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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P]假戏真做 作者:司泽院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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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他几句注意事项,最后告诉他开机时间以及剧组包下的酒店。哈利一一记住,这才松了一口气。罗恩和赫敏也都中选了,他很高兴。

    但接下来麻烦就来了。

    开机仪式很顺利,资金早就到位了,演员阵容堪称华丽,按理说应该进展很快才是。可哈利的演技是不错,和别人搭的时候往往也看得过去,但和伏地魔一配——就变成了完全不能看。不得不说,这完全是哈利的个人问题。

    比如说,开头时哈利应该对伏地魔扮演的汤姆心存怀疑。在船上第一次遇到汤姆的时候,他应该十分震惊,更加谨慎地掩饰自己的表情;还有后面在礼堂里分院的场景,汤姆分到格兰芬多时,他应该在挣扎自己的大脑封闭术,这时候的感情就比较复杂了——怀疑、担忧,还夹杂着坚定。但实际上,他的眼神一落到对方身上就好像黏住了似的,动都动不了。

    哈利一早预想到了这种情况,因为他十分想证明自己的能力——而不是依靠父母的名声。詹姆和莉莉都是出色的演员,哈利爱他们,同时却不想被他们的光辉所掩盖。而在这点上,没有人能比伏地魔做得更好了。

    伏地魔的本名并不是这个,但由于受到他的出道作品角色影响,全世界的影迷们都这么称呼他,死忠粉丝更尊称他“主人”或者“君王”。他年少成名,现在也才二十三——如果不是这件事已经发生,人们根本难以想象这么年轻的老牌影帝。

    伏地魔的第一部作品是格林德沃以及邓布利多主演的二战史诗巨作《尘封的历史:公元1945》。他那时刚刚十六岁,还没有从霍格沃茨艺术学校毕业,演的少年魔王也只是个小配角,但是气场之足,就连两位主角的光芒都无法掩盖。那温和俊朗的外表下带着阴暗和嗜血的边缘少年形象被他诠释得入木三分,一下子让他拿下了当年多项国际影展的最佳新人奖。

    但他接下来拍的一部作品《魂梦千年》则一反前一部电影中的形象,出演了一千多年前欧洲中世纪一位爱上人类的巫师,独到而完美地诠释了那种时代背景下人类与巫师之间的凄美爱情,博得眼泪无数。这部电影不仅使他成为戛纳新科影帝、奥斯卡奖最佳男主角、英国学院奖的获得者,更是创下了有史以来爱情片的最卖座记录。

    以后伏地魔又陆陆续续接了一些作品,都是叫好又叫座的影片,影帝之称名符其实。由于前传《尘封的历史:公元1945》以及外传《魂梦千年》的巨大成功,本是最强竞争对手的骑士团娱乐集团和凤凰社兄弟影业痛下决心,决定共同投入巨资拍摄魔幻正传《战与和》,伏地魔当仁不让地拿下了成年魔王的角色。

    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孤儿到五六年后国际一线影星兼国内最大娱乐公司集团(甚至连世界上都排得上号)的总裁,而且这个人就是早自己几届的同校前辈,有比这个更励志的成功故事吗?

    所以很显然的,以伏地魔为偶像的年轻新人绝不止哈利一个。但最后中选另一个男主角的却是哈利,可想而知他的激动心情,频频ng也是自然的。顺带一提,哈利很想知道伏地魔的御用化妆师是谁。他的脸看起来好像真的缩水到了读书时期!难道这也是演技所致吗?

    所有人都理解哈利的心情,因为伏地魔就是票房的保证。他接影片剧本极其挑剔,甚至有传言说,只要伏地魔愿意接的剧本,那就意味着还没开拍就有了票房保证。所以这次大型魔幻巨制一开始就吸引了众多人士的目光,不只因为它的大投资大制作,还因为导演格林德沃一早就放出消息来,称伏地魔毫无疑问地内定反派男一号的角色。

    而在剧本片段外泄之后,舆论更是一片哗然。不为别的,就为那几场尺度极大的戏份。众所周知,伏地魔个人喜欢宽松的衣服,从头到脚都遮得很严实的那种。让他从袖子里露出手来都很难,更不用提解开几个扣子之类的了。可这次一看,不仅仅有银幕初吻,就连初……那个什么床戏,也有了吗?还是同性之间的?这到底得多好的剧本,才会让伏地魔松口答应?于是众人更加期待了。

    光环越大的同时,另一位男主角就显得更引人注目。有谁能当得起这一份荣光?这是一个巨大的荣耀无疑,但同时也是巨大的挑战。伏地魔带戏的本事也是受到公认的,好像他只消用眼睛看看对方,就会把对方带入到他自己的情绪和感受里,所以带跑台词也是常事。这个人选众说纷坛,最后老老实实采用全国海选的方式,评判团是三方联合。

    关于这个,邓布利多在写上哈利的名字时,总觉得没那么容易。但未曾想,伏地魔对着他们拿过去的演员名单轻易地就点了头。

    但没有人知道,伏地魔在意的不是什么银幕初吻,而是曾经杀死他的对手。在他看来,作为唯一打败过他的人(很不幸,还足够多次,让他不得不印象深刻),只有哈利?波特当得起这个位置。噢,这当然不是说哈利是一个资格足够的对手,在他看来,现在的形势明摆着。他会把那个可怜的男孩耍得团团转,毫无疑问。

    哈利当然也不知道。所以当伏地魔主动提出,要帮他在私下里练习的时候,他几乎想也没想地答应了。

    伏地魔邀请他去的地方是他的一幢别墅。虽然哈利很崇拜他,但这种高度显然还没有上升到贝拉特里克斯那样的狂热程度,甚至连德拉科?马尔福那样的程度都没有。否则他就该知道,伏地魔有多处房产,而那一处是他最不喜欢的——当然了,不是指摆设,也不是指位置,而是特指某些狗仔队。因为那别墅靠近盘山公路,边缘有一片小树林,有许多记者愿意在那里潜伏着等待他的八卦消息,因为这是伏地魔的房子里最容易潜伏的一处(到底谁能去他的百层公寓偷窥啊,开个直升飞机吗?),结果却都铩羽而归。

    假使哈利早知道这点,他就该保持警醒。虽然在伏地魔的刻意冷晾之下,来的记者越来越少,但总有人坚持不懈,至少伏地魔自己就知道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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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利从那座堪比宫殿的别墅中出来的时候,天上的启明星正正微亮。正是初夏时节,伦敦清晨的水雾里还带着一种春天的凉意。哈利揉了揉酸涩的眼睛,又忍不住打了个喷嚏,赶紧裹紧衣服。

    一辆黑色的甲壳虫从黎明的街道中驶出,慢慢停了下来。一个黑色头发的脑袋从车窗里探了出来,“哈利,上来!”这辆车只是小天狼星的座驾之一,挑中这个完全是因为颜色——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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