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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五同人)大宋小吏 作者:拉棉花糖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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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文正。

    当时云雁回一想依稀和记忆里对得上,但是现在再一细想,方记起来,包拯的字明明是希仁,文正是他的谥号才对,怎么可能出现在生前。

    云雁回越想脸越白,最后横了心,决定为了真相赌一把,试探问道:“那个啥,乌盆且不说,郎君,你有没有听过一个叫展昭的人?”

    包拯面上一喜,“你也认识展义士?”

    云雁回:“………………”

    云雁回眼前一黑,差点原地扑街。

    天啊!这个包拯认识展昭,妈妈,原来我穿的不是历史,是小说啊!!

    就因为是小说,云雁回才没第一时间认出来这个包拯是哪个包拯,你说要是换了周杰的脸,他早就认出来了好吗?!

    也是这会儿,云雁回才明白了他家双宜那一身功夫不是因为古代真的有失传已久的武术,而是因为这里是!小!说!有御猫展昭锦毛鼠白玉堂的小说!

    也难怪包拯会一点道理也没有的直接字文正了,因为他根本就是后人半虚构的人物啊!原来,你是这样的包拯!

    “雁哥儿,你怎么了?”

    “……没什么。”云雁回还要努力撑住,呵呵笑道,“我只是突然有点不舒服,可能是吹了风。”

    包拯也不及再说展昭的事了,忙道:“那你快到床上躺一躺吧。”

    “我回去躺好了,你们慢慢吃……”云雁回有点精神恍惚地和他们道别,出了禅房,走出去一段路才发现自己还同手同脚了,停了下来,不由仰天长叹。

    真是啼笑皆非啊,不是说穿到小说里有多糟糕,实在是穿了十几年才知道猝不及防地知道真相,令云雁回一时之间难以接受。

    云雁回又走回自家,盯着他们家正在打滚的大熊猫发呆。

    “雁哥儿,雁哥儿!”

    云雁回正糊里糊涂地想着呢,忽然被赵允初的声音唤得回神了,转头一看,赵允初正拖着一只绳子系住的死獐子跑过来。

    “你看,这是我打猎猎到的!”

    赵允初兴高采烈地跑到云雁回面前来,还没注意到他表情不大对。

    云雁回盯了他一下,猛然踮脚抱住他。

    “……”赵允初呆住了,手一松,獐子就掉在地上。

    为什么雁哥儿突然抱抱呢,总觉得有点不好意思……现在是不是应该矜持地学雁哥儿说一句,不要动不动就动手动脚……

    ……

    云雁回头搁在赵允初肩上,手从他腋下穿过去,抬起来看了看,嗯,他的手有血有肉的,赵允初的身体也有血有肉的,以前吃的东西也全都是真真切切的,否则也不会令他以为是在真实世界的真实历史里了啊。

    看起来,这小说里也没什么特别的吧,主角过主角的,他这个异世来客在世界一角也能发展自己的事业,没什么干扰。

    而且要是照这么看,包大大可能很快就会成为开封府的最高长官了,他们反而是机缘巧合,搭上一个了不得的关系呢,对日后大相国寺的经营大有帮助。

    不但能亲历北宋的繁华,日后还有可能一睹武侠人物风采,其实,这还是件难得的好事吧。

    坚强的云雁回安慰着自己,扭转想法,从别的角度思考,越想越不错,心情也就释然许多了。

    如此一番心理活动,云雁回调整好心情,也就满意地松开了赵允初,抬头看去——

    云雁回:“???”

    云雁回:“……我日,你脸红什么啊??”

    云雁回无语地看着闭着眼睛,眼睫毛还在颤动,满面红晕的赵允初,只觉得莫名其妙,简直恶寒,在他脑门上弹了一下。

    赵允初睁开眼,眼神还有些迷蒙,十分委屈地揉了揉额头,“我还想说雁哥儿呢,突然就把人抱住,我当然是不好意思了,吓死我了。”

    云雁回:“……”

    什么鬼,总觉得哪里不对?

    “算了算了,今天心情……复杂,不教你做人了。”云雁回振奋了下精神,“我看看,这是你猎到的獐子?不错,还挺大,送给我加餐的吗?”

    赵允初用力点头,“阿娘还说你会要獐子皮呢,我就知道雁哥儿肯定是想吃肉的。”

    云雁回冷漠脸:“……哦。”

    第52章 我的朋友是市长

    獐子肉腥味比较大, 为了烹饪獐子肉,云雁回把八角、茱萸、大蒜之类的调料翻了出来。

    这么大一只獐子,足可以收拾出几份菜了。云雁回把獐子处理了,分成肉和连骨肉,肉用来爆炒, 连骨肉炖汤喝。

    獐子肉切成块, 用水先蒸一蒸, 另一边拿茱萸、葱、姜、八角、大葱等调料,加油炒香。等到獐子肉蒸好便用清油爆炒,加盐加酱加黄酒,中途切点笋放进去, 炒到入味了,再把之前炒好的汤底淋上去煮一煮,便可出锅。

    至于连骨肉则要慢慢炖,慢慢熬, 熬到肉烂熟, 入口即化为止, 再加上香料去腥提味,如此一来,味道极为美味。

    其实还有一种做法,就是生吃,獐生和鱼生即生鱼片一样,都是女真人的最爱。但是考虑到这里是古代,他们也不怎么吃生肉,为卫生计,就放弃獐生了。

    赵允初跟在云雁回后头,看他剥皮拆骨剁肉下锅翻炒,简直是一种享受。

    雁哥儿算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坚定践行者,在吃食上永远追求只有更精致没有最精致,两道菜做了一下午。

    獐子肉性温,可补虚,正适合包拯这样大病初愈的人,云雁回纠结地分了一份汤来,托寺里的师兄送到包拯那边去。

    他想着呢,包拯连鬼都能看见,不知道会不会发现他是穿越的……

    见都见了这么多次,现在来想好像也没用了。

    云雁回挠挠头,把两道菜端了出去。

    今日郑苹和傅云沣一起逛庙会去了,到了日头西下,方携手回来,感慨了一下在屋外便闻到香味了。

    双宜和小宝不知何时才回来,反正菜多,云雁回留了一部分温在灶上,剩下的大家先吃了。

    一个香辣,一个鲜美,云雁回还炒了个小菜,四个人吃得极香。

    而那边包拯又喝了獐子肉汤,不禁长叹一声。

    包兴便问道:“郎君何故叹气?”

    包拯指着肉汤,黯然道:“今住在相国寺,时时有云家小哥相赠吃食,无不可口,他日离了寺,再难吃到,岂不叫人神伤。”

    包兴不禁嘀咕,你还没离开怎么就开始神伤了,有必要吗?叫他说来,郎君对雁哥儿的菜如此喜爱,还是因为当初他病重醒来后,吃的就是雁哥儿做的鱼,于是印象深刻。

    包兴却是劝道:“天下美味何其多也,没了云家小哥,郎君自可去寻其他美食。”

    包拯只得勉强点了点头,又想到云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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