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同人)大宋小吏 作者:拉棉花糖的兔子
分卷阅读142
但是云雁回觉得赵允初好像突然之间稳重了很多,也许是因为他现在的表情太过沉静了吧,而且以赵允初的身高,云雁回总觉得有点压迫感,让他很不自在。
赵允初的眼睛和云雁回对视了一会儿,就垂下来,低声说道:“对不起,雁哥儿,你说得对,我现在还小……”
云雁回顿觉松了口气,“对,对,你还小,长大就明白了——你没事吧?”
他有点担心,自己的话会不会还是不够委婉,毕竟在这方面他可没有太多经验。虽然赵甜甜真的很听话的样子,但还是他觉得隐隐有点不对。
赵允初把半边脸藏到门后的阴影里,“有事呀,我想先哭几天,然后才能恢复。所以,雁哥儿,我先不送你了。”
云雁回:“……”
哦,好有道理啊。
失恋的人状态不对也正常,要一个人哭会儿更不过分,但是作为拒绝了别人的那个人,云雁回感觉到自己说什么都有点不合适,于是只能尴尬地点点头,一声不吭地离开了。
第103章 偷吃贼
云雁回从赵允初那里离开, 思来想去还是觉得有点不安,就顺脚去找赵允迪,想让他这几日多看着点赵允初。
赵允迪正在调戏他的小厮。
怎么说呢,因为他这个爱好,所以他身边放的人, 都是王妃再三挑选过的, 保证绝对不会被他把上。不过赵允迪即使上不了手, 也喜欢过过干瘾。
他看到云雁回来,就“嘿”了一声,放过了一脸坚贞不屈的小厮,改成对着云雁回淫笑。
云雁回:“……”
云雁回假装什么也没看到, 跟他说了一下让他多看着点赵允初。
赵允迪狐疑地看了一下云雁回,他没事还真不会去关系他弟的状态,所以不像王妃一样还知道赵允初这几日心情不好。
但是云雁回这个样子,很容易让他怀疑啊。
云雁回也没有打算瞒着, 直接告诉了赵允迪, 并且说道:“你要负责任。”
赵允迪:“……”
关他什么事?
云雁回:“都是你做的坏榜样。”
赵允迪臭着脸道:“我还没来得及做榜样呢, 我动都没动你。”
云雁回:“……”
赵允迪:“他如果真的学我,就不会这样了!”
云雁回觉得心好累,懒得跟这个浑人说话了,“总之,你多照看你小弟吧。”
虽然他觉得赵允迪是个坏榜样,但是有一点赵允迪很好,那就是他看得开,无论是被整成什么样,他每天好像都很快乐的样子。
云雁回有时候会觉得,虽然他和赵允迪的生活内容不一样,但是说不定幸福值是一样高的。要是赵允迪能感染一下赵允初,那就好了。
……
云雁回回去的时候,还站在院子外面,就闻到了炊饼的香味。
嗯,绝对是肉馅的。
路过的邻居也流着口水说:“大郎,又蒸炊饼啊?”
云雁回:“……”
唉,幸好他不姓武。
“是吧,我阿娘在蒸……”云雁回进了家门,发现今晚的主食果然是炊饼,已经快蒸好了,也没什么要他帮忙的地方。
云雁回把两个木盒拿出来,双宜还没回来,便将郑苹那个先给她。
郑苹正在夹炊饼,云雁回就把颈饰摸出来,从后面挂在她脖子上,“阿娘,送给你。”
郑苹一低头,差点被那里面的大北珠吓一跳,“哪来的?”
“……阿娘,语气怎么好像我做了什么坏事?”云雁回郁闷地说,“之前不是托使团的人从辽国买了种子么,顺便还带了两颗北珠,拿去打了两样首饰。”
郑苹一时惊喜异常,云雁回一直没告诉过她还有这么回事,女人都是爱美的,何况这是儿子送的。郑苹立刻放着炊饼不管了,跑去照镜子。
云雁回赶紧接手,把炊饼都夹出来。
郑苹特别喜欢这颈视,美滋滋看了半晌,又说得去买点新布,做点新衣服配。
云雁回知道,这是不会完的,等郑苹做完衣服后,她会发现鞋子也要配新的,别的配饰也要配套,如此反复……
不过享受这些乐趣也是好的,不像双宜。
正想着,双宜也回来了,今天倒是穿男装,但是一头青丝就用一根素银簪子挽在脑后,穿得也很朴素。
云雁回把饰品给双宜,看双宜拿在手里把玩,问道:“你现在是不是在心里想,好像根本没机会戴,太容易掉乐,不方便行动了?”
像这些饰品的设计,本来就是给那些行止都很秀气的女娘们,根本不会有动作幅度特别大的时候。
双宜讪讪笑了一下,“会有的,会有的,我找机会戴。”
云雁回瞪了她一眼,“最好是这样。”又叫郑苹制衣的时候别忘给双宜也做几套。
……
过了几日,郑凌又到开封府来找云雁回,约他出去吃饭。
平日里都是在食堂蹭饭,今日偏出去吃,自然是郑凌按捺不住好奇,想要趁机问问云雁回赵允初的事情。
两人就在开封府附近随便找了家脚店,叫了些酒菜,边吃边聊。
郑凌探问起来,云雁回知道他又不是傻子,肯定明白了,便告诉他不用担心,自己已经将赵允初说服了,赵允初现在正在努力走出来。
郑凌无语,“……居然这么听话。”
挺不可思议的,但是想到赵允初平日真的是什么都听雁哥儿的,也就没那么难接受了。但是郑凌有点怀疑,感情这种事,真的能“努力”改变吗?
不过看云雁回很相信的样子,郑凌也就没说什么了。
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诸多无奈,一起端杯碰了一下。
都是一起长大的,谁知道会生出这种事呢?
郑凌还不知道赵允初早就偷吻过云雁回了呢,他还以为就是这次云雁回中蛊暴露的,其实云雁回早就发现了。
两人碰杯吃酒,脚店内却是进来一位新客人。
此人身形高大,穿着月白花氅,里面一条绯红的衬袍,脚上是皂色官靴,这打扮真的只有骚包两个字可以形容,常人穿了很容易显得油头粉面,尤其此人眉清目秀,面容极为俊美。然而,他气质却又十分寒冽锋利,顾盼之间,叫人心头凛然,生生压住了这打扮。
店内的很多客人都注意到了他,没办法,实在太引人注目了。
云雁回也瞥了一眼,然后在心里嘀咕,这么有范儿,但是没在汴京见过也没听过,外地人吧——
云雁回也算阅人无数了,看一眼基本上就确定这位应该不是普通人物。
不说别的,如果他肯靠脸吃饭,大概已经富甲一方了……
店内的博士引了这人落座,然后报了酒菜名给
分卷阅读1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