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你是天都第一刺客 作者:许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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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一年没接触游戏,我对当前的玩法已经很陌生了,常常记不住几点几分是什么活动开启,要先参加什么后参加什么,好在唯一不变的是我对敌时的身手,目之所及的红名无一能活着逃离。我上网的时间有限,完全取决于我妈今天是早班还是晚班,不过打打单子还是够了的。
秦臻新搬到天都,自然暂时没太多生意,还不到忙成陀螺的时候。算起来我有好久没见他了,我说:“你还在你奶奶家那个房子住着吗?下午你坐车回来找我玩呗?我们去喝豆茶。”
秦臻这个人思维清晰,有问必答,再加他打字很快,往往长篇大论一蹴而就,可这次聊天框却一直显示“输入中”。过了半晌,他才发了一句:“算了吧,我懒。”
他奶奶家那个镇子离这儿不过半个小时的车程,还没我从学校到火车站的一半远,在沈城这一年我早已习惯动辄就坐一两个小时的公车去打工。我说:“那我去找你也行,我去看看你啊。”
“多热啊,别来了,我还是那样,没什么好看的嘛。”秦臻教育我,“哪有代练整天没事到处跑的?技术含量高点的生意还好,一般的那些生意,能干的人多得是,老板一次叫你你不回话,人家下次就不找你咯,现在的老板挑得厉害,心情不好了那不得了的,拉黑你哦。”
这一点风伤倒是也交代过我——因为我本人的性格是很彪悍凶恶的嘛,所以每次打的单如果队伍里有老板在场,风伤就要交代一句,让我宁可不说话也不要口气太狂妄,免得得罪他好不容易谈下来的老板,争取让人家有好点的代打体验。
我:“哦……竞争这么激烈啊。”
秦臻:“就是了,钱哪有好赚的。还有,你在天都先不要用你的刺客号喊广告,等我们摸清楚了再说。我现在玩的也不是我以前那些小号,是一个新练的术士。你去建个号,先升到30,熔岩洞有个bug点,无限刷精英怪,我去那带你,快得很。”
秦臻以前的小号风伤大多都知道,不能拾起继续玩情有可原,我的号更是不用他说,根本就上不了——家里的电脑是我高一还是高二时配的台式机,这一年里我妈盖了层布就没管它,虽然没进灰,但是难免受潮,一开机的噪音堪比f1比赛现场,不难想象我一上刺客号瞬间就会被爆炸的消息卡掉线。
如果今年能拿下冠军,除了游戏公司公布的奖金之外,我和风伤也约定好了带四个老板的佣金三七开,开学后我可以去沈城买一台最新的顶配笔记本,那时再上刺客号还差不多。
我:“好,我去建个号,弄个小刺客吧?”
“嗯,来吧!”秦臻潇洒地打出口号,“惊喜不断,月入过万!”
没电的手机充了一会儿,自动开机了。屏幕显示连接上服务运营商没过几秒,嘟嘟嘟嘟连着进来了几条消息。
大个儿:“你怎么关机了?你打电话打到没电?”
“你这样太危险了我跟你说,手机用的时间越久越不能过分充电耗电,容易造成安全阀破裂起火,下次不要打这么久电话了。”
“哦是我打给你的,那你可以提醒我一下你快没电了啊。”
“你有没有又开炉子?看一下关好了没有?”
“你不会是出门了吧,出门要带手机啊!”
“开机了吗?开机了给我回个消息啊。”
我回复了他的消息,剥了颗蜜饯吃,在建号界面随手打了几个字:啰嗦味话梅。
新手村的任务十分简单,我闭着眼都能做,只有最后一个新手任务是要打清泉村外的小boss,这个任务如果不过的话就不能去职业导师那里就职。它应该是整个“飞仙”中所有人接触到的第一只boss,勾起了我许多初中时代的回忆,我一时手痒,忍不住多打了几遍。
突然,有一个小号点我申请交易,在交易框里输入了10个金币,按当天的兑换比率约合人民币一块钱。
我问:“给我钱干什么?”
那个小号说:“大哥你快走吧,让给我一只boss不行吗?我都在这蹲了半个小时了。”
我:“……”
我习惯性地屏蔽了所有人和聊天气泡,眼里只有boss,根本没看到周围有人。对新手来说没有装备上的差异,出手速度一样快,但是我的预判肯定比其他人要准确,所以屡屡抢到boss也不足为奇。
我:“不好意思,我屏蔽了,没看到你在。点我交易,我把钱还给你。”
那人说:“不用了,你拿着吧,我觉得在这守boss应该挺好赚钱的,你走了我在这守一会试试。”
果然如秦臻所言,肯花点工夫的话,在这个游戏里赚钱不难,连新手村都有商机。一块钱而已,也没什么好推来让去的,我说:“那好吧,我走了。”
升至15级,可以加入家族了,我在云沧城主处点了秦臻那个家族的申请。
秦臻截图发来:“这是你?”
我:“是我,新号。”
一个叫“干卿底湿”的术士组了我,开通了队伍语音。秦臻的声音传来,取笑我道:“你起的这是什么名字啊。”
他的声音变了,不好说是变沙哑还是变成熟,总归是和以前不太一样,只有那语气和深层的音色还依稀有些从前的影子。
我也笑他:“你的名字也很奇怪吧,怎么感觉好猥琐呢?”
“猥琐不要紧,关键看起来很凶啊。”秦臻难以忍受,“你这名字,看着一点都不凶。”
手机又开始“嘟嘟”地进消息,间隔时间越来越短,按这个趋势大个儿很快就要嫌打字麻烦而发来语音了。秦臻也听到了我手机一直响,问:“你那同学,又开始给你发信息了?他是不是有点儿傻?把你传染了吧,你看你起个名看着也好傻。”
不知是秦臻的话深得我心的原因,还是想起大个儿每日神神道道地跟我腻腻歪歪打电话的声音,我止不住地想笑,笑出了声。
我说:“可能是有点傻吧——年少杀人不眨眼,老来偏爱傻白甜,我觉得这名字还挺好的呀。”
大个儿的信息不回不行,越不回他越发得多。我拿起手机回复他,听得耳机中秦臻忽问一句:“你喜欢他啊?”
第104章 我有一个秘密2
这话听得我耳朵好痒。
“不是啊。”我忙说, “就是……他是我同学嘛, 和我一个寝室的。”
秦臻“咦”了一声,示意他等我继续说下文。
我不知还能说些什么,许多显而易见的话到了嘴边觉得乏善可陈, 隐晦曲折的那部分又不清不楚,言语无法概括它的形状,说不出口。总之, 我和大个儿之间, 就像环球旅行了一周——我干渴地穿越灼热沙漠后眼前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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