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忍成金 作者:我不吃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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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饭。”我手起刀落,将那只鸡开膛破肚,陆子由看的一个哆嗦,“你先出去好不好,不要染得一身油烟气。”
他被我哄了出去,继续在沙发上挺尸。其实他大可离开,不搅进我与罗迅的一滩浑水中,是我害了他。
有天我会与陆子由讲‘对不起’,但不是现在。
不是现在。
现在我还在利用他,根本不配讲这话。
罗迅回来的时候,是下午四点五十七分。我窝在沙发里与陆子由一起看了两部电影,吃掉三条巧克力与四袋薯片,回头对他温柔的笑一笑:“你回来了。”
他愣在门口,冷凝的脸色与身上杀气都被我这一句话阻住。我笑着走近了,脱去他外套,理整齐挂在衣架上:“今天有白切鸡,你要不要多添一点饭?”
秦颂站在他身后,手已伸入怀中拿枪,我热情招呼他:“秦哥来了。”秦颂身后还有一群保镖,全部人都沉默,一片肃杀气氛里,我埋怨的看向罗迅,“这么多人来也不跟我讲,我去添两个菜。”
罗迅进门时一鼓作气要拿下我,可惜被我弄得再而衰,三而竭,不耐烦的‘啧’一声,最后瞪我一眼就径自进屋:“吃完饭再教训你。”我笑眯眯的跟在后面,料定他一整日忙到现在滴水未进,受不了吃惯了的饭菜香味来诱惑。走两步,他居然还记得回头吩咐我:“不要加菜,他们不吃。”
我不与他争,自顾自叫沙发上看呆了的陆子由:“子由,来,开饭了。”然后叫秦颂,“秦哥也来。”
罗迅在餐桌坐下,怒视我:“你闭嘴。他们不吃。你也不许吃。”一句句都生硬的像从牙缝里挤出。在我面前,罗迅气的过头,便会退化至十九岁少年的情商,幼稚不可理喻,还有点傻兮兮的,叫我怎么能不爱他。
我暗笑到肠子打结,脸上却哀求的望着他:“罗迅,最后一顿饭,总叫我吃饱了再上路。子由和秦哥也是认识我许多年的,多点人来送我,也热闹一点,好不好?”
他抬眼看我,眼神由平和转为蛇类般阴冷噬血也不过一瞬间。这会儿他不再把我当做陪他多年的枕边人,只是一个背叛过他、侮辱过他的人,冷冰冰讲:“原来你也知道这是你最后一顿饭。”
我不答话,去厨房端菜。陆子由与秦颂一直照顾我,我走前做不了别的什么,请他们吃一顿还是可以的。
罗迅的不反驳就是同意,陆子由和秦颂都上了桌,两个人脸绷得紧紧,似面对生平最大危机。罗迅先夹了第一筷,他们才敢动作,一丝不苟的将菜送入口中,心中不知为我把他们拖来受这种罪将我骂成什么样。我只当不知道,兴高采烈一道道菜介绍下去,时而为罗迅夹一口菜,或起身添饭盛汤,假装这是一顿再温馨不过的家宴。
大概看在我就要‘上路’的面上,席间他们三个人都配合着我,脸上带笑,偶尔‘嗯啊’应和我的话,罗迅还破天荒夸我八宝冬瓜盅做的好。
气氛多好,可惜不能长久。
吃完了,我起身收拾碗碟,罗迅开口:“今天不用你来收拾。”有下人端水与毛巾来,他慢条斯理的漱口洗手,弄好了,挥手将桌上一个瓷碗摔碎在地上,看着我讲,“过来,跪下。”
第十一章
我顺从的过去跪在那堆瓷片上,膝盖流了血,痛的却并不厉害。
罗迅力气大,瓷碗被他摔得差点成了粉,不至于扎到骨头,但嵌入肉里的碎粒太难清理,日后伤口一定会发炎,拖上一个月也好不了。
罗迅晾着我,掏出枪很慢、很专注的擦拭。他惯用fn系列半自动手枪,定制的瓷质枪柄,30发ss190子弹容量,打穿四、五层防弹衣不在话下。
从小玩枪的人,将子弹卸出、又重新装好的动作刻意放慢了给我看,我却只注意到那双修长而有力的手。他指甲被我修剪的整整齐齐,一个个圆润可爱,带着春日花瓣的粉白,捻起铜质子弹的样子,杀意凛然里,还有着说不清的楚楚动人。
我心脏跳的十分快,并不是恐惧,只因为罗迅太令人着迷。
三分钟后,罗迅终于开口:“方,你有多少事瞒我,你以为我不会知道?”他也不是要听我回答,两根手指捏住我下巴,硬把黑幽幽枪口塞进我口中,“我不知道,是因为我不想知道。”
罗迅其实和我一样是混血,不过西方血统到他这里已稀释太多,只有在灯光下离近了看,黑眼珠中透出一丝耀眼的金。此刻注视我,眼中不带一点情绪,非常炫目、又冰冷。
看的久了,不自觉的从胸膛开始发冷,仿佛那非人类的无情与压迫感,能将心中最后残余希望也冻住。
额上汗水涔涔而下,我这才想起按通口袋里方战之留给我的通讯器。他的车在八英里外等我,离得再近了,难免被罗迅的人盘查,露出马脚。八英里算起来,十几分钟就可开至罗家老宅门口。我便是要赌一赌,罗迅对我是否还有剩余情意,在这十几分钟里,能够不下手杀我。
罗迅手腕施力,将整根枪管推进来。枪口梗在喉咙,满嘴都是金属味道,尝起来与血十分相似。
他平淡的讲:“你有小聪明,喜欢胡闹,我可以纵容你。”语气似乎温柔,一只脚却轻轻踏上我胸膛,“我也愿意见你做点事、开心一点。”
“但你应当明白,有些事可以做,有些事不可以。”说话时,他右脚踏在我胸口,一直用力踩下去,枪口也探至更深处。我甚至不敢喘气,倒在地上任他用力践踏,“我教你的,你都忘了?”
昨日方战之帮我拾起的尊严与自我、许我的未来仿佛都被他这一脚踩碎,在罗迅目光中,我辛苦挺直的脊梁似不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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