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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五同人)大宋小吏 作者:拉棉花糖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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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比生病要多了些异样的舒服。

    好奇怪。

    “哎,我虽然知道窍门,可没自己上手缂过丝,好歹第一件作品献给你了,你可不许再这般闹脾气了,”云雁回又教育他,“你们这些宗室真是不行,心胸怎么就不能宽广一点,和郑凌挤兑也就算了,自家人,南侠那算怎么回事,让人知道得笑死……”

    赵允初抬眼看他嘴唇在面前一张一阖,不时可以看到洁白的牙齿和一点嫩红的舌尖,唇线分明好看,不知为什么觉得有些口干舌燥。

    这异样的反应令赵允初慌得再度低下头,瓮声瓮气地道:“我就是小气……”

    云雁回一番话都被堵回去了,“哎我说不了你了,佛经念到狗肚子里去,你这伪粉。”

    他撑着床手臂发力要起身,手却被扯住了,低头看着赵允初,“?”

    赵允初别别扭扭地道:“……腰带要莲花纹的。”

    “……”云雁回翻了个白眼,躬身道,“知道了,小王爷。”

    他说罢转身去外头告诉郑苹,今晚多煮赵允初的饭。

    赵允初还趴在床上,脸上红晕未散,指间还有细腻的触感,手指虚虚掌握了几下,忽而一个翻身仰躺,捂住了自己发烫的脸。

    指缝间一双眼睛亮晶晶的,闪烁着疑惑难明又不由自主窃喜的神采。

    ……

    包拯进了一趟宫告状,虽说没能让庞太师元气大伤,但是相应的,官家出于种种考量,待到他回来之后,身份已经从开封府少尹摇身一变,权知开封府了。

    前文曾述,开封府尹不常置,通常是以权知府或少尹为主事官长。

    公孙策一听,拍掌叫好,“可见入相有望了!”

    这并非公孙策在拍马屁,而是合理猜测。开封府的权知府上朝排班时,可就只排在宰执与三司使后面。

    时人有个“四入头”的说法,指的便是三司使、权知开封府、御史中丞和翰林学士,因官家选用执政之臣,多从这些官员里挑选。

    因为开封府的特殊环境,开封府的官长一般是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牛晚才能将将把每日事务处理完,极其耗费精力,又多涉及权贵之事,导致一任官长可能也就管理一年不到。

    整个北宋,一百六十多年里,有两百五十余人曾出任过开封府的官长。

    但是,这正是对他们的一种磨练,更是资历,出来了,就是宰执的料子,股肱之臣。

    而以包拯的年纪来说,若是真入相,可是破天荒了。不过他自从政以来,一直都在创造历史。

    出了如此一件大好事,云雁回也跟着叫好道:“我去开酒,今日必须不醉不归啊。”

    包拯:“哎,怎可如此放浪。”

    云雁回立刻一副什么也没发生过的样子,“一个形容,我是说,喝一点点助兴。”

    包拯笑瞥他一眼,又说道:“还有一件事呢,今日官家问及了展昭,听闻了他屡次救我之事,欲招入宫中考校。”

    这也算是一种召试了,但是和赵允初的不同,一文一武。

    众人心知这也是仁宗为了奖赏开封府,展昭本就武艺高强,此番进宫,受封赏绝对是八九不离十了。如此双喜临门,倒真是不能不喝一杯了。

    展昭本是冲着包拯而来,本不太情愿做什么官,但是包拯在仁宗面前美言自是诚心诚意,如今旨意已经下来了,为不使包拯为难,也只能应了。

    开封府诸人开了葡萄酒,又配上八九样下酒菜,好不痛快。

    展昭原本有些心塞,见了此酒,也不由开怀。这酒二次酿造过,十分醇厚,是难得的精酿,便是外面知名的酒家也难买到,谁知道开封府中竟会有呢。

    王朝情知他的心情,拍着他肩膀道:“兄弟啊,尽管喝,这酒就是官家特许咱们府里公厨自酿的。”

    展昭这几日已经听了不少公厨之事,也亲眼见识过,只得感慨,这开封府的公厨还真是与其他地方不一般,都简在帝心了。

    众人欢饮一番,次日,展昭便随包拯进宫应试去了。

    展昭在宫中展示了轻功、袖箭、剑术等艺,仁宗与众臣都看得惊喜非常,在展昭攀上高楼时,仁宗更是脱口称其肖似自己宫中的御猫。

    听到御猫二字,一旁的包拯表情顿时有些微妙起来。

    展昭就更是郁闷了,只因本就在开封府有了与猫撞衫之事,若非如此,此刻也就开开心心谢恩了。但是官家如此说来,若非绝无可能,真叫他怀疑是不是情知前事,故意为之了……

    仁宗御封展昭为御前四品带刀侍卫,但不归在侍卫亲军中,而是往开封府供职。

    只是因他脱口而出的“御猫”二字众人都听到了,又对其轻功印象深刻,因此这“御猫”的称号也不胫而走,后叫起来甚至比“南侠”还要广为人知了。

    不过,与外面的人不同,开封府的内部人员们知道了这个外号之后,却俱是神色怪异,就此私底下把展昭叫做“七毛”,竟是合了云雁回的奇葩脑洞。

    作者有话要说:  这时候展昭还不到三十岁,包拯比展昭稍微小一点,是甜菜来的。公孙策最大。

    第77章 翰林待诏郑飞波

    云雁回答应了要给赵允初做缂丝腰带, 赵允初还亲点了花纹,要莲花纹的,一来他本就习禅,二来这时候宗教色彩的纹饰很流行。

    但是云雁回自己没什么绘画天赋,虽说缂丝技艺知晓一二, 但是画样却不通晓, 思来想去, 还是找他那乖表侄。

    云雁回上郑家去找郑凌,也是他来得巧,这倒霉孩子经过长时间的抗争,终于换来了和他祖父谈判的机会。云雁回虽以郑凌友人的身份前来, 但是谁都知道他是什么身份,故此,虽说同辈的男性都在衙门没人接待,但郑凌的一个堂弟也恭恭敬敬来陪喝茶了。

    郑凌这堂弟比云雁回还大上两岁, 名唤郑凁, 与云雁回在大相国寺曾有过一面之缘, 也久闻这位表叔的大名了。因不知如何把握远近亲疏,只能不停傻笑喝茶。

    云雁回倒是自在,翘脚吃茶,“你阿翁怎么肯和小凌谈了?”

    郑凁喏喏道:“过些日子凌哥就该加冠了,凌哥是长子长孙……”

    话说一半,但是云雁回已经了然。

    这长子长孙的加冠礼,不请别人,本家亲戚是得请的,怎么也不好把人关着糊弄过去吧,否则可真是叫人笑话。

    那一边,郑苠、郑训与郑凌祖孙三代共聚一堂,气氛却是有些紧张。

    郑凌有点怕被揍,但还是梗着脖子看他阿爹和阿翁,“我,我的想法就是这样了,阿翁,要么您就打死我,要么就成全我吧。”

    郑苠有点头疼,扶着额头坐了半晌,“真是你那表叔将你带的如此不羁。”

    郑凌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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