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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女孩的小火柴 作者:银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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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在有损她的颜面,这以後在交际圈内她也算混不下去了,徒被姐妹耻笑。

    所以,她决定用最狠得一招。也就是当男人最讨厌的那种女人──

    明明当了婊子,却还要人五人六的立贞节牌坊的主儿。

    女人讨厌男人装x,男人自然也腻味女人装纯。

    有什麽说什麽不是,我就算看不上你还能给你点尊敬。天天装的跟小处女似的卖嗲未免自降身价,看一眼都觉得浑身发冷。

    所以温云美一面花著他的钱,却一面道貌岸然的不给他好脸色看。摆明了就是老娘不爽你,老娘不喜欢跟你身边待著,但是老娘很喜欢糟蹋你的银子,你能把我怎麽样啊?

    “玩?这麽玩我还是第一次见。”

    莫焰冷笑,而後突然将桌子上的香水瓶一胳膊全扫进垃圾桶里,再面无表情的将黑色的袋子系紧提出去丢掉。

    “以後不许买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对香水儿过敏。”

    再次回到房间里後,他忽然觉得有些头晕,不知道是被这前後调全都不伦不类的混在一起的味儿给熏的还是被温云美的无情给打击的。

    推开窗子深吸了一口气,这里是高层,空气清新,最重要的是开著窗帘做爱也不怕被哪个窥淫癖给看见。但是他心里就是不爽啊,为什麽过了这麽多天温云美就没给过他一个好脸色呢?

    她那点心思他多少是知道点的,虽然不全但他也看得出来这女人不高兴了。不喜欢以这种方式待在他的身边。所以闹气脾气来未免有些过火,甚至还是故意气人。

    但是没办法啊,他喜欢她。

    喜欢有辄麽?喜欢一个人会突然间就因为她做了惹你生气的事就变得不喜欢麽?如果真那样了,还能说他是真的喜欢她麽?

    矛盾了半天,莫焰颓丧的坐下,就挨著温云美漂亮的小脸却无论如何也舒服不起来。

    今天雷枭又请客做东,要带他去酒吧玩通宵。他知道那酒吧不干净,里面有不少小姐是雷枭的相好。其实有两个长得还是很不错的,也挺喜欢他,但是他却鬼使神差的推掉了这一切直奔金屋藏娇的地方来。

    结果呢?她就这麽对他。一副发霉的样子,一点都不像个好女人。

    “唉……”

    叹了口气,莫焰突然就委屈了,觉得自己好累好累了。屈著屈著就顺势倒在了床上,闭著眼睛忍受著隐隐作痛的头部。

    “喂,你没事吧?”

    原本以为自己就是今天死在这里了也没人会搭理,结果没躺一会儿自己的太阳穴处就感觉到几根温温的手指爬了上来。以一种能让人舒服死放松死的速度和力度不急不缓的揉捏起他胀痛得穴位来。

    是温云美的声音!

    “没事,就是头有点疼。”

    他声音沙哑的诉说著,嘴唇轻启。

    “来,靠在我怀里,我给你揉揉就不疼了。”

    看著男人难受的样子,温云美的心有些惊讶也有些不落忍了。

    不会吧?这才哪跟哪啊……就气成这样了?还头疼……不要被她气成了脑溢血才好啊。

    “好~~~”

    说男人贱吧,他还真就贱给你看。

    刚才还因为几瓶破香水儿在心里腹诽了这个没良心的女人半天,一转眼见她主动来关心自己,莫焰立刻就把刚才的怨气抛到九霄云外去了。觉得自己心里暖烘烘的,比熊吃了蜂蜜还甜。

    说好就做,莫焰嘴角咧开了,笑嘻嘻的脱掉了身上的衣服只剩下一条灰色的三角裤包住重点部位,整个人就像一头大熊一样扑在了温云美的身上。

    “按摩头干嘛要脱衣服?”

    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温云美刚想开口数落,却被沈重且灼热的男体给压在了床上。

    只见莫焰撅著小嘴儿一副索吻的可怜样儿,她的心突突的跳了两下。

    这个男人,恐怕没有想象中那麽好对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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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nt color=#ff0000>(0.36鲜币)</font>23 这就挺好的 h

    64.124.54.122//image/free/100204478/101578506.jpg 压住了温云美的身子,莫焰迫不及待的将头埋向她柔软的胸口。

    这是甜蜜的、真实的、温热的、如同梦境般美妙销魂的身子啊──让他尝过一口就再也忘不了这种迷人的滋味。

    隔著丝薄的布料贪婪的舔弄著女人稍微顶起睡衣的乳尖,小小的圆珠子,咬在嘴里有一股甜丝丝的薄荷味儿。滑嫩的像qq糖,让他环住她的细腰忍不住将她新买的睡衣舔得湿湿的。不规则的深色湿渍在原本就是用来勾引男人的性感睡衣上显得格外突兀又格外淫靡,刚被男人吃过奶的女人娇豔的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花,就等著什麽粗硬的东西伸了进去将她彻底的剥开。

    “你不是头痛吗,还有力气做这个?”

    莫焰还没洗澡,身上混合著烟味儿、酒味儿、以及咸涩的汗味儿。温云美嗅在鼻息里却意外的觉得非但不是很讨厌,反而还会有一种被雄性姿态诱惑了的错觉。

    她知道莫焰不抽烟,甚少喝酒,因为吃的清淡,连体液也是芳香怡人的。所以这一切应该都是别人在他的身上留下来的。

    他刚刚去了哪?不是上班去了吗?

    思量到此处一抬眼正遇见男人渴望的表情,那腥红色的舌头就抵在她的胸口上一圈一圈的转著,於是眼神中多了些柔软。

    这个傻子,八成又是从应酬里像只准点回家的小乖狗一样的逃跑了。

    相处了一些日子,温云美知道包养了自己的这个男人是个十足的乖宝宝。她没见过有钱男人能像他那麽平和的,那麽无欲无求。没有整天勾三搭四,或者和一群狐朋狗友吃喝玩乐。甚至上进一点的说,他都没有一点白手起家的新贵们身上的那点锐气,那种可著劲儿向上爬的执著。

    车子、房子、票子,这位大少爷一点都不稀罕。就算是有人双手捧著送到他眼前他也不会两眼发光,最多最多就是淡淡的瞥一眼然後日子该怎麽过还怎麽过。

    看,这小子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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