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城天街 作者:非天夜翔
分卷阅读102
是有很多话说,吃早饭时他俩在讨论我们家小区里住着的另一对gay的八卦。
那对gay养了一只金毛,以前经常和林泽他们一起遛狗,但在一个月前分手了,像离婚抢小孩一样地抢狗,最后说好两人各站草地一边,林泽的男友让狗蹲在草地中间,大家都喊狗的名字,让它过来,看狗狗跟谁走,就给谁。
他们家的狗站在中间,呜呜呜地叫了很久,仿佛知道即将发生什么事。零生气了,转身要走,金毛觉得不对劲,跑到0面前去舔他的手安抚它,于是跟了零。
零当天搬家了,接着1准备结婚,半个月后1的老婆搬了进来,1现在见了林泽这一对,都躲躲闪闪地不敢跟他们打招呼,大家每次都装作不认识对方。
狗没了,连散步都可以免了,林泽的男友说前几天晚上回来的时候,看到那个1喝醉酒,在外面扶着路灯边吐边哭,最后躺在大马路上,神经病一样地大叫来嘛来嘛快点过来撞死老子撒。
林泽住进来比我早,认识的邻居也比我多,随口闲聊几句,吃过早饭以后,林泽说:“还有很多故事,过几天给你详细说。”
我说:“其实这个稿子到这里,加工加工,也可以完了。”
林泽的男友问:“就是在写的那个吗?”
林泽道:“嗯,后面还发生了一些事……喂,你先去上班吧,别迟到了,你这个月缺勤好几次。”
林泽的男友开车载猪熊去上班(这么说很奇怪,就像一辆大篷车拉着笼子里的珍奇动物出去展览一样),林泽则在我家帮他男友借几本书回去看。
林泽的故事如果按照小说加工流程,完全可以现在画上句号……在最初就来个司徒烨和谢晨风都看上林泽的桥段设计,让司徒烨在第一章出场,把他写得完美点,成熟点,谢晨风黯然离去,沙漠里的王子,落魄的浪子司徒烨始终陪伴……后来王子被抓回家结婚,林泽陪着一起反抗,各种斗争各种殉情,最后天翻地覆的一场狗血,灯火阑珊,蓦然回首,有情人终成眷属——剧终。
我问林泽要不要重新艺术加工一下,现在回头修前面还来得及,保证把你们粉饰成一个美好浪漫的“新巴渝爱情故事”,林泽听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说:“不不,这样就可以了。”
“好吧,下次再聊。”我听了这么一晚上的故事,整个人都疲了,把林泽送出门去,说:“晚安。”
“天亮说晚安。”林泽打着呵欠跟我告别,瞬间紧张道:“不用送了!注意你家的门!”
我醒悟过来,速度后退闪身进家里,风砰一声把门吹上,我心想好险好险……睡觉去。
——中调·焰火星空·完——
【后调·华灯初上】
37、第三十六章
那天过后,我又收拾东西出远门去出差了,足足一个多月,没机会再和林泽聊他的故事。
再次回家时正是重庆最热的时候,外面连续七天四十度,主城区温度预警只截止到42°,实际上或许可能更高,只是电视台没有报。在这种天气里,大部分人是打死也不会出门的,但林泽很蛋疼的是,他还要遛狗。
我每天只有傍晚会出去一小会,看到林泽的阿拉斯加的时候不禁十分佩服这狗的忍耐力,居然不会中暑。重庆最热的时候的晚上和白天几乎差不多一样热,就像个巨大的蒸笼。火锅店前很多人光着膀子在吃麻辣火锅,我碰上林泽时就去买冰淇淋吃,在有冷气的冷饮店里聊天。
阿拉斯加一进冷饮店就不愿意走了,于是我们俩在店里玩它,轮流骑在它背上,阿拉斯加脾气比林泽还好,一直来者不拒,还知道乖乖趴在地上摇尾巴,只要我们不牵它出去,它乐得一直呆在冷饮店里。
别的客人看到阿拉斯加好玩也过来骑,整个店里的客人哈哈哈地把它骑一次,店员是个漂亮妹妹,还给它吃泡芙。
“司徒烨走了以后你完蛋了吗。”我问他。
林泽想了想,说:“还行,不算最完蛋的。”
我说:“你混得最惨的是什么时候。”
虽然这么问他很不厚道,但我知道以林泽其人,说不定还会告诉些别的东西,从林泽这个朋友身上我确实学到了很多。包括对人,对事以及对故事的态度。
林泽鼓励过我,写手要拿作品说话是不错,但也最好不要躲在一个封闭的柜子里写作,别把自己掩藏起来。就拿关于边缘人群,社会现象这种题材来说。揭开它,朝人讲故事,是为了治疗它,让人前来关注。如果以一种旁观者的思想置身事外,躲在大家看不到的地方来讲述它,是起不到多少效果的。
就像游行队伍一样,发起者躲在后面喊口号,让其他人前赴后继地上去挡枪子儿,并不是同运志愿者与彩虹组织的初衷。一边喊着社会需要对同性恋异性恋一视同仁,举抗议牌的时候挡着脸,怕被认出来了影响生活,不愿意告诉大家是谁,呼吁权益时闪烁其词,藏头露尾,又如何说服这个社会接受同志的身份?
他之所以愿意把自己的故事讲出来,并让我随便写,随便说,也是源于这种心态,至少保证自己把能做的都做了,站在旁边与后方指指点点容易,站到前面来说,效果又有所不同。
林泽想了想,说:“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总觉得自己辜负了两个人,这两个人我一直记得,一个就是司徒,幸好我能补偿他。另外一个是我游戏里的朋友,我却再也补偿不了了。”
“另外那个呢?”我问:“游戏里的朋友‘也是’吗?”
冷饮店里不是个八卦的好地方,说到敏感词时总要对切口上暗号,太危险了。但林泽说:“不,不是,就是一个传奇里的,一起练级的朋友,我以前玩传奇,给你说过的,我是个战士,和郑杰一起玩。”
“大学的时候我们不住一个宿舍,不过偶尔会碰个头,晚上十点宿舍关门以后也无聊,就玩玩游戏,郑杰是法师我是战士,因为玩的时间多,等级升得挺高。有天上去,发现郑杰收了个女道士徒弟,我们就带着她玩。”
“后来没过多久,‘她’自己坦白是男人,人妖号。”林泽笑着说:“一个高中男生,你懂的,反正游戏里杂七杂八那些事,说起来都是千篇一律。”
我点点头,林泽声音小了些,又解释道:“郑杰看到是个男的就不搭理他了,我……你懂的,我喜欢这种小男生,就经常带着这个徒弟玩,于是郑杰的徒弟成了我徒弟,知道他今年高二住校,经常逃晚自习出来上网,也喜欢通宵,还有个女朋友。我没事就带着他练级,说熟吧,也不算太熟,反正上线看到人就喊过来,大家随便玩玩,打发时间。就这么玩了半年多,我毕业了。”
“刚毕业那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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