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IX/混音人生 作者:孙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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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什么时候回来。”
“前期就是编编曲,录伴奏的部分,不会太忙。”
不必他提出要求,我自觉赠送了一个带着咖啡苦味的早安吻。
“后期得留在那边录人声,不能保证多少次才能成功,你知道,这次的歌对我来说……挺关键的。”
“当然。”
他抱着我坐起来,看我双脚落地才松开手,“我知道那种,梦想快要实现的感觉。”
我看着他背对我拉开窗帘,身影沉浸在清晨的柔光之中,我说,那你呢,你的梦想呢。
他伸了个懒腰,转身倚靠在窗台上,伸手指指我,又指指他自己,指尖落在胸口上。
“就是你啊。”
“比起那些唾手可得的身外之物,”他说,“如果我能拥有一个人,注视他,影响他,改变他,牢牢把握他,将他原本的人生扳上另一条轨道,不是更有趣吗。”
而后他不等我反应,捏捏我的鼻子,带着别有用意的笑容走远了,留我呆坐在那里,想起一些似乎早已相当久远的往事。
我和李谦蓝乔馨心相约在酒吧集合,由何故带路,一行人出发去了那个大隐隐于市的录音棚,传说它属于一位级别的王牌制作人,但由于幕后工作者生存艰辛,付出与收获不成正比,他就在结婚生子之后转了行,因而姓名不便透露——可当何故展示了这位制作人和几位一线偶像明星的合影,我们都吓得直咽口水。
里面的设施不是一般的齐备,几乎可以说是要什么有什么,在开工之前,我们打扫了隔壁用来休息和睡觉的房间,何故说他得回酒吧,白天他得亲自理货,晚上还要抓我过去当无偿劳动力。“年轻人搞创作不要太拼命啊,遇见瓶颈啊,喝两口酒玩儿两个姑娘就过去了……”
乔馨心在里屋试钢琴,装作没有听见的样子。
“走你。”
看看时间离中午还有一会儿,我把歌词拿给李谦蓝看。他看着看着就在键盘前坐下来,即兴弹了几个音,试试觉得不对味,又加了一轨贝斯。
“这歌叫什么名字?”他问我。
我沉思着,他用那双黑得泛蓝的瞳仁认真望着我,手仍搁在琴键上。
“就叫《remix》吧。”我说。
第 130 章
“这段错了,重来。”
“这个音长了,重来。”
“渐进的部分气息不够,重来。”
“中间那一句太满,重来。”
“吐字不清,重来。”
“重来。”
“重来。”
“我们都在这儿呢,怕什么?重来。”
给你一个月时间,你能做点儿什么?
我大概能旅一次行,约两次会,写三首歌,出四首翻唱,看五部电影,做六场爱。
在这个闷热少雨的七月里,我录完了一首歌的钢琴,贝斯,鼓,跟和声,整首曲子完成了四分之三。
这一个月里,我午休打地铺吃饭定外卖,白天录歌晚上打工,只睡过一次八小时的觉(还是宫隽夜强行把我按在床上软磨硬泡哄睡的),尽管进度缓慢,但可以保证每一处细节、起承转合都是令人满意的精臻,我们已经完美的表达了力所能及的全部:乔馨心的钢琴,李谦蓝的鼓,何故的贝斯,他们录的时候我也没偷懒翘班,全程站在旁边跟他们一起对谱子,一个音一个音抠下来的。
我在录音室外嚼着糖,透过隔音玻璃看乔馨心弹钢琴,灼人的灯光洒在琴盖上,像雨水打湿漆黑的岩石;她的背影是山峦般柔美的青黛色,手臂会在演奏开始前做一个抬起的动作,让我想起天鹅的颈项。一段短短的伴奏不用翻动琴谱,她录完后紧接着是李谦蓝,她并未起身离开,而是搬了凳子坐在他前方,在鼓槌一起一落间为他举着谱子,他们大概常常这么配合,在一方带着耳机、完全零对话的情况下还有基于习惯的眼神交流,我听见身边的何故轻笑了一声,我也笑,谁都不必说原因。
以往我用着现成的伴奏,都没想过真要去做一首歌会这么辛苦。费娜说这很正常,她有时一年才能熬出一张专辑,因为花在上面的心血与消耗的时间成正比,有的东西没捷径可走,只能一步一个脚印,所以需要更多的热情去支撑。
这也是为什么现在愿意潜心去做音乐的人越来越少,你想要报酬,想要鼓励,想要坚持下去的动力,当这些你都得不到,也就越来越难爱下去。
然而轮到最后录人声的压轴环节,我怎么都唱不好。这种感觉我并不陌生,甚至从心底里是熟悉得、谅解的,状态欠佳,沉不住气,天气越热我心越躁,注意力像被搅拌器打散的蛋黄一样没法集中,有时候一天连着录七个钟头也只能用得上一两句。
何故说这是因为人的声音和乐器是不同的,乐器可控,人声却受客观条件的影响,你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哪种程度才算是“唱到位”了,唯有耐着性子一遍遍尝试。
数不清第几次“重来”之后,我压抑良久的负面情绪终于爆发,耳机一扔,摔门走人。
“干。”
屋外的人都看向我,体贴地没有出手阻拦。
我去隔壁房间用四块木板搭起来的临时浴室里洗澡,冷水从头顶浇下来的感觉镇压了些许烦热,让它们不再那么难以忍受。我盯着脚底下不干净的白瓷砖,水柱冲开滑腻的污渍,露出凹凸不平的表面,水流进眼里,又不能揉,就那么站着。
洗完我擦干头发,回到录音室里,刚准备捡起二十分钟前被我丢弃的耳机,抬头看见乔馨心走近了,把一张卷起的白纸铺开来,贴在玻璃门上给我看。
「出去走走吧。」
我被她和李谦蓝拖出门,说是费娜姐也连续录了五个多小时的音,需要休息,正好何老师吩咐我们买点吃的带回去当晚饭……我无精打采的晒着太阳,口中拖沓地答应。
从这里出发再过一条街,我们走到一个似曾相识的地方,仨人都觉得眼熟,门脸儿有印象,但周围不少新盖的楼都对不上号,仨人合计了半天,才想起是这是我们高中毕业时吃散伙饭的饭店。
李谦蓝个乌鸦嘴嘟囔了一句:“还没歇菜啊……”乔馨心扯了他的胳膊,指着路边一家被压迫得越发矮小、不起眼的店:“那里也是。”
是那家我们写下秘密字条的店。
走过去的时候我在想,是否这是冥冥中的注定,我在两年后的今天还能兜回原地,去解当年留下的谜。这件事稍微调动了一点儿我的积极性,对他们留言的内容也感到好奇。
店主没换人,也没多瞧我们一眼。别说三个人都变了模样,就算没变她也不会记得。
我们径直去找那一面长满爬山虎似的墙,写着寄语的字条多了不少,让我们只能依稀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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