十步的样子,马函还是忍不住,转过了头,我看见了他眼角的晶莹,像个孩子一样在偷偷地哭。

    第一百零六章

    我在一周内面试了三家公司,到最后签了一家私企,月薪6000税前,五险一金,我不知道这个数字是高是低,但好像勉强能养活我自己的样子,我开始着手找新的房子,我不是不同情马函,但这是他选择的人生,他就必须一个人,走下去。

    我已经敲定了新的房子,还是短租,三个月,一个月2000块,小单间,条件比在马函家差一点,但是我也不挑剔这个了。

    我在马函家住了有二十天的样子,几乎没怎么见他的妻子,做家务的是马函,做饭的也是马函,他妻子回来过一次,把马函口袋里的钱全掏走了,只留下了一百块,我不知道这一百块,怎么够一个男人花的,但我知道冰箱是满的,马函说,东西都是妻子买的,但是用之前要记录好,不能乱挥霍。

    我以前以为,苛责伴侣的人,只存在于头条新闻和情感纠纷板块中,但马函用自己的精力告诉我,这也可以存在在现实生活中,我不想管这茬子事,但实在有些忍不住了,我问马函,你家里有过其他人来么,马函摇了摇头,过了几秒钟,他又重新摇了摇头,我不知道这是再次强调,还是对于刚开始摇头的否认,我懒得再理他,拎着行李就往出走。

    我和马函交换了电话,但我们都知道,这电话怕是打不出去的。

    我去了新公司开始上班,接触的活都很轻松,我已经习惯了高强度的工作,现在的基层工作虽然繁琐,但是不用费什么脑子,轻松得像是在玩一样,直属的主管对我很是满意,月底还给我加了1000的奖金,一切都像是步上了正轨一样。

    临出门前,我说过,我会定期回去看看,我骗他们的,但奇怪的是,他们也不打电话给我,任凭我一个人折腾飘着,我有时候吧,觉得我挺渣的,但我不得不这样,我不想给任何人留下,能再伤害我的机会了。

    公司主管问我会不会开车,我说会,他就扔给了我车钥匙,说让我明天跟他一起出个差,我接过车钥匙,下了班,翻遍了我的小出租屋,才反应过来,我的驾驶证好像拉在马函他们家了,我给马函打了一个电话,他说他还在外面赶活,让我直接去他家,钥匙压在了花盆底下。

    我跟他说:“花盆下面不安全,你这么放不合适。”他就说,隔壁的邻居都很长时间不回去了,除了把钥匙备份一份在花盆下面,他也没有什么好的方法了。我刚想问,你可以让你妻子过来帮你开门啊,又反应过来了他家里的情况,就住了嘴。

    我坐地铁坐了有一个小时的样子,进了马函他家的的楼梯间,他家在三楼,我直接爬了上去,低头一摸花盆底下,却不见钥匙,可能是有人先回来了,没拿钥匙,直接用花盆下面的钥匙开了门,我在敲门和不敲门之间犹豫了三秒钟,还是选择了前者。

    但当我凑近门口的时候,却发现里面传来的古怪的动静,像是男人和女人做`爱的声音,我的手僵硬在了那里,我在想,我是不是应该直接就走,这时候闯进去,好像有点不合适。

    我转身要走,却发现马函从楼梯间走了出来,他看着我,问:“你怎么不进去。”

    我抿了下嘴唇,我握住了他的手,说:“我们出去撸串吧,我突然想起来,它好像在我的出租房里,麻烦你跑一次,实在不太好意思。”

    我拉了拉他,却发现没拉动他,他看着门,说:“我家的门没有关紧。”我看着他,他的表情是一片死寂,我松开了握住他的手。

    接下来的一切像最烂俗的电影,马函踹开了门,一男一女光着身子的模样映入眼帘,这对狗男女或许是过于急切,直接在客厅做了。

    马函气得急红了眼,他妻子却死死地搂住了他的腰,口口声声说是她勾`引的那人,我眼见那人从容不迫地开始穿衣服,顺手抄起了门口处的扫帚,上手打那奸夫。

    马函的妻子拦得住马函,拦不住我,她开始破口大骂,骂得极为难听,闹剧最终以楼下的房客报警,警察把我们都带到了警察局,而告终。

    第一百零七章

    马函和他的妻子,不得不离婚了,提出离婚的是他的妻子,她卷走了马函的房子和家中绝大多数的钱财,房产证上只有他妻子一个人的名字,所有开户的户头也都是他的妻子,法庭上,他妻子声泪俱下,声称马函无固定经济来源,两人感情早已破裂,我想替他反驳,但我其实,只是个旁观者,马函一言不发,我请了天假,陪他一起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

    他的精神状况十分堪忧,整个人就是压抑着,不说话,我有点撇不下他,可能我撒手不管,回头收到的就是他自杀的消息。我对他的遭遇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能做到的最后一件事,就是把被扫地出门的他,带到我的出租房里,让他住地上,我住床上。

    之前因为马函的事,我跟主管商量了延后出差,现在事情解决了,主管催我马上动身,我简单收拾了几件行李,拎着行李箱就走了,一走就是七天,回出租房的时候,发现还是有细微的变化的,房子里多了几件不起眼的小摆件,马函的精神像是好了一些,听说我回来,还用厨房给我做了顿饭,他告诉我,他已经租下了另外一间房子,明天就要搬出去了。

    我帮他收拾的行李,他有多少钱我再清楚不过,我问他在哪里搞到的钱,他说接了几个活,拍了一些平面,我冷笑着反驳他,你出一次活最多三百,一周最多五次活,七天的时间,凑上短租都很勉强。

    他就看着我,不说话,我问他,坚决要走,他点了点头,我索性也就不管了,冷眼看着他离开。

    我在屋子里呆了有十分钟的样子,还是拎着外套,跑出了门。

    他拎着行李箱,失魂落魄地往前走,我在他身后大概二百米的地方,不紧不慢地跟着,他却完全没有察觉到我的存在。

    他走啊走,到最后走到了江边,我记得这里,在这里,他帅气地扔了我的头盔,对我说,跟我私奔吧。

    我曾经毁过他所有的骄傲,却也放他离开,去过想要的生活,他从某种意义上,算是当时我的一个私心,我希望他能拥有自由,拥有我所不曾有的自由,但他拥有了自由,短暂地拥有了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