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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回东北1970 作者:京城男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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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重回东北1970

    作者:本座无忧

    文案

    闫宝书穿越了,回到了1970年的东北,一个偏远的小城市中。

    冰天雪地热炕头,狗皮帽子二棉袄,烟袋簸箕酸菜缸……闫宝书看着眼前的场景,心情十分复杂,在这样一个物资紧缺处处都要用票的年代,生活的艰苦,大环境下的限制,以及“感情”的隐晦,闫宝书欲哭无泪,他该怎么活下去呢?

    内容标签:重生 穿越时空 种田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闫宝书、陆向北 ┃ 配角:杜新国、陈宏兵等 ┃ 其它:n多

    ☆、第一章

    闫宝书靠着火墙坐在炕头,屁股下面铺了一张四方块的小棉被,被面是用粗布拼缝在一起的,看上去像极了大块的补丁。由于小棉被的厚度不足,滚烫的温度很快就透过高粱秸秆编成的炕席传了上来。

    闫宝书朝一旁挪了挪,坐定后他便和方才一样,把目光投向了窗外。

    外面是雪白的一片,银装素裹倒把屋子照了个透亮。闫宝书盯着外面看了一阵子后收回了目光,转而看向用来糊住窗缝的纸条。纸条的裁剪十分规则,长度和宽度拿捏的非常精准,正好可以将窗框的缝隙全部覆盖,这是用来挡风最常见的办法,从前的“闫宝书”也曾帮着母亲做过这些事情。

    这是闫宝书醒来后又一次细细观察这间屋子。火炕的正对面摆放着茶红色的写字台,一行三抽屉的那种,或许是有些年头了,原本的颜色早已变的黯淡,边边角角处也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损坏和掉漆。往上看,写字台上摆放着一些生活物件,掉了漆的搪瓷杯一个,叠放板正的抹(ma)布一块,从颜色上来看,应该是用破线衣做成的。除此之外,饭盔儿里还有两个正冒着热气的窝窝头。

    顺着热气再往上看,墙上正中的位置挂着一面大镜子,里面映出了闫宝书五颜六色的脸庞,他无心注意这个,转而看向镜子两旁尺寸小了一圈的像镜子,嵌在里面的相片不多,最为瞩目的就是那张全家福了。

    闫宝书的灵魂不属于这个家庭,可就在他从全家福中看到“自己”的笑脸时,他犯起了嘀咕,他真的可以代替正主继续在这个家庭里生活下去吗?

    三天前,闫宝书还身在二十一世纪的大都市中拼搏,哪成想就是睡了一觉的工夫,他竟然就穿越到了1970年的东北通沅市,成为了现在的闫宝书。时光倒流,许多记忆都在充满了复古的物件中得到了复苏,一幕幕地仿佛电影片段一般浮现于眼前,这是一个重要的年代,一个对待感情非常单纯的年代,却也是……

    闫宝书此时正处于记忆的深海当中,突地,一阵锅碗瓢盆的碰撞声从外屋地(厨房)传来,他回过神,竖着耳朵听着外面的动静。

    “宝书这孩子随你,要强。”金桂琴无奈的摇了摇头,回身从墙角的大缸里捞出了一颗酸菜,连汤带水放在了菜板子上。

    闫永贵一脸的阴沉,“要强也不是和人动手的理由。”说着,闫永贵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了半盒大生产,抽出一根送到了炉口,点燃后衔在嘴角用力地咕嘟了两口,“宝书这是在怪我啊。”

    金桂琴站在灶台前,低头看着坐在木墩上抽烟的闫永贵说:“瞎说啥呢。”

    闫永贵长叹一声,脑袋低的更深了,“当年赶上了大动作,虽说现在帽子是摘了,但在某些人眼里……”闫永贵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又说:“一会儿进屋和宝书说,往后躲着那些孩子,惹不起咱躲的起。”

    “躲到什么时候是个头啊。”金桂琴这几天着急上火的够呛,心疼儿子不说,就是这股子窝囊气她也受够了,“你是没见着,铁道东有几个孩子一见到咱家宝书就骂狗崽子,你说这都过去多久了,怎么还就过不去这个坎儿了呢。”

    闫永贵心情繁乱,胡乱的挥了挥手:“别扯犊子了,赶紧做饭,晚上给宝书炒点肉吃。”

    金桂琴知道要闭嘴了,伸手从碗架子里拿了菜刀出来,开始闷头准备晚饭。

    闫宝书坐在屋里听了个大概,再结合正主零星半点的记忆,一切谜底就都解开了。老闫家一共有七个孩子,四男三女,闫宝书排行老三,由于老大闫宝山和老二闫宝福一个下了乡一个进了土建队,都已经是挣钱养家的人了,接触的人大部分都不会把过去的事情挂在嘴边,反倒是还在上学的闫宝书经常会遇到同龄人的嘲笑和谩骂,至于下面的那个弟弟闫宝龙吗,他则是个例外,没心没肺的从来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闫宝书长久以来都是这样度过的,他开始厌恶去学校,走路的时候更是深埋着脑袋,当真是一副见不得人的样子,或许是在这样环境下久了,当他再次被人骂做“狗崽子”的时候,他选择了为自己正名,其结果可想而知,他被人削了个鼻腔脸肿满地找牙,也正是这个时候,一缕孤魂从另外一个时代飘来,彻彻底底的取代了他。

    记忆中,有关于闫永贵是如何犯错的记忆并不多,兴许那个时候的闫宝书还小,大人们选择对他隐瞒了事情的经过,在他的脑海深处,能记住的也只有闫永贵被厂子里免了职,在一些老朋友的帮助下,成功地让闫宝山下了乡。从那往后,闫永贵落下了心病,日积月累地闹出了毛病,尽管那场大病没有夺走他的生命,却也让他不如从前那般硬朗,重活实在是触碰不得了。

    闫宝书对老闫家有了大致的了解,他真的可以在这里生活下去吗,扪心自问,他并不想这样,他非常想回到属于自己的那个年代,坐在办公室里喝喝茶吹吹空调,赶上心情好的时候还能去泡个酒吧消遣娱乐一番,而这一切终归是无法实现了,他回不去了,他只能代替闫宝书留在这里,好好地活下去。

    老闫家掐饭点向来很准,前一刻屋里还是冷冷清清的,下一刻就变的热闹了起来。闫宝龙是家里年岁最小的,可谓是闫永贵的老来子,纵使家里的日子不好过,却也从未苛待过这最小的。

    闫宝龙比闫宝书小了四岁,正读小学,这会儿不仅是饭点,也是他放学的时间。闫宝龙斜挎着金桂琴用粗布给他做的挎包进了门,由于外面冰天雪地零下二十多度,闫宝龙的两颊被冻的通红,睫毛上挂了一层薄薄的霜,他斯斯哈哈的摘了脑袋上棉帽子,线脖套往下一拉,不顾金桂琴的劝阻跑到水缸前面,用水瓢舀了半下子水,咕噜咕噜的喝了一通,末了就用袖口擦了嘴。

    “喝凉水闹肚子,都跟你说多少次了,咋就不长个记性。”金桂琴假模假样地训斥,接着从门后拿出笤帚开始清扫闫宝龙脚上那双棉乌龙(棉鞋)上的积雪。

    闫宝龙低着头,情绪不如往常高涨,金桂琴扫完雪多少有点察觉,暗地里朝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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