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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8
    神父 作者:河汉

    分卷阅读58

    他回答:“我叫哈桑。”

    “你有什么愿望么?”

    哈桑想了想回答:“我很饿,可以吃点东西吗?”

    ……

    一个月后,与秦术同时回来的,是一条捷报。

    阿尔伊达的情报部门一夜之间被夷为平地,所有参与那场密会的各阵营官员,全都被炸得粉身碎骨,就连希达亚特也未能幸免。

    阿尔伊达遭受了“圣战”以来最惨痛的损失。

    而与这一切悲剧相关的,是他们内部一个名叫哈桑的十四岁少年。

    那名少年在事后就如同人间蒸发了一般,再没有出现过。阿尔伊达核对他的资料,发现全部是伪造的。

    直到这种程度,还有人不相信是哈桑做的,他们说不可能,哈桑只是个单纯的孩子,他绝对忠诚,他很喜欢笑,还很贪吃,他对希达亚特说的每一句话深信不疑,他不可能是个背叛者。

    最后,甚至有目击者崩溃地断言:“那不是哈桑,那是恶魔的使者。”

    秦术这次任务完成得很成功,卡尔扎伊为他提供了接应,两个接应的贵族在阿尔伊达基地不远处等到了“哈桑”。

    那孩子的军服上还有隐隐燃烧的火印,忽明忽暗的红色映衬着他的脸出奇地诡异。他面无表情地走到贵族跟前,不理会他们对自己身上火屑的拍打,他抬起袖子抹了抹脏兮兮的脸,然后汇报:“他们都死了。”

    他的声音没有起伏,没有一点情绪化的表现,他只是那么定定地看着黑夜中燃烧的那一片火海,不肯回头。明明眼睛看着火,却映不出火光,黑得像一潭深墨。

    那两个贵族看得心里有些发毛。他们知道秦术是个还没能进入青年组的少年,他们知道第一次害人性命的感觉,可他们不知道秦术这样是个什么思想感情。没有畏惧,没有懊恼,没有悔恨,什么也没有?一个第一次出任务的少年,一个一下子杀了那么多人的凶手,居然什么反应也没有?

    他们宁愿他能声嘶力竭地喊出来,他们甚至不敢贸然与他说话,有一瞬间他们都怀疑自己眼前的是不是真的是恶魔。

    直到再也看不见那片火海,秦术才闭了闭干涩的眼睛。他在心里默数着:1……

    他感觉到侵袭入四肢百骸里的寒冷,让他禁不住微微瑟缩;2……

    他想起希达亚特给他的最后一个眼神,那是信任和期待,他拍着他的肩,手很重,拍得他直颤;3……

    他记得那个进去送宵夜的小侍从,偷偷凑在他的耳边说:“嘿,哈桑,我给你加了块牛排哦。”

    4……

    他听见时间一秒一秒流逝的声音,等待着目睹那些人的死亡。

    5……

    靠得很近,他离那片火海很近很近,近到可以触摸到疯狂的火舌,近到可以清晰地听见死去的人们悲伤的哀嚎。

    然后……一切归于平静。

    给自己五秒钟害怕的时间,让那些炼狱般的画面真正刻骨铭心。

    闭上眼睛,就这样吧。

    回到阿斯曼,秦术第一时间被送去了医疗室,莎莎对他全身上下做了大检查,确定只有些皮外伤才放心。秦术的身上有很多大大小小的擦口,出血点很多,好在都不深,细致的包扎后就没有大碍了。

    本来莎莎想要给他注射一针镇静剂,可是秦术说不需要,他说他只想吃点牛排,很想很想吃牛排。

    当天晚上阿斯曼就举行了一场庆功宴,只为bilker一个人准备的庆功宴。在这场宴会上,卡尔扎伊破格把年仅十四岁的bilker提升为皇子。他说:“这是阿斯曼最厉害的骗子。”

    秦术不理其他人震惊的质疑的议论,径自享用自己面前的牛排,也不说谢,整个宴会从头吃到尾,然后卷铺盖从少年组搬到了青年组皇子区。

    陆修站在皇子区的门口迎接他,脸上的表情很复杂,有欢喜,也有担忧。

    秦术拖着行李向他走过去,他看得见陆修嘴角的笑容。

    快到门口的时候,陆修想要给秦术一个“欢迎光临”的拥抱,谁承想秦术一把推开了他,突然转身扶着墙壁,吐了出来。

    陆修吓了一跳,赶忙过去帮他顺顺气,心道不至于吧,他就这么恶心?

    秦术吐完了,冲他摆摆手:“没事,吃得太多了。”

    “……”陆修囧然。

    两人无言了几秒,陆修笑道:“你总算赶上来了。”

    秦术嗯了声,又继续拖着行李往前走,陆修要帮他,被他挡开,他抬头盯着陆修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我赶上来又怎样?能和你平起平坐又怎样?”

    陆修一下愣住,不知道该怎么接腔。这么突如其来的一句话让陆修脑袋发懵。

    秦术没有多说什么,自己去找宿舍了。

    陆修瞪着秦术的背影,两人离得并不远,他却一点都不知道秦术在想什么。

    秦术跟丁一住一间宿舍,丁一还是一如既往地开朗豪爽。身在阿斯曼军营,心在世界文坛。他的理想一直没有变,就是想成为一个小说家。

    秦术刚搬进去的那天晚上就被丁一的热血“感动”了,被逼着听了一个晚上的故事会。

    丁一说:“小术我再给你讲个故事吧,我最近刚写的小短篇。”

    秦术点点头,仰躺在床上,权当睡前童话听。

    那是个寓言,一个男人得到了一只葫芦,很不起眼的葫芦,可是这只葫芦可以把它主人的眼泪变成黄金。男人很高兴,觉得自己肯定要发财了。可是问题出现了,他是一个很快乐的人,有自己的田地耕种,有美丽温柔的妻子,还有很多友善的朋友,他并不觉得伤心,自然也就没有眼泪。

    没有眼泪就没有金子,这是规则。

    男人无论怎么逼迫自己都无法流出很多眼泪,最后,他想到了一个办法。

    他杀了自己家养了好多年的猎狗,那条狗很忠诚,到死都没有怨恨杀他的主人,只是默默闭上了眼睛。男人很伤心,用葫芦接住了自己眼里流出的泪水。果然,流进去的眼泪变成了金灿灿的金粒,男人开心极了,越发觉得这只葫芦是个宝贝。

    事情一发不可收拾,男人开始到处寻找能让自己流泪的目标,他家祖传的田地被他变卖,他的朋友一个个被他杀害,最后一个画面是,那个男人跪在自己妻子的尸体边,丢下染血的刀刃,用葫芦接住自己最后的眼泪。

    他的身边是成堆的黄金,可是他一无所有。

    丁一说完后自己给自己鼓掌,直说这故事太好了太完美了。不过秦术没有反应,他想了一会儿,扭头问道:“为什么那个男人必须让自己伤心?”

    丁一争辩:“不伤心怎么会有眼泪!”

    秦术顿了顿:“为什么他不去闻闻洋葱,或者吃点辣椒呢?”

    “……”丁一嘴角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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