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分卷阅读66
    残酷罗曼史 作者:尼罗

    分卷阅读66

    年前开始就长驻在了京城,乃是随着旗人一起汉化了的蒙古贵族。云王本人尽管没有弯弓射大雕的本事,可在养鸽子玩画眉上却是个一等一的好手!对于斗鸡走马那一套旗人必备的娱乐,也是绝不生疏,堪称是样样通,样样松!

    云王坚信自己作为一名天潢贵胄,生下来的至高任务就是吃好喝好玩好穿戴好,除此之外便是传宗接代。因为对自己的人生实在是太负责了,他就忽略了其它,导致为人有点糊里糊涂的,连大清皇帝退位的准日子都不晓得。至于后来自己为什么要离了京城去了哈尔滨,又为什么离了哈尔滨到了阿喇沁旗,他更是一点也不知道,就单是随波逐流的活着。

    不过对于今年三月份,自己被选为蒙古军政府主席一事,他倒是稍稍的明白一些。然而他揣着明白装糊涂,只怕自己要因为“倚老卖老”而丢了老命,所以当选不久,便借口养病,请年轻有为的德王来全权负责军政事务了。

    云王是个老顽童,可惜并没有志同道合的玩伴。大格格是个好样的,但是已然嫁人了;还有个儿子——儿子是云王的心病!

    何司令一直担心分别日久,云王会忘了自己这个干儿子。结果到了阿喇沁旗后,他发现自己实在是多虑了!

    云王见到何司令,满面笑容的就上前搂住了他的腰,企图把他抱起来转个圈儿。还是身边的管家拦了他:“王爷您可别价!仔细闪了腰!”

    云王哈哈大笑,声音比雁叫还清亮:“七宝长的这么高了?没想到啊没想到!咱爷俩在这儿又见面啦!”

    何司令也笑容可掬:“干爹……”

    没等他说完,云王又雁叫起来:“有其父必有其子!你阿玛,哦不对,你爸爸带兵,你现在也带兵!小子,听说你手下人不少啊!”

    “我……”

    “好样的!这个世道谁有兵有枪谁就能成事!你干爹我是不成啦,风烛残年之老朽。要是早个几十年,那,哼!”

    “干爹您现在也……”

    “现在不成啦!头发都白了。前两天,明明是放了五十只鸽子,嘿!那个漂亮,白的跟一阵小云彩似的,配着蓝天,好看极了!结果呢?他娘的,跑了四只!我养的鸽子会跑了四只!真是老了,不中用了!”

    云王说到这里,仿佛是听到了什么动静,一甩脑后花白的小辫儿回头望去,原来是福晋出来了。

    福晋同云王有点连相,也是慈眉善目白白胖胖。何家祖上非满非蒙,乃是大革命后发家的军阀新贵,是被出身高贵的福晋所看不起的。不过她心中只有佛爷,所以对一切都漠然,随便云王在外面去认谁做干儿子,横竖认不到自己家里来。

    同何司令淡淡的点头寒暄了几句,福晋扶着小丫头款款起身离去了。何司令眼看着云王的嘴唇一动,心知他又要雁叫了,便赶忙开口转移话题:“大哥呢?”

    云王听他问起了自己的儿子,果然就显得神伤起来,再一开口,声音也从雁叫转为野鸭子叫:“他呀……”

    没等这话说完,云王的心病,何司令的大哥便咚咚咚的跑进来了!

    云王的独子名叫彻辰,在蒙古语里是“智慧贤明之人”的意思,可惜云王的心意虽好,老天却不肯同他配合,偏要把彻辰生成一个傻子。

    彻辰今年也有三十多岁了,身材十分高大魁梧,生的长圆脸高鼻梁,眼睛细长的眯起来——因为有点近视眼。进房后见了何司令,他似乎是有点发愣,瓮声瓮气的转向云王:“阿玛,他是谁?”

    云王无精打采的瞄了他一眼:“七宝都不认得了?先前在京城时,他总到咱府里玩儿的!”

    何司令此刻就站了起来,对着彻辰一点头,微笑道:“大哥不记得我了?”

    彻辰走到何司令面前站住了,伸长了脖子细瞧,恨不能贴到他的脸上去。瞧了半晌,他满面困惑的摇摇头:“你是七宝啊?七宝不是这样的!”他抬手平着自己的肩膀比了比:“七宝是这么大的。”

    云王长叹一声:“你来干什么?没事儿就出去吧!”

    彻辰却不肯听他的话,只围着何司令转着圈儿的上下打量,忽然一拍手笑道:“阿玛,七宝真好看,让七宝给我做侧福晋好不好?”

    云王的脑袋都抬不起来了,只吩咐身后的奴才:“乌力罕,赶紧把他给我弄走!”

    何司令在云王府住了七天,实在是忍无可忍了。

    这并非是因为他在云王家受了冷遇——云王府从上到下对他都是礼遇有加。问题出在云王身上——他老人家抓着了这位干儿子,发了疯似的追忆似水年华,雁叫似的从早说到晚,说的何司令双眼发直思维混乱,待到他老人家说的口干舌燥了,便带着何司令到那简陋的后花园中,向他展示自己的那些花鸟鱼虫以及洋狗大马,细细的研究讲述着每一只动物的好处。

    对待自己的那些宝贝玩意儿,他的热情堪称无限。可何司令对于动物是完全没有兴趣的。云王的热情折磨着他,同时云王的心病彻辰见了他就吵着要娶他做侧福晋——两厢相加起来,迫使何司令在第八天的早上,彬彬有礼的提出了告辞。

    云王在他临走的时候,终于低声说出了两句正经话——他这人难得正经,一旦严肃起来,倒显出了一种特别的震慑力。话总共是两句,一是“河套那边是个好地方”,二是“站稳脚跟,不要惹事”。

    何司令知道云王这话肯定是有点来由,当场认真答应了。回去仔细想了三天,恍然大悟——云王现在在蒙古王公中是高辈分,所以军政府里要请他去做主席;可他除了个傻儿子和家奴之外再无力量,所以只怕枪打出头鸟,宁愿托病在家守着那些动物。如今自己来了,他正好可以用名下的土地来换一个干儿子的保护。

    这样说来,一切都是合乎道理的,何司令放了心,带兵离了阿喇沁旗,直奔了四子王旗希拉穆伦庙。

    希拉穆伦庙是个好地方,有点当年芦阳“三不管”的意思。前进一步是河套地区,富庶的抓一把泥土都能攥出油来,后退一步是草原,非常适合搞快速的大撤退。

    何司令在这里很快的扎下了根,等到秋季来临之时,他不但修筑好了防御工事,而且还大大的扩充了军队;至于那土匪的老本行,自然也是不能随便丢下的。看着云王的面子,他不抢往来的蒙古商队,通常都是辛苦腿脚跑点远路,杀到河套一带去就地发财!河套地区是中央军的地盘,可绥远傅主席忙着对付闹独立的蒙古军队,也无暇理会他。

    何司令这回算是过上好日子了!

    分卷阅读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