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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曼史(H) 作者: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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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谦因为他的话闷笑出声,连肩膀都微微抖动。

    笑了好一阵,才放开他起身去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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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三个月后,封越被叶谦从被窝里挖出来,直接带到了机场。目的地加拿大,旅行的机票酒店行程已经被统统安排好,飞机上,叶谦淡定地翻看报纸,封越拿着平板电脑看计划好的行程和周边,磕磕巴巴地用glish问道:“bsp;you speak very good english or french?”

    “日常英语六级足够了。”

    “真的吗?你出过国吗?”封越怀疑地问。

    “没有。”叶谦慢条斯理地翻过一页报纸。

    封越紧张地说:“我英语三级都没过,你也不行那可怎么办?”

    “……”叶谦看着报纸,嘴角微微翘起,心不在焉地,“我在你眼里这点本事都没有?”

    忐忑了两天后,封越发现所有的担心都是多余的。叶谦怕他走丢迷路,甚至连手机业务都帮他重新设置。

    他就像是只被塞进口袋的袋鼠,跟着他,只需要探出脑袋就能欣赏沿路风景。

    封越在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明白叶谦的适应能力怎么会那么强。

    一样是初来乍到,他几乎对路线中所有相关城镇的街道都了如指掌,封越猜测这是逆天地把地图都背了下来。

    领证这件复杂的事就成了一场欢乐的长途旅行。

    从温哥华到丘吉尔,封越乐不思蜀。

    他精神抖擞,也没有水土不服的迹象,结婚的事情安排在旅行前期,两人入住了事先定好的酒店,叶谦告诉他,会去教堂,会有证婚人,还会拍结婚照。

    “那我们要在证婚人面前交换戒指吗?”封越惊奇于这一系列安排,又不安起来,“我没来得及买戒指……”

    他本坐在床沿拿着杯子喝水,此刻水都不喝了。叶谦站着叠衣服,听到这话不由就安抚地搭手在他肩上拍了拍,又顺势捏了他的脸笑道:“你只需要不长痘,在照相的时候保持最佳状态就可以了。”封越处在幸福快乐的状态之中,与叶谦出门总想拉着他的手,但又不好意思。

    一天玩乐结束回酒店,看见前面走着两个男人,因为身高很相配,即使不去注意他们拉着的手,那种散发出的气场也让人下意识就知道他们的关系。

    一点也不会觉得奇怪,也没有其他人注意他们,完全是很和谐的样子啊。封越于是释然地也去摸叶谦的手……这时前方矮个的忽的转过头来看了一眼。

    封越的手刚和叶谦的拉一起,就又别扭地僵硬了一下,随后略微尴尬地露出羞涩微笑。

    那矮个的竟也很是善解人意地微笑了一下。

    封越回过神来,才忽的觉出那人面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叶谦问:“你们认识?”

    封越哎了一声:“他好像是《致命游戏》里那个变态啊。”

    为了保持拍照的最佳状态,封越真的相当认真地在预防痘痘爆出。

    每天都用肥皂洗一遍脸,就算很想在外面玩也早早睡觉。

    “哟哟哟!每天早上都被自己帅醒了!”叶谦还睡眼朦胧,封越就已经哼着小曲儿开始洗脸刷牙了,并且愉快地发现自己稍微注意一下皮肤就好的惊人,自恋不已。

    叶谦像个睡神,难得有这样的假期,加之旅途有些疲累,睡得比较没有节制。封越洗漱完毕,笑嘻嘻地跑到他床边,“亲爱的,我去吃早饭,帮你的份也带回来吧。”早餐是自助的,非常丰盛,但时间也是有限制的,而叶谦似乎更想睡觉。

    “嗯……不用。”叶谦看了一眼时间,“我再睡一会儿,就可以直接吃午饭了。”

    封越点点头:“我给你带点水果吧。”

    “好。”

    封越嘴角翘着,觉得他刚睡醒的样子真好看,原本皮肤白,眉毛清晰修长,鼻子挺秀,嘴唇一直红润地发艳,是很扎眼的好看,早晨颜色倒是淡了一些,这模样就温润地有些出尘,好看的有种奇怪韵味,越看越喜欢了。

    他笑模笑样地把嘴巴凑过去,想要和他亲。

    叶谦倒是微微笑着避开了,封越觉得他这仿佛是害羞,真是好诱人啊。

    “嘿嘿。”“……”叶谦看他笑得傻里傻气的,解释说:“我还没刷牙。”

    “没关系~~”

    封越亲了他,满足地出去觅食了。婚礼的过程很顺利,叶谦穿上剪裁合体的黑色西服,美貌值几乎爆表,路上甚至引来骚动,有花痴的老外偷偷用手机拍他们。

    封越早就知道叶谦穿西服能秒杀一片,表面很淡定,但内心还是对他这样子没有抵抗力。

    此时由衷地欣慰,自己对象长得真是太为国争光了,让老外见识一下什么叫面如冠玉美若远山,真正的东方美男。

    婚礼结束,封越就彻底兴奋了,因为不用再保持好状态,所以晚睡也没关系。

    旅行到中后期,两人飞机抵达丘吉尔城,入住预定的酒店。

    这座城靠近北极圈,几乎全年都很寒冷。“10月是这里的‘北极熊季’,北极熊迁徙会路过这里。”叶谦说,“我们可以去看北极熊。”

    “这里会有极光吧?”

    “可能早了点,过了12月就是观赏极光的最佳时期了。”

    当地的酒店旅馆几乎都是客满,封越和叶谦早晨穿戴整齐了准备出去看北极熊,关门时就看隔壁房间来了新旅客,正站在门口嘀嘀咕咕找门卡。

    封越一看,却正是之前在温哥华看见的那两个男人,还真是巧。

    “叶谦,你等等我。”封越从包里摸出纸和笔,就走上前去。“你好,你是《致命游戏》里的男主吧?……我很喜欢这部电影,可以给我签个名吗?”

    对方啊了一声,似乎是有些受宠若惊了,一点也没有明星架子地说:“好啊。”很流畅地签完名,还寒暄了一番:“好巧啊,之前好像打过照面。”一旁的男人穿着休闲的黑色大衣,帽子上一圈风毛,因为肩膀宽阔端正,这样略显青葱的休闲风格里也带着些严谨,加之长得很高,这模样就完全符合了封越脑海里北欧男人的形象。

    男人看上去是很专制的类型,却出乎意料地会很耐心地等在一旁,封越顺利地与电影明星寒暄了一下,重新跑回叶谦身旁,和他科普了一下这两个人,又说:“他们的旅程和我们很相似,说不定之后还会在外遇到呢。”

    “……我怎么觉得不太可能。”

    “……?”

    “走路姿势。”

    封越起初还不明白叶谦的话。

    第二天,第三天,果真是没再见到隔壁二人踪影。

    第四天,四人在酒店餐厅吃早餐碰到了。封越哈哈地寒暄:“北极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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