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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百位厨师,忙着研究新的菜式和宴席,忙着打磨自己的厨艺,让自己像她爷爷说的那样走得更远更远。

    她还不知道几天之后的那一场古代美食节会彻底惊艳华夏的这个秋天,也让她彻底在华夏打响了名气。

    一个属于真正她的时代,即将来临。

    作者有话要说:大番外告罄!明天上小番外:墨迹日记

    更新都要在晚上了。

    关于小夕是哪里的人,统一回答:把整个胶东半岛揉吧揉吧放一起就差不多了,嘿嘿嘿,新派和老派的胶东菜、博山派系他们一家子都做过了呀~

    ☆、第140章 小番外合集

    墨迹日记:

    今天是离开小鱼干的日子,我的人要带我去另一个地方生活了,据说是她的国家?不知道那里有没有小鱼干可以吃,但是能跟着我的人一起,我真是世界上最有威严的喵王啦!

    *

    猫砂牌子没问题,猫粮品质没问题,猫窝摆在能晒到阳光的地方干净又整洁,也没问题。

    这个院子里还有好多好玩的东西。

    有好几个陌生的人类,但是都不让我觉得讨厌。

    喵王墨迹喜欢这里!

    只是有一个看起来蠢蠢的家伙总是盯着我看……嘿,蠢狗,叫我女王大人。

    (沈何朝看看站在自己膝头挺胸抬头的猫咪小墨迹又看看书有点可怜的小腻歪,转头问他妹妹:“它……害怕么?”据说猫会怕狗,可能这只国外来的猫表达害怕的方式不太一样?

    沈何夕有点无奈地摇摇头,好笑地说:“小墨迹是对小腻歪表示你是属于它的,大概是这样吧。”这幅样子简直跟它默不作声霸占了泰勒夫人家的阳台一模一样。)

    *

    那个叫狗的蠢东西好像也有点傻乎乎哒,今天我爬到一个很高的地方把一个球推下来,这个蠢狗就一直粘着我不放。

    走开你这只鱼唇的凡狗!

    走开你这个只会舔我毛的家伙!

    (小腻歪用一只狗爪按住那个失而复得的球球玩具,拼命地给那只只有它一半高的猫咪舔毛,小墨迹比较胖,从后面看起来像是一个灰色的绒球,现在这个绒球被在小腻歪舔来舔去,抖了两下还是没有挪开。)

    *

    晒太阳的时候我的地盘上来了陌生人类,他们来找我的人不知道去做什么。

    打个哈欠,今天的烤鱼很新鲜,喂,那个鱼唇的靠枕,你再乱动下次我不赏赐你烤鱼吃啦。

    (阳光正好,沈何夕接过国际饮食大赛的邀请函,扭头就看见小墨迹懒洋洋地靠在小腻歪的身上,温暖的光照在它们白色、灰色的毛发上,让人忍不住就露出了微笑。)

    *

    今天那个身上气味很好的人类和那个以前带我出门散步的人类一起带着奇怪的味道回来了,他们上次穿着奇形怪状闹哄哄地样子我还记得呢,为什么这次回来又带了一只小小的人类?

    这么小的一只!

    我的人今天没给我准备肉条或者鱼干,用一个罐头就把我打发了,哼,都是那个小小只人类的错!

    看起来好小呢。

    蠢狗,虽然它让我们今天没有加餐,但是看在它很弱的份上,我们一起顺爪保护一下吧。

    (苏仟带着已经满了三个月的小宝贝终于跟着自己的丈夫回来了这个小院子,房间内他们一家人都围着小宝贝仔细地端详,没人注意到窗台外面有一只短毛折耳的灰猫和一只立耳的白色狗狗一起把脸贴在玻璃上往里看。)

    糟心的孩子们

    十六岁的时候,亚瑟试镜了一个电影的配角,演主角的小时候,然后他就开始了他的演艺事业。

    不止一次,亚瑟打电话向沈何夕哀求来参加他电影的首映。

    “姐姐,你来看电影嘛~来嘛~”这是十八岁的亚瑟。

    “不行啊,我很忙,下次吧。”

    “cici姐姐,我第一次演主角,来看我的电影嘛~来嘛!”这是二十二岁的亚瑟。

    “唔,没时间,我要去合众国参加一个美食项目。”

    “姐姐,这次我演的是很帅气的男主角,会打枪还会开飞机,我问过艾德蒙了你这次是在腐国的,来看我的首映吧。”这是二十五岁的亚瑟。

    他以为自己会遭到再一次的拒绝,事实上这些年他已经习惯了自己的姐姐不愿意和他一起出现在人前的想法,他们毕竟看起来是完全没有什么关系的,虽然他们是姐弟。

    “姐姐,我真的很希望别人都知道时光厨房的cici小姐有一个像我这么又帅又酷的弟弟。”

    此时时光厨房的节目经过了这么多年终于停播,只是panda的华夏美食推广计划在这个国际进行的很顺利,人们依然记得那个在屏幕上面无表情又犀利毒舌的年轻女人。

    “好啊,我去。”沈何夕面带微笑地答应了。

    “亚瑟,你为什么总喜欢演英雄角色?”

    二十五岁的亚瑟身高一米八七,有了健壮的脊背和结实的身板,沈何夕和他一路相携而行竟然被衬出了几分娇小。

    “因为我有一个大魔王的姐姐,打败大魔王是我的使命!”亚瑟依然搞怪,换来了她姐姐无可奈何的瞪视。

    因为我也想……有一天背着我想要保护的人走出黑暗呢,我的姐姐。

    *

    十五岁的弗雷德在所有人都不知道的时候成功获得了合众国一所顶级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二十岁的时候他已经开始攻读博士学位——心理学博士。

    另外他还有个兴趣爱好是写侦探小说,经常半夜打电话给沈何夕让她和自己一起思考故事里的情节。

    “姐姐,你觉得到这里你能猜出凶手是谁么?”

    睡的正香被吵醒听完故事以后已经彻底精神的沈何夕:“……是b吧。”

    “你怎么知道的?”弗雷德觉得自己的这个故事逻辑简直严丝合缝,没想到她的姐姐居然还是能猜出来。

    “因为b是金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睛还有粗壮的手臂……弗雷德你总是把凶手描写成你姐姐我的追求者的样子你觉得合适么?”

    “有么?”弗雷德轻笑了一声,“我自己都没发现呢。”

    沈何夕哼了一声,她弟弟的这个恶趣味她早就发现了,除了哈维的外形之外他还把库克的名字给死者用,这么一琢磨沈何夕真觉得弗雷德现在是迟来的青春期,在已经这么大的时候变成了一个中二叛逆青年。

    想想真是心累了。

    “弗雷德,我这几年还没有谈恋爱或者结婚的打算,你可以不用那么草木皆兵。”

    “好吧,那我下次写小说的时候写一个能打坏蛋的东方美女好了。”

    “没问题,记得她要会做美食。”

    “当然,还能把侦探f一脚踹翻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