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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父 作者:尼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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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轻声禀报道:“陆先生,电话是打给您的。”

    陆雪征以为是家里有事,便起身出门,下楼前去接了电话。拿起听筒“喂”了一声,那边随即响起了爽朗的回应:“嗨!老兄,是我!听没听出来我是谁?”

    陆雪征大为惊讶——这是唐安琪的声音!

    62匹夫有责...

    唐安琪在电话里并没有多言多语,只说立刻要见陆雪征。而陆雪征对他惦念已久,自然是一口答应下来。

    匆匆的穿上大衣走回餐厅,他一边系那扣子,一边故意板了脸,态度严肃的低声说道:“崇义,家里那边有点事情,我得马上回去一趟。”

    叶崇义看他气色不善,当即关切的站了起来:“什么事?严重吗?”

    陆雪征摇摇头,随后转身向外走去:“没什么,我回去看看就知道了。”

    陆雪征乘坐汽车回到家中,果然是在客厅内看到了唐安琪。

    唐安琪做长袍马褂的打扮,双腿大开的歪坐在沙发上,正在津津有味的嗑瓜子。一眼看到陆雪征走进来了,他一挺身站起来,对着陆雪征一笑:“陆兄!你好哇?”

    陆雪征停在了唐安琪面前,不由自主的也笑了:“老弟,你这半年跑哪儿去了?”

    唐安琪坐回原处,而后一拍身边位置,亲亲热热的唤道:“陆兄,你先请坐。说起我这半年的经历,当真是一言难尽啊!”

    唐安琪嗑着瓜子,喝着热茶,将自己这大半年中的所作所为娓娓道来。原来自从七月兵败之后,他带了几名忠心的卫士撤离战场,本是想要南下逃命的,然而城外四野战火连绵,他们虽然换了便装,但是身上总还多少残留着丘八气息,走在日占区的地界上,分外危险。其中唐安琪细皮嫩肉,倒还好些;那几名卫士常年戎装打扮,额头上皆印着军帽勒出的痕迹;一双手伸出来,因为用枪太久,所以老茧俨然,也和寻常百姓颇不相同。日军一旦捕到具有如此特征的青壮年,必会当场枪毙,不留活口;而唐安琪舍不得抛下这几名卫士,只得是带着他们东躲西藏。

    他们越是躲藏,境遇越是狼狈潦倒;若非机缘巧合,得到了同道中人的救助,那他们现在即便不死,也不知会是个什么惨象了。

    他们是战场上的孤儿,失去了所有后盾。如今总算遇到了同志,他们自然而然的就汇入其中,加入了军统设立在天津卫的潜伏组织。

    “我只当我早死在战场上了。”唐安琪大喇喇的笑言:“所以如今每活一天,就算我赚了一天。一旦撞到鬼子枪口上了,我一闭眼睛——”他将双手一摊:“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陆雪征点了点头,而后若有所思的一笑。

    唐安琪察言观色,见他神情平静,仿佛对于一切都了然于胸,便直奔主题,压低声音说道:“陆兄,我今天来这一趟,正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陆雪征没等他说完,直接就开口问出了一个字:“谁?”

    唐安琪略顿了顿,随即清清楚楚的答道:“相川莲。”

    陆雪征垂下眼帘思索片刻,然后才做出了恍然大悟的反应:“哦,想起来了,那个相川大将。”

    唐安琪沉默半晌,末了扭头望向陆雪征说道:“没有酬金。”

    陆雪征没看他,盯着瓷杯内清澈透绿的碧螺春答道:“没关系。”

    唐安琪也转向了前方,嘴角噙着一点笑意,轻声说道:“没有酬金,可是比你接过的所有生意都要危险一万倍。你成功了,是无名的英雄;你失败了,就……”

    陆雪征抬手拍了拍他的后背:“没有失败。我活了三十多年,唯一的事业就是杀人。相川莲也是人,只要是人,我就能杀。”

    此言一出,唐安琪立刻正色转向了陆雪征,那一点笑意虽然凝固在了嘴角,眼神却是光华流转,仿佛精神变成了蛟龙,在黑暗大洋里翻江倒海。

    良久之后,他忽然站起身来。仔细掸净了衣服上的瓜子壳,他走到陆雪征面前,弯下腰去深深鞠了一躬。

    “陆兄,我代表不了别人,我就代表我的那一帮小兵,死在战场上和活在人间的,先向你道个谢吧!”

    陆雪征微笑着叹了一声,知道自己是再无退路。唐安琪,他的好朋友,为国为民的一条好汉,如今来请他帮忙,他怎么能够拒绝?不要说没有酬金,就是当真为此搭上了一条命,那也没得可怨。

    于公于私,他都得把这个“义”字讲到底。

    端起瓷杯抿了一口好茶,陆雪征低声说道:“情报工作,你们来做;时机到了,我去动手。”

    陆雪征有意挽留唐安琪吃顿晚饭,然而唐安琪任务在身,不能久留。

    待唐安琪离去后,他心事重重的上楼进入卧室,打算静下心来做一番沉思,偏偏双耳异常灵敏起来,只听得风声雪声鞭炮声,声声入耳,十分嘈杂。

    既是心静不得,陆雪征索性让李纯带了一副纸牌上来,两人坐在床上打牌嬉戏。及至夜深疲倦了,李纯也不回房,收起纸牌便钻进了陆雪征的被窝,又很体贴的伸出一只手来,为陆雪征仔仔细细的掖了被角。

    如此过了几日,天下太平,唐安琪毫无音信,自然更不会有情报传递过来。陆雪征若无其事,隔三差五的常去叶公馆消遣。

    春天到了,万物复苏,包括叶崇义身上的那股子疯劲——他发脾气,是不需要理由的。

    他近来身体不错,气色很好,因为发疯的时候是真激动,所以满面绯红,显出了一种恶狠狠的明艳。将陆雪征私下给他的那张存折掼在地上,他不管不顾的用皮鞋鞋底去拼命踩碾:“混蛋,我不要你养我,我只要你爱我!”

    陆雪征遥遥站在楼梯上,听闻此言,便含义不明的冷笑了一声。

    叶崇义听清楚了,越发气的肝胆俱裂,拔脚追上去就要殴打陆雪征。陆雪征扭头便跑,在走廊内躲来闪去。叶崇义张牙舞爪的企图抓住他狠捶一顿,哪知他有如一条活鱼,专等着自己将要靠近了,才会瞬间避开。

    如此一前一后的追打了许久,叶崇义又是累,又是笑,由于火气已经发散殆尽了,所以倒也意识到了自己的滑稽与无聊。气喘吁吁的扶着墙,他有气无力的笑嚷道:“兔子似的乱蹦什么?”

    陆雪征站在走廊尽头的窗前,背着阳光挺直身体,一本正经的答道:“我怕你吃了我。”

    “臭肉,我才懒得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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