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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敞着,顶部有倾斜下来的屋檐承托天光和雨水。她探头往外瞧了瞧,发觉今晚是十五或者十六,空中悬着一轮胖乎乎憨态可掬的圆月。

    忽然她就明白吴兆的短信说了什么,或者,他想警告她什么。

    因为寂静的黑暗中响起另一个脚步声,紧随在她的高跟鞋与木地板的敲击声之后,节奏分明,不疾不徐。

    她在走动中蓦然停步,落在后面的右脚甚至还微微踮起脚尖,脚跟尚未着地。

    月光把她的影子清晰地投映在深红色的木地板上,瘦长的身材、乱蓬蓬的长发、白大褂敞开的前襟,那看来真像一对扑朔朔扇动的翅膀啊。

    可惜她没有翅膀。

    “吴博士。”

    只是眨了眨眼,她的影子后方就多出另一条黑影,它仿佛从木地板深处渗出来,由浅而深,上一秒还是轻烟般若有似无的水渍,下一秒就染成浓郁的实体一般的墨色。

    那是个极其高大的男人的身影,挺直峭拔,渊渟岳峙,张开双臂能彻底吞噬她的影子。

    “吴博士。”

    他又唤了她一声,声音仿佛附在耳畔的低语,绝妙的男中音,音色华美柔滑,仿佛由大提琴弦上流泻而出。

    她用尽全部的心力控制自己,既没有应声也没有回头。

    “吴博士。”

    最后一声得不到应答的呼唤过后,耳边传来几不可闻的轻响,男人的影子温柔无害地爆开,弥散成一团暗色的、半透明的气体,徐缓地融化进月色中。

    不管看过多少次,她仍是不能对这一幕无动于衷。

    将颤抖的双手插进白大褂口袋里,她闭了闭眼,继续在月光下踽踽独行,高跟鞋清脆地敲击着木地板,一步一声,渐远渐悄。

    …………

    ……

    疯女人没有回他的短信。

    今天是她每月一次的经历考验的受难日,吴兆有些担心地频繁看手机,这么做很快就造成严重的后果——手机又被他玩坏了。

    他已经连诅咒的力气都没有,老老实实地取出sim卡,装进最后一只手机里。

    如果顺利的话,今天也是他任务的最后一天,吴兆盯着那只手机愣了一会儿神,等他醒过来,发觉自己在想曹安期。

    为什么会想她?吴兆莫名其妙,旋即为自己做出解释:肯定是他的潜意识在担心怎么向疯女人交代,或许他该拍张照片带回去?

    他想象了一下自己鬼鬼祟祟偷拍曹安期照片的样子,说不定还会被她当场逮住,然后她就像昨天那样睁大眼睛,明明无比坦诚却比任何人都嘲讽……她是怎么做到的?

    吴兆打个寒颤,决定还是放弃照片吧。

    楼梯已经爬到尽头,前方是一扇虚掩的天台门,他把手机滑进衣袋里,定了定神,伸手拉开门。

    浸凉的晚风迎面扑过来,吹得他睁不开眼睛,吴兆闭了闭眼,听到身后木门撞拢,发出“砰”一声响。

    响声在寂静的夜里倍显突兀,不远处的阳台上,一只袖珍泰迪犬受到惊吓,上蹿下跳地狂吠了一阵。

    吴兆没有着急往前走,相反,他退了半步,脊梁贴住微凉的门板,有所倚靠的感觉让他安心许多,双手防卫性地抱在胸前,这才眯起眼睛直视前方。

    天台上方已经有两个人先到,王天生和唐明旭正靠在另一侧的栏杆前窃窃私议,唐明旭的脸朝向这方,他显然是不懂得隐藏情绪,脸上隐隐透出恐惧,一点声音都能吓得他惊跳起来,仿佛随时都能拔腿跑回家缩进被子里发抖。

    他当然有权利害怕,毕竟他也才二十岁,他的世界观朝夕之间被毫不留情地推翻又重塑。但身为一个男人,吴兆因为他这点怯懦而瞧不起他。

    相比唐明旭,王天生显然镇定许多,他的脸色仍旧苍白,吴兆说不好那是他天生的肤色或是营养不良引起的,但他比一周前更憔悴,两只眼睛下面都有深郁的青黑,简直像被人打了两拳。

    两个少年都没有发现吴兆已经到了,即使天台门撞响那么一声。

    “你们考虑好了?”

    吴兆不耐烦寒暄那一套,开门见山地问,看到那两人同时向他转过来,唐明旭有一个下意识地往后缩的动作,王天生则挺了挺腰,往前跨出半步。

    “我拒绝。”

    “我接受。”

    两个少年几乎是一起发出声音,吴兆点了点头,目光在天台上游走了一圈,问道:“还有一个人没到?”

    “钱小婉的电话打不通,”王天生解释道,“我打给她的室友,她也没接。”

    唐明旭立刻忘了害怕,转头灼灼地盯住他,“你有曹安期的电话?”

    王天生不理解他突如其来的兴趣,舔了舔嘴唇,摇头道:“不是曹安期,听说曹安期搬出去自己住了,她们寝室上周有一个新室友。”

    唐明旭失望地“哦”一声,那点昙花一现的勇气又告消散,缩头缩脑地回到角落里,视线不敢对准吴兆的脸。

    吴兆对他们的交谈没有半点兴趣,曹安期的电话有什么稀奇,他还知道曹安期住哪里呢。他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两颗药丸,用食指和拇指扣住,精准地射向两人。

    唐明旭条件反射地在半空中抓住药丸,王天生则缺乏这方面的天赋,手忙脚乱地又是接又是捧,那颗药丸却半点不给面子,先是撞击他的手背,改变了方向,滴溜溜地弹落到地面上。

    王天生俯身捡起它,那是一颗被锡纸包裹的指甲壳大小的药丸,闻不到气味,捏一捏,表层是软的,形状、硬度、韧性都过于类似嵌在铅笔尾端的橡皮擦。

    他尚在研究,唐明旭已经迫不及待地拆开来,问道:“是不是吃了这玩意儿就再也没人来骚扰我,我就能变成正常人?”

    “‘常人’的‘常’是指‘常见’,而并不是‘正常’,”吴兆驳斥他,“常人是大多数,异人是少数,但并不意味着异人不正常。”

    “你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吧?”唐明旭讽刺地一笑,要是姑娘们看到肯定会引发尖叫,谁能想到阳光健康的唐校草也很适合邪魅气质。

    “去翻翻词典,正常的意思是指‘符合一般的情况、规律或习惯’,明白吗?正常就是一般、普通、大多数。”

    唐明旭厌恶地道:“不管你所谓的异人有多能耐,特异功能,用耳朵拖动汽车或是生吞玻璃渣?我都没兴趣。你知道为什么?因为他们是多数的反面。我学的是社会学,人类社会运行至今有它不以主观意志改变的一套规则,最基本的一条就是:‘特立独行不可能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