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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填满我的身体 作者:安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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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资本,家境丰厚的柳琴嫉妒我,教育局长帅气的儿子宋明被我搞得神魂颠倒,还有我那个傻子男人田平像狗屎一样对我唯唯诺诺,我该是感激他的,不都是因为我美吗,我曾经善良单纯,、可是我现在不这样了,我也不知道该死的人生会怎样,我不知道。我一有空就去学校图书馆翻读英语书籍,在那里,我读到了英文版的《简爱》,已经不像少女时候膜拜,读《老人与海》,读《飘》,读了什么我都记不得了,我的英语能力开始突飞猛进。早上六点钟我会准时起来去学校镜湖的亭子里,那里一到夏天都是荷花的香气,即使是在秋天,星星点点的荷花依然随处可见,叶子像张开的大手,有时候我也会去土丘上,或者湖岸的木凳上,听英语磁带,背英语对话和课文,我是英语专业,一周给三个孩子做英语家教,所以我的成绩优异,作业和课堂提问表现突出。英语老师打扮时尚,浓妆艳抹,可却不讨厌我,还经常在课堂上表扬。不过那已经是大一第二学期的事情了。

    宿舍的女生们,我就说说她们吧,没有一个跟我成为知己,她们笑的时候我配合得不是很好,我很少有快乐的事,又经常不在宿舍呆着,我也不知道她们怎样看我,似乎也无所谓,彼此都是过客,我是活在暗处跟蚂蚁一样黑色的爬行动物。有时候看见她们肆意欢快着笑,我心里就生出绝望,那样的我,已经死去太久太久。

    下铺住的是舒芊,她的父亲是清华大学的毕业生,了不起对不对,是这样的,她长得娇小,爱吃橙子,草莓,多贵的水果都吃得起,所以皮肤水嫩,长相属于李小璐一型的。她后来去了北京,跟一个同届家境优越的男生好了,很般配的一对,去京城不久很快就买了房子。张娟,江苏人,跟秋瑾一样勇敢的女战士,跟一个志愿兵的老乡好上了,爱情被她演绎成熠熠生辉,波澜壮阔,后来,后来,我不知道他们童话般的的爱情是否继续延续下去。莹莹,她是只爱读书不爱生活,一直到大四还像个高中生,跟我一样穷困,但她单纯,后来读了浙大的研究生,再后来,我也不知道了,还有高高的孟岩,还有春春,还有老大,我写这些的时候,竟然还能记得起来,我是在提醒我自己,我也是大学生,只可惜两年后我就搬出了那个宿舍,至今跟她们音信杳无,可是,无论在怎样正常的环境,我都不正常。我是不正常的,我几乎没有朋友,高中这样,大学依然,我不得不这样,觉得凄伤。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三章:5 血祭

    不过,念大学第一年,我绝没有现在叙述时的口气生硬,这样骄狂。我承认当时是畏惧的,并且总是感到自卑,首先我也是穷酸的农村孩子。校园的径侧有几处小松林,地上长着杂草。枝、枯叶到处都是,隔一段距离就有一张石桌,放着两个或者、四个石凳,恋爱的情人喜欢那里,他们有时候埋头写字,有时候抱着接吻,有时会悠闲聊天。

    我也经常去到那里,图书馆经常没有位置,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渴望什么,样子看起来像只母兽,事实上,很久以后,也没有一个男生跟我亲近。

    我的内心极其寂寞,非常非常广袤的黑暗填充着我的身体。我不愿意跟女生交往,她们的欢乐令我悲哀,我太敏感了,几乎是自闭的,我有难言的苦衷,没有人知道这些。我渐渐忘却家乡,但是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我的身上缠绕,我是被诅咒的人,脖子上套着绳索,只要生出一丝快乐,马上会衍生窒息。

    但是要活着啊,被诅咒的人生也是人生。

    我收到宋明来自长沙的信,我隐隐约约记得一些,他说,他永远会记得那个夜晚,我教会他成为一个男人,他现在很好并且快乐,读一所私立大学,再也没有了成绩困扰,他现在跟念财经学院的柳琴在一起,周末在外面租了房子,一起睡觉,打牌,逛街,还买了电脑,他说想起高中的生活,真是可笑,自己跟自己过不去,说我是她第一个女人,他会永远珍藏着,还是很感谢,惦记我,别的还说些什么我都记不得了。

    因为要不是那封来信,我都忘记跟他有过什么关系,曾经在一个桃树林里*,我是为了什么跟他在一起发生性接触。我那么随便着付梓自己,把贞操献出,又得到些什么,是因为爱情吗?我的第一次落红就那样随随便便洒在一片漆黑杂乱的桃树林里,什么都看不见,我脱落破损的处女膜成了一只桃花的养分,如果有人第二年到相同的地方赏桃花,看见那枚有着血腥气味的花朵,颜色比别的都要娇艳,他一定猜不出来,那是一个叫做姜心瑶的女孩曾经失身所致。

    我把长沙的来信撕了,撕得粉碎,丢在外语系三楼梯形教室挨住的女厕所中,最里面的那个位置,跟带着肮脏血迹的卫生棉和擦大便用的卫生纸挤在一起。我不知道别人,有没有过同样时时绝望压抑的人生,有没有过那样的感觉,你操控不住你的人生,活着的人生由不住自己,感到痛不欲生,没有一双温暖的手可以被你握住,即使一觉醒来,尽是满眼苍凉。后来,当我开始渐渐对抽烟上瘾时候,我想像着迷漫的烟圈越过我的喉管进入我的胸腔,将我健康的肺一点一点蚕食,我看见我的肺叶由最初的鲜红颜色,一点一点变暗,渐成紫红,像干结的猪血,最后我看见它们终于成了黑色。象极了我的一生。

    长春的冬天极冷,一到圣诞节时候总会很热闹。纷纷扬扬的大学把城市的景色装点。我们要去自由大路上扫雪,都是汽车轧过去的冰块,一层叠着一层,结实得像似钢铁,清冷清冷的空气,你能看见自己大口大口的呼吸,生命在那一刻变得格外清晰。城市的孩子没有力气,铲不动却很执着,在他们看来,这种费力的劳动跟乡下人进了城市一般新奇。我没有钱买纯正的羽绒服,手套是花三两块五在校门口摆地摊的大姐买的,鞋子已经记不得了。寝室的几个城市孩子,穿着厚底高帮牛皮鞋,隔寒的效果极好。小时候,一到冬天,阿妈总会觉得她的女儿们可怜,就里三层外三层的把我们包将起来,里面套一件薄毛衣,外面一件厚毛衣,都是她一针一针织成的。外面的棉袄,也是她一针一线缝起来的,每次放学回家我跟二姐的背上,母亲伸进手去摸,准一手粘湿的汗。母亲离开以后,我几乎没穿过什么新衣服,一到冬天手脚就冻,先是痒,里面灼热,然后就像蒸发的馒头一点一点膨胀,嫩红嫩红的颜色,不几天,就溃烂了,生出脓疮,奇痒无比,我当时已经是大姑娘了,别人总是嘲笑我,流出来的疮水还会传染,于是满手背都是冻疮,脚上也是,走路时候生疼。

    我至今能听到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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