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 作者: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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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也麻烦很多。
而且,她这一介绍,周围竟然出现了几声轻笑,就算她心理素质不错,在众多大佬面前也难免有些头皮发紧。
柳晨先是严肃地还了礼,然后表情一下子就轻松起来,他扭头看向一个五十来岁的男子:“老马,让你不穿警服,结果人家小姑娘先向我敬礼了吧,还借调什么呀,干脆就留在基地吧。”柳晨虽然不认识郝靓也不知道借调的原因,本着情报人员独有的敏感性和不吃亏的个性,他一上来就先拆人的台,尤其是某些方面这人还算自己的老对头。
郝靓听完这话顿感不妙,看向柳晨口中的老马,脑海里自动为他ps上警服警帽,和曾经惊鸿一瞥的内刊封面上的人一对上号,瞳孔立刻收缩,更加诚惶诚恐地敬了个礼:“马部长好!”
马部长微微点头,面上没有生气的迹象,倒是柳晨再度开口:“小姑娘反应很快啊。”
郝靓微笑,再次低头致敬。
这时黄庭不乐意了:“今天菜不好吃吗?怎么都唠上家常了,还有人要挖角,我这又不是人才招聘会,玛利亚,添上两幅碗筷,各位慢用,我再去厨房炒两个菜。两个小朋友大家就不要为难他们了,人家两个年龄加起来都不顶你们随便一个。”
黄庭就是黄庭,个子最低,气场最弱,可人家是“大”师傅,这里属他最大,大家都很给面子,不再多说工作地位之类的事,而是继续原来的话题。
大佬们的话题也和普通人一样,东拉西扯,甚至和单尔信兄弟俩白天在车上的话题都有重合的地方,只是大家讲话都很慎重,很少有涉及自己观点的话,都是浅尝辄止,似是而非,标准的外交语言。
郝靓不知道他们向来如此,还是因为自己和单尔信在此才会这样,她只是埋头苦吃,反正她本来就是蹭饭的。
而且菜真的很好,不是那种讲究样式脍不厌精的所谓宫廷名菜。黄庭这个人是天才,他肯定去过很多地方,他把各地的美食结合当地的特色,再结合中国人的口味,融会贯通,做出了独具一格的美味,那是舌尖上的舞蹈,是人间至美的享受,他不是用技术在做菜,而是用心,难怪一个月只做一次,难怪有那么多重量级人物捧场。
郝靓珍惜这难得的缘分,用心意去感受心情,专心致志地享受这场饕餮盛宴。
事实上,真正全神贯注品菜的大概也只有郝靓,单尔信也在专心地吃,不过他那多年军旅生涯练出来的吃饭速度,还真不能说是品菜,那是狼吞虎咽,能吃出来是甜是咸都说明他味蕾发达。
黄庭聪明绝顶,似乎也明白谁才是他真正的食客,新做的两道都是适合女士的清淡菜式,最后还附赠了独一份的甜品,各位男士都没份儿的。
郝靓也不客气,用小勺挖了一点,一入口,她的表情便轻松了起来:“芒果的香甜,鳄梨的醇厚,番石榴的酸鲜,山竹的清爽,榴莲的滑腻,还有一点点的椰香,好浓郁的热带风情!”
黄庭几乎是一下子就站起来了,他扯开单尔信凑到郝靓旁边,带了一丝激动地问:“还有呢,还有什么味道你仔细尝尝!”
郝靓只得再挖了一勺,歪着脑袋仔细回忆了一下,忽然灵光一现:“我知道了,是一种酒,我不知道名字,但肯定是热带居民自制的一种酒,初尝甜冽,酒质浓稠,却极易醉人。”
黄庭激动得满脸通红,一下子握住郝靓的肩膀,大声道:“知音啊!你是第一个说出这道甜品所有成分的人,我原来打算取名叫‘南风醉’,现在改主意了,就以你的名字命名,对了,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那个,我叫郝靓。”看着单尔信揪着黄庭的后领逼得他不得不松开自己肩膀,郝靓有些囧,这甜品难道要叫郝靓?叫好凉还差不多!
“好,就叫郝靓!”黄庭一锤子定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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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这一番折腾,把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郝靓身上,她顿时感到巨大的压力,脸上的笑容有些勉强:“黄先生,我觉得‘南风醉’这名字挺好的,又好听又切题。”
黄庭摇头摆手:“不行,本来还好,你一来可就不好了,就叫郝靓,小姑娘,以后常来啊。”
他最后一句话让郝靓比较振奋,振奋地都不想再反驳他了,她淡淡扫了单尔信一眼,再看黄庭,黄庭相当识趣:“不用非跟这小子一起,欢迎你独自前来。”
郝靓这才笑开了,眉眼儿弯弯,脸蛋儿粉粉,恰如春花绽放,使得整个屋子在这深秋的夜里都充满了温暖的气息。
除了有一个人不那么合群,单尔信脸色发黑地看着黄庭,郝靓相信如果不是在座有那么多大人物,他很可能当场就发飙了,于是偷偷在桌子下面握了下他的手,却被他迅速反手回握,还摩挲了几下。
他粗糙的手指划得郝靓掌心痒痒的,却不敢反抗,真怕这位爷又不管不顾说出些什么。
好在黄庭在成功邀请美女加盟之后,很快转移了话题,他向在座的几位大佬以聊天的形式介绍今天的不速之客:“这是单家老二,单将军的孙子。”
柳晨思考片刻后有些动容:“单云山老将军的孙子?那就是季风季老将军的外孙?说来我还是季将军的老部下呢!”语气亲切很多,和刚见面时大不相同。
柳晨还真不愧是搞情报的,连人家姻亲关系都门儿清,郝靓相信在座的人和她一样都听明白了,柳晨之所以变得更加亲切,恐怕还是“季将军”的分量更重些。
然而还有人在等待,在这个城市,红二代红三代大有人在,单尔信绝对不是出身最高的一个,能得黄庭青睐肯定还有别的原因。
“他还是我的救命恩人,具体我就不多说了,反正是在国外,我去采购食材,倒霉地被抓住当了人质,如果不是小单,我现在就得给阎王爷做菜了。当时他们身份保密我不知道他是谁,后来在小区里碰见,才发现竟然是邻居,大家说巧不巧!”黄庭三言两语解释清了来龙去脉,最后还以谁都能听出来的假意去抱怨:“然后这小子就赖上我了,三五不时蹭顿饭,把我家当成了食堂!”
原来如此!这下尽管大都没有行之于色,在座的人对单尔信都难免有些刮目相看的意味,他们都已为人父,换成自己的孩子去做特种兵,去万里之外冒着生命危险营救人质,恐怕能接受的可能性很小,而单尔信的出身并不比他们的孩子差,他却去做了。
也就是说,如果单尔信是一个单纯的红三代或一个单纯的一线特种兵,都没什么稀奇,这两样结合在一起,就有些意思了。接下来在大家的三言两语和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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