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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秀才和大猎户 作者:涩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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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口气,探花还玩笑道:“好在玉佩价格昂贵,那些人也只舍得扔些簪子戒指,不舍得扔玉佩……”

    结果他话音一落,一只通体白色的玉佩,就砸到了林安手里。

    林安:“……”

    “哎,那是羊脂白玉!竟有人舍得丢这样的玉佩!”

    “上面刻得那是甚么?咦,竟是只狐狸?”

    二人还在惊叹,林安抬头就看到了那个往他身上砸玉佩的人了。

    明明回家就能给他,怎的要这么大庭广众的来砸他?

    他摸着手里的玉佩,等榜眼和探花离得他远了些,才悄悄把那枚玉佩转了过来,看到玉佩背面的三个字。

    “嫁给我”。

    刻得字跟猎户自己的字一样,不怎么好看。

    林安这样想着,心口处却“砰砰砰”地跳的厉害,脸上挂着笑,心里却只剩下猎户一人。

    当然,如果上面刻得是“快娶我”三个字,林安想,他大约会为了猎户,连街都不游了。

    真可惜。

    ☆、第69章 被哄骗的大状元

    心中想着可惜二字,可是打马游街的状元林安,却是嘴角越翘越高,两个小酒窝更是看醉了不知多少人。

    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谁不喜欢看长得好看的人呢?

    林安长得好看,人又有才华,还是当朝第一个三元,年纪又这样轻,说不定还没娶妻!

    不少家里人正在榜上抓婿的人家,见了这少年三元,自是喜不自胜。

    嫡女不好嫁,庶女总能嫁的嘛。而且,以林安的年纪和才华,就是真的嫁一个嫡女去赌一把,亦未尝不可。

    实在嫁不成,且看林家有没有其他的人选,总能和这位新出炉的年轻俊秀的三元结成亲的!

    于是在林安不知道的时候,他已经被不少人当成抓婿的人选,在心里过了不知多少道秤了。

    他现下心中想的,只是那个扔了羊脂玉给他的那个男人。

    方才他只顾着小心翼翼偷看玉佩上的字,等到这会,游街快结束时,他才突然又生起气来——那个男人也太不精心了,这羊脂白玉一看就是好东西,要是方才不小心被扔到地上,那岂不是东西废掉,男人的心意也废掉了么?

    早上分开时,男人就该把玉佩给他的!

    最好上面也不要刻甚么字。

    毕竟猎户的字真的不算好看。

    林安心中念叨着这件事,等到打马游街结束,林安和众人道别,回到家中,就见那个刻了不好看的男人正在微微笑着,等着他。

    林安立刻就将埋怨男人这件事情,抛之脑后。

    “回来了?”

    “嗯。”

    “那……回屋吧。”

    男人牵着穿了一身状元服的林安的手,走上一步,就要回头看他的大状元一眼,再走一步,再看一眼。

    林安被看得心都软了。

    于是也就忘了,青天白日的,两个忽又欲望的男人一旦进了一个有床有榻的房间……除了那种事情,还能发生甚么事情?

    “唔,走了一路太累,这状元服沉甸甸的,三哥等我先换下衣服。”

    “不要换。”

    “嗯?”

    “就这样,状元服穿着,里面的衣服……三哥给你脱。”

    “嗯,嗯?”

    “乖,咱们穿着,弄一次?”

    然后不等林安反应,猎户就开始干了早上他看到穿了状元服的林安的第一眼时,心中特别特别想干的事情。

    林安也终于知道,他的三哥不止喜欢他不穿衣服的模样,他只穿着空心的状元服的模样……也能让他的三哥兽性大发。

    天可怜见!他当初回了家门,就不该把手给猎户牵着,就不该看着猎户对他笑,就只顾着跟猎户往屋子里走,走就走了,他就不该这么傻,看着猎户关门,还当猎户是好心……

    哪里有这么好心的男人呢?

    林安穿着状元袍,被压在门板上,咬着猎户的手,听着门外院子里仆人偶尔走来走去的声音时,只觉自己着实太傻,太傻了!

    怎么就能觉得因为这个男人的目光,格外让人心软,所以这个男人就是个好人,是个值得信任的人呢?

    这根本没有任何的因果关系!

    林安越想越气,使劲咬了男人的手一下,然后那个男人就害他险些呻吟出声……

    如此白日宣淫之事不需赘言,待得日落西山,房内才终于安静下来。

    林安只趴着不肯动,等猎户把隔壁浴室的木桶里的水兑好了,他才去泡了两柱香的热汤,换了衣服,正欲出门,就看到那只羊脂白玉玉佩,伸手就要拿——

    “不要戴。”猎户抿了抿唇,把那块玉佩拿到自己手里,道,“字不好看。”

    这块羊脂白玉,是猎户在战场上发了一笔财后,回到京城,找了十几家店,才买到的。

    原本他只打算在这块玉佩上刻个小狐狸的模样,送给他的小狐狸戴。只是今晨发生的事情,让猎户突然冲动了起来,贸然刻了那三个字在上面——虽然在他的小狐狸打马游街时,他准准的把玉佩扔了过去,让他的小狐狸看到了他的心意,可是,他因是在军中才习字,那时年岁又大,且还在前线打仗,因此虽学了字,却也只是粗通,在书写方面,尤其不擅长。

    那三个字,也刻得着实难看。

    “字太丑。”猎户见林安眼睛不眨的盯着自己,又道,“三哥去找人问问,能不能把这几个字磨平。能的话,等磨平了,再给你。”

    林安这才发现那个一直在面前,高高大大,仿佛能将所有的事情都扛在身上的男人,也是会紧张害怕的。

    他眼睛眨了眨,立刻就把那只玉佩抢了过来。

    “谁说丑?我看就很好看。”林安完全忘记了自己之前的腹诽,面不改色心不跳地道,“三哥的字一点都不难看,很刚硬,如郁郁苍松,风雨不倒。刻在这块玉上的三个字,尤其好看。不用磨平。”

    然后就把玉佩小心翼翼收到了腰间挂着的荷包里,嘀咕道:“等我去跟姝儿寻一根红线,穿进去,戴在脖子上。”

    这块玉佩并不大,只小小一块,只好能挂在脖子上,是以林安才有这样一说。

    猎户看着林安,只觉越看越喜欢。

    若是能将林安藏起来,放在山上的石屋里。每日他晨起去打猎,林安就在石屋里等着他。家里有了人等他,他去打猎也不走远,只中午就回家,和林安一起吃饭,然后看着林安午睡,等林安午睡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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