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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忧伤,频繁的外地出差似乎亦是一种情感的放飞,手中的纸莺与白云平齐,是不愿有人执得不知落在何处的线索吗?

    想想也只有我那么厚脸皮的女子,巴不得飞奔过去把风筝的线圈交到心爱的男孩手上吧。

    扶摇直上纵然那样苍凉,系着一个人手心的温暖也会看到更美丽的地方。只是我更希翼细雨淋漓些,将我的呢喃落下别在他左耳,听懂跳动的心脏。

    旁观者也是不该评判她人的对错呀。只是我何尝不深懂她的执着?却也心疼她的执着?那个她心底念念不忘的人,也许压根就从没读懂过也不愿读懂她的双眼。他也许并不优秀,却在她眼里成为唯一;她一直在等待,而他一直假装错过。那样的人又怎值得一个人用深情去埋葬自己

    如果说忘记一段恋情最好的方法就是重新尝试去爱上另一个人,那样也未尝不好。

    只是自己何尝那样轻易舍下?转身就扑进他人的怀抱?

    见着不远处笑吟吟着正向自己走来的一男一女,我突然真有点羡慕起来那份洒脱。对于他与她,真正的放手也是个好的结局。

    我的庭生,如果过去或未来的某一天,我也尝试着爱上了别人,是不是如今就不那样患得患失?

    突然间感觉整个身子都被人拥入怀里,神游的思绪都差点抖落了出来。

    这真是我认识的不一样的白云初,只看一眼就深深移不开眼睛。从来不知道那个万年不变喜欢穿着白色平底鞋搭着牛仔裤,散着平直黑发的的女子,如今穿上差不多10公分的红色高跟鞋,在配个大红色的半身连衣裙,烫着金黄色的大波浪,也能那样妖娆美丽。

    在初秋里,在人潮汹涌的机场里,她多像一朵逆向生长的红梅,等不及寒冬,就那样迫不及待的绽放,而被她用长长的手臂攀延的男子,如同刚劲的穹枝,将一切风雪都抵挡在外,攒于红梅绽放的生命力。

    那红的热情与洋溢生命力的棕色,媲美,生生在喧闹的机场僻出一条深邃的行道,曾经的女孩似乎一夜之间长大了,她在笑,她很适合红色,整个人显得成熟不少,脸色也红润剔透。

    那笑得婉柔张扬,不在是几年前那个假装在操场树荫下做作业,偷偷看篮球场上风驰神勇的少年的偶尔腼腆少女,美好却泛着苦涩。

    难道这就是俗话说的爱情的滋润?

    那耳边是有些喋喋不休的想念与重逢的激动,我还以为被抢劫推倒了,看清楚那放大妖娆的脸,心底的惊涛骇浪才慢慢平息殆尽。差不多十公分的高跟鞋就那样小跑过来,不跌倒我还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我就枕着那耸动的肩膀默默的打量安静站在不远处的男子,那是个个子很高的男子,我发誓,活了二十几年还是第一次见到那样高的男子,暗暗与穿了五公分高跟鞋的自己比了比,才勉强到肩膀。云初个子在女生内算高了,170,在配个应该有10公分的红色高跟鞋,看起来倒也很是般配。

    曾经,我还打趣说要把自己五斤的肉和她五厘米的身高交换,为此出谋划策一有空就跟着她去训练,跳高杠,只是跳了差不多三年的高杠,非但没长高反而愈发的珠圆玉润,消耗能量太多,身为吃货理所当然的能量也补充得更多。

    也幸好没有没有在长高,庭生一米八几,自己一米六,也算是圆了曾经以为某人喜欢温婉可爱小鸟依人,所以有自己为了追求也励志假扮成为小鸟依人女友的梦。

    我拉了拉白白长那么高还窝在自己怀里一副找到烤鸭陶醉的某人,她才又笑嘻嘻的介绍说他叫janson。

    原来是中法混血儿,怪不得那么高!仔细一瞧,深棕色的短发下有一双深邃的淡蓝色眼睛,逼真的像一湖蓝色剔透的深潭。我想自己若不是有了心爱之人,也一定会爱上这样一双美丽的眼睛吧。

    都说法国普罗旺斯的薰衣草很唯美,象征浪漫唯美忠贞的爱情,我也一直相信它培育出来的男子也定那样成熟稳重,带着一种对爱情的浪漫真挚,他时不时转过身望着身旁一身靓丽红裙的女子,笑着似在征询意见表达疑惑或者怕落寞了对方,笑意延漫到了嘴角与眼角,我盯着看了十秒,他转过身来也盯着我,我马上有些囧的低下了头。

    这几年就蜗居在城市里,压根没那样近距离打量过一个还长得魅力十足的外国帅哥,感觉自己就差口水没流下来了。

    “哟呵,还害羞啦,你家庭生知道吗?”

    面对某人的调侃我很争气的瞪回了一眼。

    “他什么时候是我家的啊,我怎么可能还喜欢他,我早就不喜欢他啦。我喜欢的男人,未来会成为我的丈夫,有着深邃的眼睛,一米八几的个子,浓眉似箭,右眉里有一颗淡淡的痣,薄薄的红唇,喜欢穿白色的衣服,事业好,长得好,脾气也好,愿意一辈子只宠我,只爱我,心甘情意给我洗衣做饭,不会嫌弃我胖我矮,喜欢我的霸道,还喜欢我的强吻!”

    我气急了,一下子吐槽了那么多标准,说完才发现自己说的择偶标准貌似不正是那个叫蓝庭生的男人?感觉更热了。

    “是吗”她笑得更诡异,我比刚才更加窘迫,尴尬!

    还是那美男子好,用很有磁性的声音解救了我。

    “你好,anne的好朋友,很高兴认识你,我可以叫你灵芝吗?”他很礼貌的跟我打招呼,听着他那一口流利的中文,我感到很是神奇,为什么自己对学英语压根就是“对牛弹琴”呢?

    “当然可以,也很高兴认识你,janson”我最喜欢对帅哥笑了,当然要笑,看看有没有闻到醋味。

    许是看出我的窘迫还有些恼怒,某人没说什么,又学乖了起来,笑吟吟的一把拉起我的手,说搭了几个小时的飞机饿了,先去吃饭。

    我也觉得没心情开玩笑了,心底还是有浓浓的喜悦的,自己终于不在是一个人了。

    转身那一刻,看见接机厅外有个熟悉的白色身影背对着自己,我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他怎么可能会在这里呢,定睛一看远处早已空空荡荡。果真是日思夜想的幻觉!

    想着相见是不是就再也不会相见?

    如今最好的朋友貌似也找到了好归宿,也只剩下自己形单影只,热闹的机场上演着一场场相聚与离别,我没有离别之人,似乎也没有可等待之人。

    不免有些落寞,自己多像只注定孤独南飞,却找不到方向的大雁,是不是再也寻不到曾经一直飞在前方给自己带路的雁?

    一份早已融入骨血的爱,你也甘愿流淌在我血液里吗?

    其实,不用你多优秀,许我倾城!

    我期待的只是一份与你的一生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