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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子里的那些破事儿(H) 作者: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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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时候,对方的状态明显就是卖的,他觉得对方长的很好看又乖巧可人,娘娘的样子很讨喜。所以就把他当做在h市里的玩伴,这种出来卖的,分开的时候最省事,谁知道他走的时候,对方却成了膏药,赶都赶不走,而且男孩喏喏的样子,让他也不忍大小声,一副乖巧的小猫状,是他最喜欢的类型,那娘娘的小样和储楠有一批,著实可爱的紧。

    “可是,我……我真的很喜欢你。”娃娃抬起头,两只眼睛顿时蓄满了泪水,眼看金豆子就要掉下来了,“你是不是嫌弃我是卖的?我以前在暗夜做过,但我是被骗去的,我不是自愿的啊,後来他倒闭了,我还被关了好几天,出来以後我就不知道该干什麽了。我的好‘姐们’小公鸡进了牢房就一直都没有出来,我也不知道他被关到哪里去了,还有苟明大哥突然就消失不见了,呜呜……”

    李谦听著娃娃嘴里不知道说了多少遍的往事,他听的耳朵都起了茧子,每次都是这样,动不动就诉说他的往事,然後给他掉金豆子,算是拿捏准了他的脾气,就知道他最怕的就是他哭。李谦任命的走过去,将人拉到桌边,“坐吧,吃饭。”

    娃娃已经跟了李谦几个城市,其实如果李谦真的想要躲开他是很容易的,很多方法都可以逃开对方,并且娃娃也不是多聪明的孩子,甩掉他轻而易举。只是李谦潜意识里不想逃,这种你追我赶的游戏让他很新奇也很上瘾,嘴上抱怨著,但是心里却有一丝期待,虽然…….有时候也挺让他烦躁的,但是如果某天回头望去,娃娃不见了,他还真不知道心里会不会失落。

    娃娃低头一边吃饭,一边偷偷的笑,他就知道这个男人不会丢下他。

    娃娃当初是被拐骗的,也许是当时他太小了,记忆似乎太过遥远,还是内心的刻意遗忘,总之他记不太清楚了,反正就是被迫在暗夜的色情场所卖身,做了头牌。

    那里的一切他都不想去回忆,一个个凶神恶煞的男人,一段段他不喜欢的性爱,似乎活著的意义就是卖屁股,他也绝望过,但是最後还是胆怯的活了下来,他没有勇气选择死亡。

    不是说生比死要难麽?不是说活著需要勇气麽?娃娃想不明白,在书里他看到有人说,死很容易,活著却很难,那需要莫大的勇气。娃娃没上多少学,那些话他不明白,小脑袋里还是问号!因为他却觉得选择死亡需要很大的勇气,至少他现在没有,好死不如赖活著,活一天是一天,也许明天会不一样,也许明天会是个大晴天,不管别人怎麽想,他就是这样认为的。

    其实暗夜里,也不是没有好的记忆和好的人,鸡头苟明哥哥就是个好人,自从他进入暗夜就一直在照顾他,他从来没有见过那样温柔的人,比他记忆中的亲人还要亲,让他很感激。

    後来他认识了比自己小,但是却很勇敢和暴躁的小男孩,他不记得他的本名了,只知道他的花名叫做小公鸡。人如其名,漂亮的很炫目,活像只抬头挺胸的花公鸡。

    ☆、(6鲜币)03

    暗夜里的人都只有花名,他们忘记了自己的本名,将记忆掩埋在记忆中,娃娃不记得自己叫什麽了,亦或是他不想去回忆自己的过往,有时候回忆过往也是种痛,因为现实太残酷,残酷的他不敢去想美好的东西,不敢去向往。

    在暗夜被警方瓦解之後,他们这些卖的都被裹了进去,好在他们没有犯罪,几天之後陆陆续续的都出来了,有很多人被警方送回了家。

    娃娃没有家,就算有他也不想回去,就游荡在街面上。从暗夜赚来的钱他存起来了,那可是他以後生活的本钱。他曾经试图去找小公鸡,却不知道他被关在哪里,一共进了局子之後,小公鸡没多久就被转走了,这一走就再也没见过。

    面对新生活,娃娃很茫然,他似乎除了卖以外什麽都不会呢!

    找了很多工作,全都是没有技术性可言的工作,例如刷个盘子、擦个车什麽的,还都是零工。不过娃娃觉得很知足,他没有文凭也没有工作能力,他力气也很小,唯一的优点就是长的漂亮。

    辗转多处,最後娃娃还是在酒吧里找到了侍应生的工作,因为他真的受不了那些太累的活计,每天从早忙到晚,吃不好、睡不好,身体很快就吃不消了。

    在暗夜这几年他身体毁的差不多了,因为和小公鸡关系比较好,那个孩子脾气又很暴躁,容易得罪人,所以娃娃总是替他接待一些特殊的客人,这样一来年纪轻轻的就把身体掏空了,其实除了他以外,暗夜又有几个身体健康的呢?

    在酒吧里每天端个盘子什麽的,还是挺好的,这种地方他比较熟悉,混起来比较容易,当然他拒绝了老板邀请他下海的建议。

    娃娃曾经可是暗夜的头牌,当时红的很,名气还是挺大的,所以那里瓦解之後,有很多馆子都想拉他下海,只是娃娃都拒绝了。他跑来酒吧做侍应生,自然会被老板再次邀请下海,可是他真的卖够了,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对方,现在的他有选择权,他是不想走回头路的,即使再难再累只赚到一点点的钱,那也是他用双手换来的,而不是躺在那里出卖自己,那样的钱赚的再多他也不想要。

    所以,认识李谦完全是个意外。

    酒吧偶遇,李谦当时有些微醺,把他当成卖的了,谁让他身上一股子风尘气,而且长的比头牌还漂亮呢!要是换成别人,娃娃肯定会拒绝,然後告诉对方,自己只是个侍应生,可是当他面对李谦的时候,说不出为什麽,他没有解释,反而跟著李谦出场了,一推二就的上了李谦的床,这是这辈子唯一一次自愿的爬上一个男人的床。

    他喜欢李谦,第一眼就喜欢了,说不出原因,那个坏坏的男人很英俊,说出的话很温柔,眼神很迷人。

    在娃娃眼里李谦和别人不一样,他没有看不起自己,即使他将自己看做卖身的mb,也同样温柔和真诚,在李谦的眼里,娃娃没有看到鄙视和欲望,有的只是一抹微笑,好像是看到了可爱的小动物发自内心的喜悦,这份喜悦感染了娃娃,他很开心,有人会用这种眼神看著他,单纯的喜爱,让娃娃忍不住想要哭泣。

    ☆、(6鲜币)04

    李谦在h市待了一阵子,而娃娃这段时间就和李谦在一起。白天他和李谦一起去踏青照相,他就站在镜头前,当模特。而李谦不需要模特的时候,他就站在一边看著,看著李谦将眼前的美景都收入相机。

    工作中的男人很性感也很专注,那种眼神娃娃永远也无法忘记,甚至有时候他好想闯进那双眼睛望著的地方,将自己塞进那道视线中,让他望著自己。

    娃娃好奇的看著眼前的景色,似乎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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