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银行家 作者:芙蕖绿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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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了那个虚伪的家,蔓蔓在当地的重点高中上学,已经得到了大学的保送资格。而费莉在中学里当了音乐老师,附近的许多孩子也来蔓蔓家里,跟着费莉学琴。生活不成问题。
而且,费莉遇到了她的初恋情人,慕星河的爸爸慕格。慕格一直深爱着费莉,终身未娶,小河是他从同族里继承过来的孩子。
慕格对母女俩人非常照顾,开始时,费莉是拒绝的,不愿耽误了他。后来,她查出得了心脏病,身体一天比一天弱下去。慕格只说了一句话,这一辈子,非她不娶。他把自己的房子卖了,给她做医药费。咬着牙,拼了命的干活赚钱,担负起一个家庭的重任。
后来,在用了昂贵的进口药后,费莉的病情一度好转,得到了控制。那时,本来英俊的慕格应为耗尽心力,头发已经花白。俩人看着彼此,都决定了从今往后要一起走下去,无论多难。
慕格有一家小型的运输公司。但为了多赚点钱,他亲自去跑,一连跑了半个月,不知疲倦,只为了下个月费莉的那二十万进口药费,与两个孩子的教育费。
可是,那天下着很大很大的雨,一辆大卡车违规行驶,撞向了慕格的车。“轰”的一声,慕格连句道别也没有说,就离开了她们……
说到这里,那个漫长的夜雨天又回来了,陆蔓蔓甚至能闻到血腥味,泥土味与潮湿死亡相夹杂的味道。她的眼泪猛地掉了下来,止也止不住。
“蔓蔓,别哭。”安之淳抱住了她,给她安慰。他正要向顾清晨示意,停止录影,可蔓蔓握住了他的手,“我没事。让我说出来吧。我已经憋了太久。”
“好。”安之淳替她拭去了眼泪。
“我永远记得,爸爸对我那么好。我以前是顶任性的一个人。有时很想吃隔壁村的馄饨。嘴上不敢说,可爸爸心细知道了,多晚都要出去给我买来。那时,妈妈还嗔他,太宠着我。爸爸笑得特别慈祥,他说:‘蔓蔓在长身体,又要熬夜复习功课,总要吃点夜宵的。’”陆蔓蔓笑了,“你们看,多好的爸爸啊!”
顾清晨对着安之淳点了点头,俩人早已商议好下一步棋该怎么走。安之淳按了按陆蔓蔓的手背,她会意。
主持人得了导演的指示,问了一个问题:“那么你的亲生爸爸呢?这么久了,你从没有提过他。”
明知道是一早就预谋好的,可到了这一刻,陆蔓蔓的双眼红了,如一头受了伤的小兽,她攥紧了双拳,一字一句说道:“他不配!”
第七十一章 瞳孔,唇齿
安之淳的办公室里,被何庭带进来了一个人。
那个男人油头粉面,虽然模样清秀,但给人的感觉很恶心。
何庭直接说道:“安,这个就是陆笙歌的亲生爸爸。”
安之淳看向他时,没有表情,冷讥:“哦,你确定?!”
那个男人讨好似地对着安之淳点头,“是的,是的。于倩跟着我时就有了两个月了,当然是瞒着陆征的。”
安之淳笑了一下,玩味道:“不错,替人家养女儿,却糟蹋自己的亲生女儿。”
陈斌讨好似地说道:“安先生,我还知道,当时陆征送上去的dna验证,其实是于倩做了手脚,她暗中把笙歌和陆小姐的dna样本给对换了。”
“说吧,你想要多少钱。”安之淳拿出了资票本,手里握着钢笔,等他回答。
陈斌本来就不是个好人,当初把于倩拱手相送他人,为的是金钱,但于倩富贵了后,就一心要把他给剔除干净了,只想做自己的陆太太。也不管他为她做了多少,甚至替她把陆蔓蔓的dna样本换了,在外面散播费莉偷汉的消息。好吧,反正当时他就拍了照,留了证据的。现在既然有人舍得出大钱,他就这样了。“先生,看着给吧!”他点头哈腰。
“很好。你拿着你那些所谓的证据,去陆征面前,说出真相。”安之淳大手一挥,把支票填好。指尖一动,支票推到了陈斌面前。
“一定一定!”陈斌拿了支票,兴匆匆地走了。
安之淳看着他的背影,露出一抹笑意。陆征,真想看到你后悔的样子。
陆蔓蔓的电视访谈,经过森夏恩集团的操作,已经在国内同步。国内各大互联网上都可以看到那场访谈。
经过多方位包装,她的健康形象朔造得很成功。以前强加在她身上的污点已经洗清,没有人再会提起她是惯三女星。
看着视频里的她,安之淳拨通了她的电话:“蔓蔓,还在忙吗?”
“是啊!陈赫拉的mv有一部分是在唐人街拍摄的。我趁着还有半天时间,就先弄完了,刚好也是要夜景的。”陆蔓蔓的声音十分欢快。
安之淳受了感染,也十分愉悦,“蔓蔓。”
“嗯?”
“我们的结婚大礼,我已经为你准备好了。”
陆蔓蔓怔了怔,说:“之淳,你真好。”
“那你就等着成为我的新娘子吧!”安之淳一笑,说道:“蔓蔓,我要去德国了。下午六点的飞机。我就不过来了。”
“我等你回来。”陆蔓蔓说,忽然又道:“之淳,我爱你。”不等他回答,她先挂掉了电话。
曼哈顿中城,唐人街。
“嗨。”陈赫拉见到她,十分热情,“我之前就发了剧本给你了。彼此太忙,我们一向是电话沟通的。还有什么问题吗?没有,就可以开始拍mv了。”
是两首歌。现在要录制的是主打歌《谜题》的mv。
这首歌的背景就如一场华丽的微电影,全场都是黑白的色调,相当奢华迷离,形造出一种复古的伤感气质。陈赫拉以一个陌生人的眼光来看待这一个故事,一边低低吟唱,一边投影出的,却是别人的影象。
这个mv还会在上海外滩与老洋房取景,不过得等到陆蔓蔓回国再补拍这个部分了。
陆蔓蔓饰演的,是一个帮派大哥的情人。一只被养在笼中的金丝雀。拥有锦衣华服,青春与美貌。但她尤不满足,不想坐以待毙,虚耗了青春。她背叛了她的情人,最后以一声枪响,这个故事终结。男主角是从百老汇挑选出来的一位中美混血儿,是个英俊的大叔级别的人物了。之前詹妮和陆蔓蔓说过,那个叫莫尼的男人已经46岁了。蔓蔓说,我知道,我一直是他歌迷。
但当莫尼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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