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缘 作者:老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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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终於…肯再这样…叫我吗?”
身边的人已经沈沈睡去,陆子璋单手撑着身体,目不转睛的看着对方。他舍不得眨眼,时间每过去一秒,他可以看到这个人的时间就少了一秒。
嘀嗒,过去了一秒,嘀嗒,又过去了一秒。
他从不知道时间原来可以过的这麽快,怎麽留都留不住。
他忽然间觉得一阵恐慌,再过三个小时不到,他就要离开这里,离开这个人,从此以後,天南地北,永不相见。
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他以後的人生,再和这个人一点关系都没有。
多麽可怕的一件事。
可是没有人能感受到他的恐慌,包括他身边的这个人。
陆简之仍然睡得深沈。
陆子璋低下头,轻轻的在他唇上吻了一下,喃喃道,“你知不知道…我有多爱你?”
他觉得这些年的自己实在非常的可笑,他那麽执着的不肯叫陆简之的名字,以为这样就可以把自己和那个人分开,可是却没想过,替身就是替身,和他怎麽叫陆简之根本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
假如叫这两个字可以让这个人开心一点的话,在他离开之前,他愿意满足他。
他心甘情愿的做一回替身,在他永远离开这个人之前。
这麽多年,这个人对他的感情或许都是假的,可是他对这个人的,却都是真的。无论是曾经的亲情,还是後来的爱情。
他唯一爱过的,不过就是现在还在沈睡中的这个人。
在他决定离开的那刻起,他才明白,他比自己想像的还要爱这个人,陆简之已经刻入他的骨血,他要离开他,犹如剔骨抽筋,痛的他几乎要窒息。
可是他却不得不离开。
他慢慢的下了床,穿好衣服,回到自己的房间,简单的收拾了几件行李和一些重要的证件,然後才提着行李箱回到陆简之的卧室门前。
他把行李箱放到地板上,轻轻的打开门,走了进去,然後把写好的字条放在床头柜上,用陆简之的手表压好,这才将目光落到沈睡的那个人身上。
时间不多了,他必需在他醒来前离开。
他俯下身,在对方的额头上轻轻的吻了一下。
再见,爸爸。
不,应该是,再不相见。
☆、第二十七章
袁丽一大早就看到陆子璋,不由的大为惊讶。
“怎麽这麽早?”她担心的问道,“你脸色好差,是不是没睡好?”
陆子璋帮她掖了下被角,“你做好准备,我们过几天就离开。”
袁丽立即瞪大了眼睛,“这麽快?你不是…”
“我改主意了。”陆子璋看起来很疲惫,“我们十天後就走。就是不知道你身体行不行?”
“我没事的。”袁丽开心的回道。
她其实也是盼着早点离开这里,因为她始终担心陆简之会反悔,会抢走袁长宁。现在听到陆子璋这麽说,自是惊喜不已。但是一想到那个人,她又立即担心起来。
“他会让我们走?”
陆子璋点了点头,“我已经想到办法了。我们在陆子珏结婚那天离开。那天他很忙,应该不会留意到我们。”
而且很快就会有另一个替代品出现在他的眼前,相信要不了多久,他就会连陆子璋是谁都不记得了。
袁丽仍然不放心,上一次逃跑未遂给她留下很重的阴影。
“你不用担心。”陆子璋轻轻的抚摸着她的头发,“我会安排好一切。这一次,我们一定可以走掉。”
陆简之醒来之後,才发现身边空空的,陆子璋不见了。
“子璋!”他立即从床上跳起来,正慌乱的穿着衣服,就看到压在手表下的那张字条。
他拿过字条看了一下,不由的笑了起来。
这孩子,做事从来都是这麽出人意料。虽然他一分锺都不想等,不过字条最下面那六个字让他觉得等十天也是值得的。
他愿意给陆子璋十天完全的自由,来换取他们未来的天长地久。
“我爱你,陆简之。”他默默的念了一遍,忍不住笑了起来。然後不自觉的开始挑剔起来,觉得去掉那个“陆”字,可能会更好一点。
下一次他一定要告诉陆子璋这一点。
他把字条放下来,开始穿衣服,穿了一半,还是忍不住拿起了手机。
陆子璋只是说让他不要打电话,并没有说不准发短讯,所以他应该不算违规吧。
只是他从来没有发过这种东西,光是弄清该怎样使用这个功能,就浪费他不少的时间。
好不容易搞定一切,看着手机上短讯发送成功的提示,他觉得非常的心满意足。
陆子璋刚上到车里,就听到手机传来有短讯进入的声音。他拿出手机看了一眼,忽然间眼前一片模糊。
陆简之从来不会做发短讯这种浪费时间的事,他甚至都不知道怎样使用这个功能。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陆子璋都能想像到他是如何笨拙的把它变成文字的。
“怎麽办,我已经开始想你了。”
陆子璋在心里把这句话默念了几遍,低低的叹了口气,这才把手机放到一边,开始发动汽车,准备去酒店。
或许这一刻,陆简之的话是真的。
不过他相信,用不了多久,他就会忘掉陆子璋这个人的。
陆子璋到了酒店,就开始安排跑路的事。
十天的时间,的确有点短,但是他已经有过一次逃跑的经验,再做这种事,也比较顺手一点,只是他不能再住在陆家,一来是陆简之太狡猾,他怕会露出破绽,还有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他不想给自己反悔的机会。
陆简之於他,就像一种毒药,他中毒太久,不是短时间内就可以解毒的。如果还留在陆家,留在那个人身边,他怕他会舍不得离开。
甚至连那个人的声音都不能听,他害怕一旦再听到,他会忍不住再回去。
曾力有一份文件要他的老板签名,刚一进办公室,就看到他老板正坐在办公桌後面,低着头,专心致志的…玩手机?!
曾力吓了一跳,但职业素养让他马上恢复到该有的表情,微笑着将手中的文件手递到他老板的桌子上。
“陆先生,这份文件请您签个名。”
“放在那里。”陆简之没有抬头,目光一直盯在手机上,手指好像还在上面划拉着,应该是在写字。
看他的样子,曾力推测他应该是在发短讯。
曾力暗自惊讶,这件事实在有点太过匪夷所思了。陆简之是从来不会做这种浪费时间的事的。但很显然他现在在做,而且做的不亦乐乎,甚至连正事都给忘了。
可是这件事又不能耽搁,曾力心中着急,不由的想到一句话:玩物丧志。
古人的话果然还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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