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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离了京城。三天后大少爷萧玉衡向翰林院告了假,带着几个下人几个护卫并一辆马车出发前往凉州。

    凉州,林家村

    方信调转马头到了林曦的车厢前,禀告道:“表少爷,到林家村了,姑老爷的老家便是这里。”

    半路上,方信带着的人快马赶上了林曦,一路上也多亏了这几个彪壮大汉,相安无事到了凉州。

    林曦望着村口破旧的村牌,良久无语,暗道他爹能够读书考上进士真是不容易。

    林曦来凉州只带着十几口人,余下的都还留在淮州看着林家的产业和他母亲的陪嫁。临走前算了家当,却发现自己还是个不折不扣的富二代,有宅子有良田有果山还有铺子,古董玉器字画样样不缺,皆是林夫人的嫁妆。

    当周妈妈拿出来一叠厚厚的银票时,林曦还是忍不住目瞪口呆了许久。

    周妈妈还笑话他,“这有什么,夫人可是永宁侯唯一的嫡出小姐,太夫人及老侯爷从小给攒的嫁妆自然是丰厚的,要不是夫人定要嫁给老爷,古董玉器之类的精贵玩意儿会更多,当初太夫人见拗不过夫人,就干脆留下了这些换成银票压箱底了。”

    林曦咂舌,“那也太多了吧,都有两万了。”

    “不多。”周妈妈小心放好这些银票,说:“太夫人也是怕夫人吃苦呢,老爷一穷二白,连聘礼都是东拼西凑来的,夫人跟着他可不就得往里贴银子嘛,不过好在老爷虽然两袖清风,但也不是会用媳妇嫁妆的软骨头,还是小姐看不过去偷偷补贴了些家用,老爷都不知道的。”

    说着忍不住一阵唏嘘,“幸好之前那些官兵搜查的时候,我们的人死死地守住夫人的嫁妆,没敢让他们碰,不然少爷要受苦了。”

    林曦抽了抽嘴角,他爹一文钱没有攒下,他娘却已经将他的后半辈子包圆了,世家小姐果然不同凡响,现在身边的人也是他娘的陪嫁,忠心耿耿的。

    因为有了底气,所以即使回到这穷乡皮囊林曦倒也不怕,且说实话,他也是从农村出来的,想起前世的父母,他忍不住闭上眼睛,再看这个村子,不仅产生一丝亲切感。

    第11章 初来乍到林家村

    将灵柩放置到林家的祠堂,林曦执着三炷香对着林青的牌位三跪拜后才郑重地插入香炉中,起身再一一对着里正及其他到场的举人或秀才老爷们答谢。

    林青的灵柩需要在祠堂停留七天,七天后便入祖坟为安。

    林青不属于林家正枝,血缘偏得早已出了五服,不过是因为他争气,考了进士老爷,做了大官,方能在林家祠堂的偏中央之处有了一席之地。众人又见林曦虽全身素白,麻衣戴孝,但一举一动无不透露着世家公子的气质,且林家下人进出皆是训练有素,从不多话,也从不多看,端的是规矩,不是大户人家有钱就能培养出来的。

    所以林曦虽然孤弱,倒也没人敢招惹他,都客客气气的。

    天气越发冷了,凉州的冬天更是寒冷刺骨,江南虽然湿冷,但温度实在没有这么低。

    炕已经烧起来,林曦本就不爱动弹,如今更是整天整夜的窝在炕上,周妈妈及几个丫鬟心疼他,轮流伺候着,连吃饭洗漱都在炕上解决,除了方便才无可奈何下炕,不过也是在屋子里的,实在骄奢淫逸到连他自己都看不过去。

    如今他的寒症已经渐渐好转,只是汤药依旧不能断,周妈妈甚至比以前盯得更紧了,每次都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喝完碗底残留,才笑颜逐开地送上热点心。

    身体渐好,让林曦对未来充满了信心,重活一世,他发誓决不像前世一般做个贪官污吏,但也没想过如同这世的爹一样为了心中大义牺牲自己。

    所以想来想去还是不走仕途了吧,那做什么?

    士农工商,他虽不想选择第一项,但也没打算走后两者。林曦本就从农村来的,非常清楚地里刨食有多辛苦,且凭他如今的身份也不合适,工就更没影子的事了。而最后的商……富有是富有,就是贱籍,若林老爹在天有灵,估计劈死这不孝子的心都有了。

    林曦的目光不自觉地随着忙碌的团团圆圆转着,而思绪却不知飞往何处。

    因为林曦决定要在这凉州守住三年,周妈妈虽然觉得以自家少爷从小娇生惯养的脾气能呆上三个月就不错了,但还是指挥着大小丫头将屋子都收拾出来,开了箱笼,准备长期居住。

    俩丫头叫林曦的目光看得有些不自在,又想起周妈妈常常念叨少爷都十五了,还没定亲呢,之前身子不好,倒也多说无益,如今这不是渐好了嘛……每次念叨完,她朝着这俩丫鬟的目光就有些意味不明了。

    少爷房里的丫鬟呀……

    圆圆捧着小箱子正想找地方放呢,就感觉到他家少爷的目光溜了过来,她向来干脆,立刻转身说道:“少爷,做什么老盯着奴婢看呢。”

    圆圆的脸有些红,团团也被她的干脆吓了一跳,顿时放下的手中的伙计,竖着耳朵倾听。

    林曦有些莫名其妙,不过最近他刚看了一本野史,如今没人管着他,倒也看得光明正大,所以看了看团团圆圆飘忽不定的眼神以及脸上慢慢浮现的红晕,忽然间恍然大悟。

    这也太早熟了吧!

    连忙摆手道:“死丫头都想些什么呢,才多大的孩子,就整日琢磨着这些。”

    见林曦眼神清澈,没任何暧昧,两丫头倒也放了心,不过心里有那么点点失落就是了。圆圆小声地嘟囔了一句,“人家也有十四了。”

    才刚上初一的年纪呢,姑娘……不过对于这个时代的大家闺秀而言也该谈婚论嫁了,有的少爷房里的通房都有好几个。

    “得了,先减点你们身上的肉吧,以前看着还好,如今越发胖了,不知道凉州这地方能不能让你们苗条些。”

    团团圆圆顿时不高兴了,这一直都是她们姐妹心里的一块伤疤,他家少爷还使劲戳。

    林曦也不管她们,只是朝圆圆招招手,“把你手里的箱子拿过来。”

    圆圆嘟了嘟嘴,还是乖乖地捧着箱子送到林曦的面前。

    林曦打开,顿时露出里面的一卷棕黄色的羊皮布包和其他细小的物件,以及几本书,这是闽大夫留给他的。

    闽大夫与林曦朝夕相处了五年,这五年里他几乎将毕生所掌握的都教给了林曦,只是他也看透这个少年不是悲天悯命的性子,所以临死前也没要求他能够走上这条路。

    而林曦向来功利,跟着闽大夫学医也不过是为了自己可怜的身体,也是他有先见之明,如今自个儿就能配那些救命的药丸子,不离口的药汤,再精钻细研却是没那兴趣。

    他摸了摸那虽旧却保存良好的医书,最终还是没有打开,吩咐圆圆仔细收起来。

    他有三年的守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