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杯上的钢笔 作者:六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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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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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 天气 大雨
今天有台风靠近,下了整天的雨,然后那位该死的见鬼的他妈的新人就直接请假不来了。
『下雨天穿雨衣骑车不方便』真他妈有脸敢说,你妈知道你这样她会很担心!要不是他姐是经理秘书,他也没这么容易就进来这种地方!回家喝奶去啦!死屁孩!
下午雨真的太大,老板也好心地宣布下午放假,让大家早早回去。虽然老板大半时间是个智障,但他偶尔也有脑袋清醒、大发慈悲的时候。
冒着雨走回家时,绕去了童皓侑那里看一下,他似乎也在准备收店,就没进去了。
但是我看到一个穿西装、留长头发的男人靠在柜台边扭来扭去,那男人长得妖里妖气的……眼睛像狐狸一样,他看着童皓侑的眼神让人感觉真不舒服……
他是谁啊?跟童皓侑有什么关系?
妈的……好想知道……
蓝色墨水快用完了,明天去商圈买一罐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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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 天气 淹水了!干!大楼管理员在搞什么
大楼的排水系统不知道哪里堵塞了,一楼完全被水淹没,我也只好打电话跟公司请假,还好我素行优良,还有一堆特休都还没放……今天干脆在家里休息吧,这样刚好明天周休,可以放松三天。
在家里实在闲着无聊,就传了几个讯息给高中的损友,想到他当初逼我去跟童皓侑交往……那个白痴,我居然还没跟他绝交,简直是奇迹。他最近交了女朋友,那个女人不是瞎子就是疯子,整天在网络上晒恩爱,混蛋,那家伙在高中可是害惨我了啊!哪天碰到他跟他女友时一定要好好损他一顿。
不经意地跟他提起童皓侑的事情,没想到他回我一句『听说他们家以前是开文具店,但后来倒了,所以他休学去赚钱』。这家伙的消息怎么这么灵通?为什么我都不知道这件事?
难怪童皓侑那么喜欢文具……
那他的钢笔呢?
现在他开的店跟文具一点关系都没有啊。
他的生活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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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 天气 雨小了一点但智障仍旧是智障
妈的!干!操他娘的!好好的假日被急急地叫到公司就是要收拾那个白痴到极点的新人的烂摊子,他妈到底有没有把脑生给他啊?这种人怎么可以念到大学毕业?发给他毕业证书的家伙我真想看看长什么样子。他昨天不知道做了什么智障事,把原本差一步就能签约的生意搞砸了,现在许老板暴跳如雷,害我连周休二日都不得安宁,亲自提着那智障的脖子上门赔罪,只差没让他切腹以示负责。
为了表达歉意,我邀请对方一起吃晚餐,当然那脑有残缺他根本没有脑吧的白痴也全程都跟着。选了几间饭店许老板都不买帐,我抱持着姑且一试的心态带着他去童皓侑店里,许老板似乎很喜欢店内的气氛,童皓侑的手艺也让他心情大好,甚至还愿意当场签约。真是太好了,其实我觉得童皓侑身上总是散发着某种能治愈人的气息……所以他的店也给人这种感觉,我喜欢这里。话说童皓侑已经把我当熟客了,也对,七天内来店内四次的人很难不记得吧。
就算如此,他还是没认出我……他还记得我吗?还是对他而言,我只是个过客?
在离开店内时,他对我说『希望明天也能光临』,让我雀跃了好一阵子,但冷静想想,这也只是一个商业的话术。他对每个客人都是这么说的吧,别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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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 天气 谁在乎,反正我没出门
早上起来才赫然发现我昨天放在西装外套里的钢笔不见了……那枝刻着『玄』字的钢笔……因为墨水快用完了,所以我昨晚写日记时用的笔不是那一枝……昨晚怎么没及时察觉呢?
你到底在搞什么鬼啊,许玄秀!
那枝钢笔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啊。
我努力地想着最后一次看到笔是什么时候,想到昨天在童皓侑店里跟许老板谈事情时,我曾用过这枝笔。
不会掉在店内吧?被童皓侑捡到的话……
他就知道我是谁了。
丢脸死了……他会不会觉得我很变态?还是暗自嘲笑我?甚至把那枝笔丢掉?不……拜托别是这种结果。
我很想去找钢笔,但又不敢去面对童皓侑。
钢笔……若真的在他那里,那就还给他吧,反正那本来就是他给的。
不……我还是想拿回来。
烦死了,到底要怎么办?
去拿回来!孬种!
了不起就是下跪道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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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 天气 晴朗无云
我一定要去把笔讨回来!
就算抱着童皓侑大腿求他我都愿意!
早上写了这两句话后奋然出门,抱着视死如归的精神冲到咖啡店前,发现今天公休,忽然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个白痴,简直就是个低能,到底有多蠢?一定是被那个死屁孩传染。虽然没开门,我还是能从外头看到里面的状况,偷偷在店外看了一会儿,发现吧台后方摆放杂物的柜子上摆着我的钢笔。妈的……真的在这里。虽然看到它好好地被收着时,我还是松了口气。
明天再过来吧……我要怎么跟他开口?
『嘿,童皓侑,你还记得我吗?我的钢笔是不是掉在这里?哈哈。』不,这种情况我哪笑得出来?
『不管你要说什么都给我闭嘴反正把钢笔还来就对了。』这样没人听得懂。
『高中那时真是不好意思啊,你还记得吗?你说钢笔?啊,那是我找不到其他笔可以用,就随便拿了一枝啦!话说你可以把它还我吗?』这鬼话谁会相信啊?连我自己都不信了!
对啊,我要怎么跟他解释──我到现在还带着那枝笔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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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眼浮肿的许玄秀站在路边,隔着大马路和童皓侑的咖啡厅遥遥相望。他开始觉得中间这短短的距离宛若天堂与地狱,仅是跨过一条马路,就让他倍感辛苦。
自己居然烦恼要怎么样把钢笔要回来而搞到失眠,还因此又多请了一天假,究竟要蠢到什么地步才甘心?
从这里可以隐约看到穿着围裙的童皓侑在店内走动,有时是端着一盘色拉,有时是拿着一壶咖啡。他走路的姿势很优雅,背脊挺得很直,宛若伸展台上的专业模特儿。他在把餐点端上桌时,会用宛若慈母叮咛的温柔口气和客人说明注意事项,以及怎么享用这份料理。
所以许玄秀每次去点的料理都不一样,连他不太爱吃的松饼都点过,就是想让童皓侑多和他说点话。
在分隔这么多年后,许玄秀发现自己在与童皓侑重逢时,内心有某种情感熊熊燃起--这是他在过去从未碰过的陌生情绪,就像蛰伏在地底下的幼虫一样,埋藏了七年后破土而出。
七年前,他没有爱上这位温柔的倾听者。
七年后,他却莫名地爱上了。
这份情感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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