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同人)大宋小吏 作者:拉棉花糖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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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雁回摸了摸自己头上的耳罩,“天冷,保暖啊,这个东西在靠北边的地方很多人用的, 最近开封也越来越冷,想来可以戴了呢。”
展昭竟无言以对,是,这是很保暖, 但是, 云雁回的耳罩左边和右边分别有半截针织的胡萝卜, 乍一看去,还以为他被一根胡萝卜穿脑而过了呢。
云雁回摸了摸耳罩,“哈哈,你在看这个啊?不愧是展护卫,眼力这样好,路上偶有人擦肩而过都看不清的呢。有趣吗?我本来想买一柄刀穿过来的那个,但是有人用更高的价格买走了。”
展昭心想,汴京的新玩意儿也是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奇特了。
“……嗯,不过,你身边的是玉堂和公孙先生吗?”展昭发现那两人站在云雁回旁边,都没有回身,但是看背影分明是那两位。
云雁回戳了戳公孙策。
公孙策一直微低着头,他转过身来,展昭竟然才发现,公孙先生虽然没有戴耳罩,但是他的手上却多了一副手套,与其他不同,这副手套的五指是分开的,更利于活动。
不过,手套不但是水红色,上面还有两只铃铛……
展昭目瞪口呆。
可是更加叫他目瞪口呆的还在后面,云雁回又把白玉堂也戳得转身了,“还有这个,口罩,既可以保暖又可以防尘,若是遇到疫病还能防传染,过几日在州南桥头就可以买到哦,图案可以现场定制。”
白玉堂脸上戴着一副棉口罩,素色的底,口鼻处却画了简笔画的鼻头和嘴巴,一点粉红色的舌头,以及几根长长的胡须,看上去仿佛半张脸都成了小动物。
展昭:“……”
白玉堂:“……”
白玉堂忍无可忍,把口罩摘了下来,“你不要太过分了,我都是为了照顾那家人的心情,你弄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有什么用,干干净净的耳罩、口罩不就行了!这样的图案,谁要买啊!”
他仿佛是为了撇清自己的干系,一口气说了一大串话,“含蓄”地解释了一番。
公孙策郁闷地抬手看了一下自己的绒布手套,不过他年纪大面皮厚,倒也没摘下来,客观地道:“还是有人买的,你没发现带装饰的更受欢迎吗?尤其是小娘子们喜欢,雁哥儿那种男子也觉得有趣。”
白玉堂很想说没有,然而事实上,在不到半个时辰之前,他还见证了那母女三人做的几个样品,被无意中看到的人高价抢下。
当时,云雁回说完让他来之后,就开始给她们描述自己想要的东西。
首先出来的是雏形,什么装饰也没有,但是白玉堂试了一下,的确很保暖。
接着,云雁回又要求把它们装饰一下,并告诉她们可以与普通物件卖不一样的价格。
这母女三人双手飞快编织着,完成了数件样品,路人忙着顶风冒雪回去,没有注意,然而她们躲雪的店铺老板却是看到了,要求买下,正是高价抢走云雁回要求做的那个“带刀耳罩”的人,他还以为云雁回他们是来买东西的呢,一看“只剩下几套”,生怕买不到。
而且,老板还现场就付了定金,要求她们再做几套。
白玉堂在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居然有那么一点莫名的兴奋。
——当然了,当时间转到现在,他就兴奋不起来了。
展昭的表情简直一言难尽。
虽说现在流行戴花涂粉,但是和这样的打扮……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而且白玉堂深深的觉得,这都是云雁回的恶意。因为他们三人之中,就云雁回的最正常。
“其实……”白玉堂还想解释。
“我知道了,”展昭立刻说道,“你们一定是看到了贫民在卖这些,为了让他们早点卖完回家,所以买了一些。”
非常贴心,非常照顾别人心情的做法。
白玉堂又想说,结果被公孙策打断了,“虽不中,亦不远。本来玉堂想直接给他们钱的,但是雁哥儿则提议教她们做些东西来卖。就是这些了,你看我这手套,十分的实用呢。就是用料还不是特别好,雁哥儿建议她们用定金去买一部分丝绵来了,这样可以卖给富人。”
这时候棉花还没有传入中国,有钱人用来填充的,是丝绵。
“我也说,到时可以去书院外卖,学生们冷天写字手僵,若是戴了这样分指的手套,既能保暖,又便于写字。”公孙策畅谈了一番那些手工品的好处。
展昭一听,也十分赞同,表示自己过几日也去买一些来支持,何况的确实用。
一番话都被憋死了的白玉堂:_(:з」∠)_
……
这样的东西,第一批是最赚钱的,因为只有一家有得卖,之后肯定会出来很多仿制,到那时候就卖得贱了。这一点云雁回也和那姓毛的妇人说了,让她们第一批多在家做一些,然后再卖,要抓紧时间。
这肯定也会引起一些绣坊的注意,若是能借此进绣坊做正式工,就再好不过了,这才是真正的有了稳定经济来源,汴京的绣娘可以赚得很多的。
过了大约半个月,云雁回已然看巡逻的衙役带着手套回来,而且这时候,郝老板有约,于是叫上赵允初一起去好烧色,顺便绕路去看看那家人。
经过半月之前那场新品发布会,倒流系列的产品已经在京中大热起来,完全呈现了一种供不应求的状态,预定的订单都已经排到两个月后去了。非常是汴京地区,一些外地商人也在大批预定。
这倒流壶和倒流香的原理,只要肯砸烂了研究,肯定能在短时间内研究出来。
但是,好烧色借了皇室的名气,又占了一个先机,已经把品牌树立起来了,所以即使有山寨品出现,那些有点追求的人,还是愿意去定好烧色的壶和香炉。
而今日里,在好烧色实际上是要办一场庆功宴。
非但是郝老板要庆祝好烧色的成功,还有一件大喜事。
之前云雁回将倒流壶和倒流香炉进贡到御前,官家大为赞赏,云雁回便将沈括也拱了出来。官家也知道他爹,后来便将其招入宫中考校了一番。
前几日,有旨意下来,一是点了沈括之父沈周去明州为官——是个好地方。二就是叫沈括在工部当差,即日走马上任,比他爹还先有差事呢。
这与云雁回记忆中的是大不相同了,原先沈括应该是在他爹死后,才以父荫为官,现在,却成了经官家考校入朝。
反正沈家人是挺开心的,虽然沈括要留在汴京了,但是,谁不想留在汴京呢?
所以,其实是双喜临门了。
到了交班的时候,赵允初来开封府找云雁回,两人一起出门,一路打听了一下,因是稀奇物件,很快知道毛氏在太学。
到了太学附近,果然,毛氏正在那里摆摊,摊位上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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