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有大厨 作者:夜半赏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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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
狼最怕火,希望那些电视剧没有骗人。高明已经听到了奔跑的声音,赶紧道:“狼怕火,布加狼怕火!”
布加盯着高明,快速道:“你和兰达点火,等会我下去拖延时间,你......好好照顾兰达,高明。”
“布加,布加,我说的真的,狼怕火,不是骗你的,你别下去!”高明大叫。黑暗里包袱很难打开,高明和兰达终于打开包袱,里面的石碗掉下,眼看着大衣掉下,高明伸手一捞,万幸,在转眼布加已经不再树上了。
“兰达别愣着,你举着木柴,我点火。”他自己手都是抖得,狼的叫声仿佛在耳边,掏出打火机点木棍,风大手抖,根本点不着。
“哥!”兰达哭喊道。
树下,一人一狼对峙,领头的狼王叫了一声,瞬间四五条狼全扑向布加。
布加握着骨刀,面容刚毅,眼神冷冽,动作敏捷的闪了一下,月牙状的弯骨刀直接在扑面而来的狼爪子划了一刀,瞬间血溅了布加一脸。空气中血腥味已经弥漫,狼群杀气更重。
高明不用看就知道已经打开了,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扯出一块棉布条裹在木棍上,打火机按了两三下,终于点着火了,火越来越旺,高明心头一喜,将木棍给兰达,“你爬下去救你哥,小心火千万不能灭。”他想了想不放心,又把毛衣点着,裹在一根粗壮的木棍上,两只都给了兰达。
狼王怒了,瞬间十五条狼全部齐上,布加在杀了一条后,整个人全身是血,战况激烈,在狼王要扑向布加时,兰达举着火把跳了下来,咬着牙,将火势旺的递给布加。
布加一手拿着火把,一手握着骨刀。刚刚还威风禀禀的狼王退后了一步,而后又往布加身上扑。布加舞着火把,冲着狼王面门就来了那么一下,狼王被烫的凄惨叫了一声,其余的听了纷纷后退。
树上,高明点了三把火,将火棍扔向狼群,有的皮毛立刻点燃,瞬间哀哀叫起。高明爬下树,狼虽然多,可他们现在占了优势,这些狼以前没见过火,今天来这么下,不少都中了招,布加下手又狠又辣,一会会烧死的烧死,被布加杀的杀。
来的时候有十五条,能活命回去的也只剩三四条。
布加望着逃走的那几条狼,眉头皱的更厉害。
“没事了就好。”高明知道布加担忧什么,以前听过狼这种东西最是狡猾和记仇了。他想水壶还是在等等,等攒够了铁,他要为布加和兰达打造一把好刀。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章
第十章小明有疤的布加真、帅!
空气中弥漫着皮毛烧焦的味道,遍布着狼的尸体,血腥味浓重。
高明举着火把,火光照耀在布加身上,鲜血淋漓的更显得可怕。“布加,你有没有受伤?怎么这么多血?”
“没事。”布加摇头。
“这么多血还说没事,”高明一手举着火把,一手上去摸,刚才在树上布加就是想一个人送死,让他照顾兰达怎么看都像是遗言一样。“旧伤口还没好利索,这下好了.......”
高明啰里啰嗦的,布加逮住高明往皮裙去的手,认真道:“我真的没事,这些都是狼的血。”除了胳膊被轻微抓了一下外,没别的伤了。
兰达见了,劫后重生的喜悦,道:“我说了,我哥是洞族最厉害的猎手!”
“是是是,布加最厉害了。”高明虽然打趣兰达,可心里真的是信服。
布加皱着眉,看着满地的尸体,冷冽道:“收拾,走。”
“不到天亮?”高明虽然这么问,可举着火把找散落的行李。
“血腥味太重,这里已经不安全了,还有吃腐肉的鬣狗和秃鹰会闻着味道过来——”布加看了眼星空,“现在距天亮也不早了。”
兰达和高明收拾好了,高明又捡了跟木棍,缠着毛衣那根烧的旺盛,干脆两根一起搅在一起,兰达举着火棍,高明背着行李,现在他们就剩几块棉布块毛呢大衣和两只石碗了,大皮子裹在一起,三人的脚步沉甸甸的。
光线不好,可胜在天气凉快,高明穿着棉鞋也能紧紧跟着兄弟俩不脱队,他发现自己体力越来越好了,前几天抓鱼透过河水,能看到自己瘦了不少。不由调侃道:难怪走的快,身上可不是少了几斤肉!
清晨微微亮的光线慢慢洒进树林,走了半晚上的三人精神看起来不错。草丛见的露水扫的三人小腿湿淋淋的,布加原本沾满血腥的上身被抹上了遮血草,整个人臭乎乎的。高明见太阳慢慢升起,不由感叹,“又是新的一天。”在这里,每一天都像是在和老天做搏斗,挣过来的,虽然危险四布,却热血激昂。
布加被大胡子遮盖住的脸,看到慢慢亮起来的太阳,整个人也柔和不少,“前面有水源。”
“太好了,昨天一天没喝没吃,今天一定要犒劳大家。”高明将包袱甩在另一个肩头,石碗咯的他肩膀疼。
兰达听见有好吃的,露着虎牙,笑得像个傻子。
果然没走多远,就能听见河水流淌的声音,兰达哒哒的小跑过去,布加的脚步都快了,高明背着大包袱跟在后面小跑。河流比上次那条河还要大,兰达已经低头喝水了,布加站在河边解开皮裙,高明跑过来就看见布加胯下垂着重重一条,甩着甩着的跳进了河里。
“哥,我在喝水。”兰达小声抗议了一把,然后迅速的解下自己的皮裙跳了进去。
高明傻傻的站在河边,卧槽,原始人这都是开了外挂吧!布加就不说了,二十二那么大还能找点借口什么的,你他妈一个十八岁的小屁孩那么大是干什么啊!
“小明哥,下来洗澡,好舒服!”兰达傻小子的冲着高明呲虎牙。
高明低头看了眼自己的四角内裤,心想小爷虽然不及你大哥,可跟你比绰绰有余,哼!扯了内裤,就往河里走。
早上的河水冷的不像话,高明刚下去肌肤上就起了鸡皮疙瘩,再看俩兄弟洗的认真开心,高明想输人不输阵,撩了几把水往胳膊上摸,风一吹越来越冷,这样下去感冒就不好了,这里可没什么感冒药,匆匆的冲了把就上岸了。
“洗洗就行了,还真当泡澡啊!”高明穿着内裤在岸上喊,“上来帮忙。”
兰达知道这是有吃的,哒哒的甩着小水珠就上来了。他头发高明才给剪过,也不求发型,就是越短越好,板寸似的。以前说这种发型最是能表达出一个人是不是真心帅了,这句话放在兰达身上简直了,这几天长了点,看着正自然,水珠子从发梢滴在蜜色的肩膀上,再看那阳光健气的小眼神,怎么看怎么招人喜爱。
“小明哥,今天吃啥?!”兰达毫不避讳的裸着身,鸟就在高明眼前晃荡,眼神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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