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说这两封信是不同的人送给你的?”
“我有说过是一个人吗?”花满楼反问,微微歪着头,笑容里有几分俏皮的意味。
“......”
陆小凤摸了摸鼻子——他承认他鼻子没你花少爷灵还不行吗?
两碗热腾腾的馄饨上来,陆小凤正要收起那带来麻烦的两封信,好好享受这一早上的美食,就察觉刚刚还人声鼎沸的客栈忽然诡异地安静了下来,而且数不清的紧迫视线都朝着一个方向——他们这张桌子。
“嘿,哥们儿,拼个桌呗!”
气氛正僵持着,忽然一个打扮的奇奇怪怪的男子大咧咧往陆小凤左手边一坐。
“这位兄台......好品味。”
陆小凤打量眼前的男子,看面貌二十多岁,东一块泥巴西一块淤青,遮住了大部分脸,只看得到一双乌黑晶亮的双眼,眼珠墨漆漆的,像一对纯黑的黑曜石,又大又润,光彩夺目,相信所有人看到这人的第一眼,就会被他的眼睛夺去全部注意力,而忽略他乱七八糟的脸和衣服。
不过见多识广的陆爷显然镇定得很,除了第一眼的惊艳,他更多关注的是这人奇葩的打扮方式——一身臃肿肥厚的棉衣不说,连脖子上都缠着一圈厚厚的围脖,关键是看那歪歪扭扭的针眼,似乎正是出自本尊之手——十足的一个流浪汉。
“哥们,好眼光!这年头夸哥好品味的不多了。”流浪汉拍着大腿笑,然后回头热情地招呼小二:“小二哥,把你们店里的早饭每一样上一份!不全不给钱啊!”
小二哥踟躇着没有去准备,双手绞着毛巾。
“你一个人吃得了?”旁边花满楼替小二哥问出了心中疑惑。
不过显然陆小凤更了解小二哥最关心的问题。
“看不出来,兄台这副打扮,却是腰缠万贯啊!”
流浪汉还在拍大腿:“腰缠万贯?没有啊,我已经半个月没干活了,身上只剩下俩铜板。”
然后他就从脚底下摸出两个黑乎乎的铜板来。
......
饶是陆小凤定力好,也忍不住抬手捂了捂鼻子——这味道实在有点冲啊,感觉能省下一顿早饭了。
花满楼看不到他的动作,虽然也闻到了奇怪的味道,但他并没有掩鼻,反而从袖子里摸出一个小白瓶来,放在桌上推到流浪汉面前。
“这是什么?”
流浪汉拿起来看了看,嗅了嗅——啧啧,味道像早晨的花露一样啊。
“萍水相逢,在下常年种花,就以花露相赠。”
花满楼款款一笑,又微微侧头对还等在原地的小二哥道:“去准备吧,这位公子的饭钱,就算在我们账上。”
小二哥高兴地应了一声,一溜小跑回后厨去了——这可是大生意啊,不说后来的那个,先前那两位公子的打扮形象,那肯定是有钱人,看来今天的赏钱是有着落了。
“啪”地一声,流浪汉一掌拍在桌子上,然后两只黑眼珠锃锃发亮,嚎叫一声就冲着花满楼一个饿狼扑虎挂在了他脖子上。
“哥们啊,啥都不说了,以后咱俩就是过命的交情,有我一口吃的,绝对就有你一口喝的!”
......
陆小凤单掌已经按在桌上,终究还是没起身拦下——看这位流浪汉的身手举止,完全不像会武功的样子,仗势欺人这种事,陆爷还是做不来的。
“兄台言重了。”花满楼把人从自己身上扒下来,一贯温和的笑意里不免一丝尴尬——这位小哥儿还真是热情啊!
“我叫余喜,年年有余的余,欢欢喜喜的喜。别一口一个兄台了,听着多见外。”
流浪汉也没坚持,灵活地从花满楼身上蹿下来,自己一点不见外地倒了茶来喝。
“好意头!”花满楼赞叹一声,“令尊令堂一定很爱护余兄。”
余喜摆摆手,满不在乎道:“爱不爱护我是不知道,反正他们也只给了我这个名字而已。”
花满楼连忙道歉:“是在下鲁莽。”
“他们不要我是他们的事,跟你鲁不鲁莽有什么关系!”余喜说话随性得让人无法把握,“算了,不说这晦气的事情。我倒是觉得,楼楼你的名字更好听!”
......
陆小凤一口茶喷了出去,幸好他反应快,在溅到对面的花满楼身上之前,已经用杯盘抄了回来。
“好身手!”余喜拍掌叫好。
“余兄认识在下?”花满楼没在意他对自己的称呼,只是反问道。
“当然!”余喜毫不隐瞒,“花家七少,鲜花满楼,楼楼你这般风采的人物,我怎么会不认识?”
陆小凤终于忍不住插嘴:“余兄见过识广,陆某佩服,但恕陆某无知,不知余兄是何方人士,师出何门?”
余喜转头看他,骨碌碌一转眼,不满道:“这人自谦过头了可就是自负,你陆小凤要是无知,那这世上就都是白痴了!”
......
虽然江湖上认得他陆小凤和花满楼的人不少,但也不限于连一个不通武功的流浪汉都认得。
陆小凤抬眼去看花满楼,就见他倒是毫无防备的样子,正趁着两人说话的功夫,慢慢地舀着荠菜豆腐的馄饨吃。
被这么个奇葩挤兑的郁闷心情一时散去,陆爷翘了翘嘴角,露出一个小酒窝来。
“诶,楼楼你的馄饨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我能尝一个吗?”简直就像专门来跟陆爷作对的一样,余喜也瞄上了那碗馄饨。
花满楼细嚼慢咽地吃完嘴里那一个,用手帕擦了嘴,才笑着对余喜道:“余兄的早饭来了,应该也有荠菜馄饨。”
话音刚落,小二哥已经端了一个大盘子过来——光馄饨就摆了五大碗。
余喜一边狼吞虎咽,一边拿黑漆漆的眼珠瞄花满楼的碗,好像还是觉得他的更好吃一样。
店里的气氛已经因为余喜的突然闯入被打乱,陆小凤这会儿去看,就见那些客人已经把之前审视不善的目光都收了回去,只脑袋凑在一起不知耍什么坏心思——这就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普通江湖人,密谋都密谋得天下皆知。
吃过早饭,陆小凤和花满楼直接去了城中的平安镖局——今年的花会正是由通达镖局领头举办。
“你们要去城里那间姓步的镖局?”
吃饱喝足的余喜打着饱嗝在剔牙——不知从哪里的扫帚上掰来的一小根。
“余兄也跟我们一起去吗?”陆小凤越来越对这人好奇——能不修边幅到这种地步,也算个人才!
“不去!”余喜想不都想就摆手摇头,“上赶着去送死的事,傻子才干!”
“哦?”陆小凤好奇,“余兄认为平安镖局有问题?”
平安镖局在香河是第一大镖局,总镖头步三刀,在江湖中也算小有名气,但也不至于排上前头,总而言之就是安安分分规规矩矩的一号人物。
“镖局叫平安,总镖头却姓步,那种不平安的地方,鬼才要去啊!”余喜伸出一根还沾着油腥的手指,去陆小凤眼前晃了晃,“不是所有人都有你陆小凤的运气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