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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恰锦绣华年 作者:灵犀阁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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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的勇气,当元昶干掉玉树帅拿到帅印之后,场边的玉树观众们已经没了半点声音,怔怔地望着他们已经无缘精英赛的战队。

    又一次,玉树队又一次地倒在了精英赛的大门外,为什么队中添了这么多的功夫好手仍然不能再向前一步?究竟是什么地方出了差错呢……

    玉树的队员们垂头丧气地回到楚河汉界处,与锦绣队员相互致礼,致罢礼双方各自转身回往备战馆,孔回桥软塌塌地走了没几步,忽听得背后有个不高的声音轻轻传过来,道是:“队长,精英赛加劲!”

    孔回桥顿了顿脚步,没有回头,只抬起一只手,随意地比划了一下,道了声:“好。”

    ……

    打入精英赛的全京共十六支队伍,照惯例要进行抽签分组来决定小组赛的对手。萧远航在这两年中对精英赛的赛制也稍许做了改动,小组赛采取积分淘汰制,即三轮过后积分最高的前两名队伍进入八强战,小组赛则不再分主客场,而是抽签选择场地,一场比赛定输赢。

    这一次锦绣非常幸运,没有再同紫阳队分进同一组,本组的三个对手分别是流云书院、虎韬书院和九河书院,其中流云书院为本组的种子队,亦即战力最强队,而锦绣将在小组赛的最后一轮,也就是第三场比赛与流云战队相遇。

    在此之前,进入精英赛的各战队有一周的休战期进行备战和调整,而大多数的队伍会选择在这段时间里进行集训拉练来保持战斗状态,锦绣队也不例外,武长戈已决定要在本周五至周日的这三天时间里,带着队伍去野外展开露营拉练。

    “别和你的追求者们搞出事情来。”燕七带着打包好的露营行李准备出门时,燕九少爷揣着手似笑非笑地嘱咐她。

    “……给你喂去污粉喝了啊!”燕七无神脸,“不要想太多,女队也是要一起去的,我和阿玥在一起睡明白了伐?”

    “……”究竟是谁想太多?有怀疑你会和谁睡吗?

    “那么你在家也不要搞事情啊,”燕七也嘱咐弟弟,“萧宸这几天不能和你一起行动,你暂先不要再去查那档子事啦。”

    燕九少爷笑笑,不置可否。数月的辛苦调查,如今已有了眉目,现下正是最关键阶段,这几日便能有所突破,搞不好等她这一次集训回来时,他便已经得到了全部的答案。

    燕九少爷垂了眸,想起自己找到的那位步家当年的老街坊对他说的话:“步家出事的那一日,我至今都记得很清楚,一大早便有军队气势汹汹地冲进了巷子,将步家严严实实地包围了起来,之后……便是那可怕的满门屠杀……我记得,那领着军队进入步家大门、指挥了整个屠宅过程的人……我见过,但我不知道这人是谁……你问我现在还能不能认出这人的相貌来?这个……我不能确定,毕竟事情过去了太久,也或许我若见到他的话还能够想起来……”

    第429章 鹦鹉   归去来兮,归去来居。

    “甘棠密叶成翠幄, 款凤不来天地塞。所以倾国倾城人,如今如今不可得。”

    谁家窗里小儿郎, 正朗朗念着唐代僧人贯休的诗。

    郁木坊甘棠街, 街两畔尽种了高大的白棠, 可惜眼前冬风料峭, 不见叶如翠幄花如雪, 仅剩着枯枝瑟瑟空摇曳。

    甘棠街是条老街,从建都至今,城中大大小小的街有许多都随着城区的重新建设和规划消失不见, 而甘棠街也只勉强留下了一半。

    街两边是权贵与平民的杂居区,高高的院墙布满了经年的雨痕, 使得这个地方看上去似乎尘封着许许多多的陈年旧事。

    燕九少爷都已有些数不清自己是第几次踏上了这条老街, 街上行人寥寥, 大多裹紧身上的棉衣步履匆匆。冬风从脚边刮过, 卷起他竹青色粗布棉袍的袍摆。将手揣进袖筒里, 慢吞吞地走在甘棠树下,夕阳微红的光并不能给这条街增添多少暖意, 这使得因这段时间个头长得太快而身形变得瘦削的他看上去愈加单薄。

    步星河, 这是一个充满浪漫色彩的名字。

    信步登碧游, 负手赏星河。

    应该是个自在潇洒的人吧。

    步家灭门之前, 几代人都住在这个地方, 这条街,这些白棠树,这道古旧的院墙, 都曾是步星河生命中最熟悉的东西。

    慢慢地踏着铺街的青砖向前缓行,仿佛可以想象出少年时的他与玩伴由这街上玩笑追逐而过的情景,也许他曾在某一棵树的树干上刻下过心仪的姑娘的名字,又许会调皮捣蛋地在哪一面院墙下背着人撒过一泡童子尿,还许会……同他那两个最亲挚的朋友由白棠花下搭肩而过,兴致勃勃地憧憬着他们未来的、共同的锦绣人生。

    而如今,这一切都不复存在。

    原本步府所在的地方,现下是一片还算兴旺的花鸟市场——某些人甚至连步家住过的一砖一瓦都不容留,皆尽拆了毁了,企图抹杀他们曾经存在的一切痕迹。

    天尚暖和时燕九少爷来过此地,买过一盆素心兰,还顺便逛了逛花鸟鱼虫店。

    这些店铺中门面最敞亮的一家,叫做“归去来居”,乍一听还道是酒肆,实则却是家鸟店,卖鹦鹉,卖八哥,卖鹩哥,卖椋鸟,所有的鸟都会说话,客人一进门便齐齐冲着你叫“公子英俊潇洒,快带奴家回家”。

    燕九少爷第一次去的时候,正有几位客人在店中挑鸟,其中一位是纯粹的外行,挑来挑去不小心挑中了一只老鹦鹉。

    “请这位爷见谅,这只鹦鹉是小店的非卖之物,实则它的年纪也有些大了,今年已快满二十四岁,您买这一只不大合算,不若挑只年纪小些的,回家慢慢养起来,也能养得熟。”店掌柜这样说。

    那客人有些尴尬,微恼地道:“不卖?不卖你把这鸟放在店里作甚?!”

    店掌柜陪笑:“这鸟儿是东家自小养起来的,见它年纪大了,便教放在店里和别的鸟儿在一起,也不致孤单。”

    那客人方不再纠缠,转头去挑别的鸟儿,掌柜不敢怠慢,亲自陪着这客人挑选。

    二十四岁的鹦鹉,年纪确实不小了,燕九少爷出于好奇,走过去仔细瞧了瞧它。老鹦鹉生着一身灰皮毛,看上去并不怎么出众,不知刚才那客人是看上了它什么,对于人的靠近它没有产生丝毫的警惕与胆怯,反而歪着头仔细地在燕九少爷的脸上打量。

    “会说话么?”燕九少爷只是随便问了一句。

    “会呀会呀。”它居然能够回答。

    “你叫什么名字?”燕九少爷偶尔也有童心,翘着唇角问它。

    “小星星。”它说。

    “谁给你起的名字?”燕九少爷问。

    这一次它没有听懂,于是便模仿他说话:“名字,名字,名字。”语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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