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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你是天都第一刺客 作者:许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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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听起来感觉有一点点缺德,可好歹不是违法乱纪的事,只能说谁让我就是神挡杀神所向披靡呢?我也只好蒙住了良心。

    我提醒他:“再有钱了你一定要自己留好,缝在被子里还是用铁罐埋在树底下都行,一定要留够自己用的,明白吧?”

    “知道了,我还用你交代?”秦臻笑道,“安心上你的学去吧。”

    返校的日期将近,我一路北上,在与大个儿约定的日子到达了沈城。下了火车,我先去电子城买下了心念已久的笔记本电脑——买电脑时商家当然附送了电脑包和背带,但是我根本不舍得任凭它在我的身侧逛逛荡荡,随时遭受磕碰的风险,所以一路用双臂双手将它捧在身前。

    经过一楼大厅时,正对面的“最新款”单反相机十分眼熟,像极了大个儿去年的那个型号,我瞄了一眼价签。这一瞄不要紧,我竟没数清楚上面到底是几个“0”,不得不再瞄了一眼。

    唉。

    好像那傻大个儿的生日快到了。

    我在电子城转了一圈,兜里虽还有不少钱,可相对于大个儿的生活水平而言却算不得什么,想买点东西表示下心意,又不知买什么好,可能买什么他都看不上眼吧。某家专柜前有一个自发光的海报灯箱,外国模特在沙滩上朝大海走去,一手夹着冲浪板,一手将头发捋向脑后,露出侧脸,手腕上戴了一只防水手表。

    脸差得其实挺多的,不过他身材倒是很像大个儿。

    我进去问了下价格,在听到报价的那一刻强打着精神没晕倒,脑子里忍不住快速计算了一下假如这只表能戴10年那么平均到每天是多少。付过钱之后,我双手捧着一只礼盒出来,仿佛能透视过厚重的包装看到大个儿戴着它的模样。专柜的小哥儿叫住我:“哎哎哎哎!同学!你这电脑不要了?”

    我:“……要要要要!”

    大个儿打电话来,嘤嘤呜呜地说到学校了,正在楼下等着我,我要再不去,他就要热得化成一朵干花了。

    我:“???”

    可惜人的心情紧急或是情绪焦虑并不能影响交通工具的实际速度,我随着哐哐啷啷的校车上了山。

    今天的校车载了满车的学生和行李,呼哧呼哧地爬着坡,速度格外看破红尘。正当我们缓缓经过一片深邃的树荫之际,透过车窗,我看到路边有一个高大的男子,穿着黑t恤花裤衩,坐在竖立着的行李箱上,一条长腿弯折,踏在步行道的路面,另一条腿尽情舒展,轻松垂在路沿之下,戴了一副遮住眉眼的墨镜。

    除了衣服、鞋子、行李箱、墨镜之外……尽管那就不剩什么了,但我还是觉得,非常眼熟。

    我听到耳边有人小声说:“哪个系的?好帅。”

    我下了车,朝他的方向招了招手:“闵丘!”

    在众人羡艳的目光中,我看着大个儿拖着硕大的行李箱朝我走来。行至近前,他先是摘下墨镜仔细打量了我一番,看似想拍我一把,手却停在了空中,最后收了回去挠挠自己:“你讨厌死了,来这么晚。”

    我:“……”

    我和大个儿的同居,不,合租生活开始了。

    第107章 我有一个秘密5

    大个儿应该是趁着暑假去开了个光, 我猜。

    两个月不见, 他像变了个人似的,突然机灵了许多,买了几个偌大的收纳箱, 收拾起东西动作迅速,把我一年来在寝室留下的生活痕迹抹除得一干二净,利索得就像犯案熟手破坏现场。我俩将箱子运至楼下, 他从口袋里掏出来一卷塑料绳, 把几个箱子一捆, 带轮子的放在下面, 连车都不消打,直接拖着出了学校。

    我抱着电脑走在他旁边,心生一种牵驴赶马、年节还乡之感,极为诡异;我若慢走两步落到他身后, 他就要时不时驻足回头看我一眼, 不知是怕我跟丢了还是什么——我丢当然是不会丢的, 只是跟在几个大箱子旁边, 我又心生一种和行李平起平坐、地位相当之感, 似乎一并附属于他。

    走在大个儿哪一侧我都能联想出不太对的感觉,难道是秦臻那句“同居”在我心中隐隐作祟?怪不得电视里演高手独步天下, 却一念之差败给了心魔, 原来因此而来,我不由得叹了口气。

    大个儿闻声回头看我:“你累了?要不你坐箱子上面?我拉着你。”

    我:“……”

    大个儿:“没事儿,坐, 这箱子可结实了,坐两个你没问题。”

    其实我是挺累的。虽不是第一次到沈城,但这儿总归还是个陌生于我的城市,神经难免吊着一根弦;下了火车东奔西跑,在返校潮最高峰倒了数趟车,想着大个儿在等我,又一路心焦。

    可我能怎么坐呢?侧坐其上,会否偏沉翻车先不说,那画面就像十几年前我坐在我妈的自行车后座上,她推着我走;要是盘膝而坐吧,又像丝绸之路上贩运货物的商队,伴着驼铃阵阵声响,仿佛我们脚下走的这条路漫长而悠远,或是像举家迁徙的游牧民族,随着路况一摇三晃,马车驮着行李细软,去往生命旅途的下一站。

    跟他聊了这一路的天,我已比来时放松了许多,轻快笑道:“结实你就上去,我拉着你吧。”

    大个儿扔下绳子就坐了上去。

    我:“……”

    正当我想从后面踢一脚让他顺着斜坡滑下去飞起来的时候,大个儿又自己起来了:“走走走,热死了,赶紧回家吹空调。”

    房子收拾得比我上次见到时还漂亮,比之星级宾馆酒店不遑多让,从小住在平房和楼宇密集的安置房的我,自然没住过这种精装修的商品房,感觉每一扇窗户打开朝外看都是风景,忍不住对这里的一桌一椅轻拿轻放。

    一切收拾停当已是半夜,好在这里的网速达到了未来水平,下载游戏犹如外卖宅急送,半小时必达。秦臻见我上线十分惊奇:“不是同居去了么?这么快?”

    “够了啊,跟你说了是合租,正好两间卧室。”我已被他以这个缘由打趣了无数次,“这一片就他一个是我们学校的,来回路上多个人作伴安全点儿。人家是实在人,你别老这么说他嘛。”

    秦臻:“是吗,我没听说过咱这儿哪个村的实在人进城说买房子就买了——他家也是包工头?”

    我:“……”

    说起来,我们买房子多是代表要在一个地方扎根下来,短则数十年、长则一辈子的,这期间无论何时来敲这个门,开门的都是那个人。而大个儿不一样,他看起来好像只是一时暂住,某天一旦乘风而起,随时就走。

    待到那时,也许他比今日更加成熟几分,收拾行囊更为手脚麻利,快得、彻底得,一眨眼就消失不见。

    “嘿,行了吧,苟富贵,勿相忘。”秦臻坏笑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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