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的女王 作者:季孟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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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琳斜睨了他一眼,眸中尽是轻蔑之色。
其实,她的这句话到不假,网上这些年古风音乐雄起,能作词作曲的人不在少数,连她也填过词,只要时间允许,她可以找网上的那些编曲人,至于词嘛,自己也可以凑合,歌手网上有不少,而且他们也带有自己的粉丝,虽然比不上凌云这个歌手的号召力,但也是一种创新,她可以尝试。
“冲着你这句话,赵总,这活我接了。”
☆、第三十章、幼稚男人
看似很幼稚的激将法,在凌云身上却奏效了,钱宝琳不知道是自己口才太好,还是他真得这么头脑简单被自己激怒了,不过在她看来,他更像是顺竿子往上爬而已。
下午,赵启志在酒店的房间里与远在h市的下属们开视频会议,估摸是为了和她传绯闻的事情。而宝琳就在自己的房间里,准备《九天》剧本的事情。
笔电开着,空白的文档上光标忽闪忽闪如星星一般,她握着小说呆呆地出神了片刻,还是有些犹豫。
小说开篇难,这改编成剧本也是一样,这头一场安排谁出现,如何出现都是很大的一门学门。
“嘀嘀”的一声,显示器下方的小企鹅闪烁了起来,显得很欢快。
她打开界面,发现是沧海蝶舞找她。
沧海蝶舞:小河小河,你在吗?
沐河:怎么了,有事吗,沧海。
宝琳放下手里的小说,在键盘上敲下几个字。
沧海蝶舞:嘿嘿,没什么大事。上次你不是帮我们录了dome嘛,我拿你的干音混了一下,发给你听一下。
宝琳打字的手怔了怔,什么叫拿她的干音混了一下?
沐河:什么意思?
问话刚发过去,对方就发了文件过来,她点了接收。
沧海蝶舞:不好意思哦,本来说好的歌手,临时放了我鸽子,而剧又拖了很久时间你知道的,我们急着发就把你的干音混了一下用上了。事先没跟你说一声对不起哦。
宝琳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心头一阵哀叹。
沐河:你们会不会也太随便了一点啊,能用吗?
是,她平时没事的确喜欢一个人在yy平台里吼两句,那不过是宅女的一种消遣方式罢了,毕竟她平时出门少,也不可能拖着安琪两个人去ktv吧,yy就成了最好的平台,那里的人虽然相熟,但都是二次元的朋友,不是现世生活里的人,她其实更喜欢那样的交流方式。
沧海蝶舞:不会啊,完全不会。我让编导都听了,他们都觉得挺不错的,还说以后社团里有剧需要歌手的时候,你也完全可以上嘛。其实我早就说你完全可以做歌手的,不过,以你的能力编剧也是轻松拿下,你看你现在都做电视剧的编剧了,广播据什么的那不是小菜一碟了。
宝琳长叹了一口气,无奈的笑了笑。
算了算了,她当初进这个广播剧社团也是无意之中的事,做编剧更是玩票性质的,写过几个欢脱的剧本也有了交待,这段时间她一直为了出版和改编剧本的事忙碌,其实已经很久没有参加社团活动了。
既然他们觉得没问题,她也没什么损失,更没什么好阻止的。
沐河:那好吧,你们觉得ok就行。
沧海蝶舞:ok,完全ok。那你忙吧,我就不打扰你了,我做宣传去了。对了,你记得听啊。
沧海蝶舞最后发了一个笑脸过来,就不再有动静。
宝琳笑了笑,点开了刚刚接收的音频文件,舒缓的音乐慢慢地在房间里流转开来,前奏就让宝琳觉得很有意境,让人的思绪忍不住随之飘浮起来,于是干脆闭上了眼靠在椅上静静听着。
这是头一回她听到自己的作品,以前都是现场伴奏唱一曲,自己更没去听别人的录音,第一次听自己录的由后期混音后的歌曲,这种感觉有些奇怪,但也挺好的。
循环了两三回后,她睁开眼,掏出手机上了q/q,而后将电脑上的音乐传到了手里机,插上耳机又将这首歌设定了循环,拿着书和包出了门。
她决定了,趁着现在日头已经不算猛的情况下,出去找个空旷又清静的地方坐会儿理理头绪。
这段时间经常往外跑,她好像有些不适应把自己闷在房间里了,等以后这样的工作都结束了,她真得担心自己在电脑前会坐不住。
下了楼,她在服务台跟人打听了一下,前台的姑娘告诉她沿着酒店门前的大马路一直往前走,大概十分钟左右的时间会看到一条小巷,从小巷里拐出去就是一小河,河边是柳树林,经常有剧组会去那边取景拍感情戏的片段。
她道了谢,就出了酒店的大门。
虽然不是节假日,但因为是暑假,还是有很多的游客撑着太阳伞走在路上,端着相机到处瞄准。
宝琳出门的时候只是觉得太阳没有大中午来的烈,根本没想到遮阳伞什么的,只是抹了些防晒霜就出来了,顶着夏日三点多的日头混迹在人群里一路往前走,约摸七、八分钟的时间出现了古朴的屋子,没多久小巷也出现了。
离开了人流,宝琳一个人听着音乐慢慢地穿过了短巷,一到了巷口就被这遮天蔽日的绿荫之地给震住了。
左右一张望,是无边的倒垂柳树,约二十米的宽度,再外就是一条河,十来米的宽度,因为柳树栽得紧密,只有稀稀拉拉的几处地方漏了阳光,微风从河面吹来,凉爽阵阵,顿时感觉这里的温度都要比外头低上好些。
宝琳走进了柳树林到了河边看了一圈,发现不远处树下有块大石,就走了过去,摸了摸,果然不烫手,于是从包里掏出了面纸垫了垫就坐了下来,吹着微风,一边听着自己的歌,一边看起自己的书来,这种感觉很奇妙却也让人欣喜。
写《九天》的时候,刚好赶上仙侠文大热之时,她到不是为了凑这个热门,只是她一向喜欢神鬼之说,本来是想写个关于地府□□的文,不过被安琪否决了,说什么写鬼不如写神。
她问为什么,记得安琪当时是这么回答她的。
“你有时候喜欢描写的很详细,我怕你到时候脑子一抽,把鬼和地府的场景写得太详尽吓到人家。写神多好啊,一个个貌美如花,仙姿飘飘,一定受读者的喜欢。”
于是,就因为这么一个荒谬的理由,她写下了《九天》。
其实故事很简单,讲述的是最后一只上古神凤在神魔大战之后深受重伤陨落,莫名成了青丘狐族之妖,之后所发生的一系列的事情。
说来说去,无非是些神魔恩怨与情爱,不过,小说和影视剧本来就都是恩怨情仇这些东西,只不过各自使用的梗不同罢了。
宝琳正想得出神,突然手里的书被人夺了去,她抬头就觉眼前一花,身边就坐了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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