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分卷阅读14
    路德维希 作者:阿Tan

    分卷阅读14

    也没有了熟悉的身体可以依靠。

    ☆、第十二章

    对社会事务不怎么感冒的维希,在大学里只加入了文学社。是一个新成立的社团,名字叫“未完成”。社长是与罗澍相熟的一名学姐,听说维希学过画画(其实只是在小学学过一年国画),又很爱看书,所以极力拉他入伙。

    在对方的请求下,维希只好将自己高中时创作的几首自由诗稍作整理,发了过去,结果不由分说“被委任”了同名社刊的责编。

    征稿的海报一出,维希的工作就多了起来。

    他认真地审读每一篇稿件,大多会附上细致的评语,然后有模有样地在末尾署上“未完成文学社编辑部”。虽然时常碰到文笔浅薄又自命不凡作者,但他并不介意,开会的时候也异常耐心。

    渐渐他的好脾气和负责任就被大家所公认,因为身边编辑集团号码和电子邮箱都是公开的,也开始有女生将情书鱼目混珠进来。

    维希的态度依然平静,比较郁闷的是罗澍。虽然为了紧跟对方的步伐,他一直呆在社团里打酱油,偶尔帮助一下活动策划。但维希的受欢迎令他心下不爽,他还是喜欢独占默默无闻的他。

    有一回文化史课上,罗澍偷偷用touch看了一部朋友很久以前推荐给他的电影。

    里面男二号有段soliloquy:“i&o remind&hat some birds don’t&o be&heir&hers are just tht.”紧接着他又说,“ahe part of you that knows it ;sin to lobsp;them up. does rejoibsp;still, the plabsp;you live in is that mubsp;more drab ay that they’re gone.”

    当时维希就坐在他身旁,认真的在密密麻麻的课本上划杠杠。

    他新配了眼镜。度数不高但因为看黑板上的小字总有些吃力,可能是最近电脑用的比较多的缘故。框架还是自己亲手给挑的,半黑框的记忆架,轻巧耐用。维希的脸型窄下巴尖,戴上眼镜显得更斯文了。

    罗澍一盯着他看就有点收不住。总觉得越接触这个人,越被他的好气质所吸引。那清爽的皮肤,总让人有把它们变得火热又滑腻的冲动……

    “你怎么了?”

    “……没什么。”眼下屏幕中的男主角已经从肮脏的臭水沟里爬了出来,在暴风雨的洗礼下恣意地呼号。

    “对了,杂志弄

    得怎么样了。”

    “还剩老师那边的卷首语,封一到封底都没弄好。”维希无意识地拿笔抵着唇下,“那些东西你有熟人?”

    “没有。”

    罗澍黑线,“这样,你去问问吧。”

    “你认识艺术设计的人?”

    “不认识,不过,”路德掰了掰手指,“总有人认识吧。交给我吧。”

    维希感谢地点点头,“那你下周之前给我消息,如果找不到还有时间再想办法。”

    “明天就给你消息。”他咧嘴一笑。

    这天吃过晚饭,罗澍难得没有去串门。乖乖坐在桌前,打开笔记本,开始搜索做杂志封面的的素材。他以前帮爸爸的公司设计过年鉴的封面,虽然性质严肃很多,但除了主题和内容,基本的操作应该差不多吧。

    不是他非要揽这个瓷器活,之前通过同学找到的关系不靠谱,对方答应了今天把4p成品交给他,结果明天就是星期一了,半页东西都没见到。同学又手机打不通,他只好捋起袖子亲自上阵了。

    之前向维希要过杂志策划书,主题是崇尚经典,严肃文学。听说收上来的稿子大多很有八十年代文学思潮的风格。他就在矢量素材网站上下了几个上青底白花的镂空背景图,行云流水的字体,用ps初步拼出了封面和封底。

    经过调色和特效,刊名文字的边缘融合进了背景中,没有花里胡哨的风景照和多余的点缀,看上去十分静雅。

    他想了想,又将镂空花纹的部分叠加剪裁成了一件旗袍的半边形状,让人联想到民国时期的上流交际场,但因为花色比较素净,多了一份出淤泥而不染的好感,又使得封底与封面连贯而有层次区别。

    刊号和大标题都是最后定完稿才要做的工作,基本成品以后,他将图片导成a4的大小,打开qq准备发给对方过目。

    结果菜单上一水的灰色,一看时间,居然已经两点了。

    持续作业了这么久,投入得连时间都忘了。罗澍大大地伸了个懒腰,起身去了洗漱间。

    维希拿到封面以后很高兴。因为信任罗澍,一直没有催问,看来果然没有信错人。

    几个编辑和社长看过以后也赞不绝口,罗澍也没解释,能帮上忙他就很高兴。

    这天维希在编辑工作人员名单,有封面设计一栏,问到那位制作者的姓名,罗澍才承认是独自完成的。

    “这样啊,怎么不早说。”维希拍上他的肩膀,“多亏你了,做得很漂亮呢。”

    同刚开学的时候相比,维希开朗了许多。但这么久以来,他是第一次主动对自己做出亲近的动作。

    靠得太近了,他甚至闻得到对方的发香。

    这家伙有在用护发素吗?

    男生应该一般都不爱用这种麻烦的东西,尤其是住宿条件有限的情况下。

    台灯将维希睫毛的阴影投下来,轮廓美好得不似真人。

    罗澍突然抓住那只手。

    维希条件反射地挣扎了一下,但对方力气不小。

    “什么事?”

    有多少次了?你这样淡然地问移不开视线的我,“什么事”。

    罗澍的心很重地跳着,猛地冲出了口,

    “我喜欢你。”

    说完他才觉得手心有些出汗。

    并没有意料之中的翻脸走人。维希低下头,以沉默对付着。

    罗澍冲动地抓住他另一只手,矮身去够他的嘴唇。

    维希这时才惊诧地抗拒起来,奋力推搡着他的肩膀。但罗澍已经有些刹不住车了。

    一声闷响,左脸结实挨了一拳,嘴巴里顿时漫起血腥味。

    方才嘴唇险险擦过。两个人同时擦着唇角。

    “你回去吧,以后别再过来了。”

    这个时候理应心虚逃避,但罗澍怎么也挪不动步子,双脚像被钉死了一样。

    也许是维希不同寻常的态度令他有了得寸进尺的胆量。他想至少要

    分卷阅读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