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君一生 作者:谦少
第 4 章
今天是我在研究所正式上班的第四天了。
除了打酱油,还是打酱油。
中午,小白问我,最近对什么书比较感兴趣,我说:“菜谱。”
我说的实话,最近林森开始坚持不懈地到我家蹭饭。他很沉默,吃到不喜欢的菜也不会说,我只能按每顿饭剩下来的菜来琢磨他的喜好。还好,他虽然不是南方人,却还喜欢吃辣。
最大的问题,是他脑子里面似乎没有等价交换的概念。他才到我家吃了不到五顿饭,已经把他家里的电饭煲、电磁炉、乃至锅铲都送给我了。如果不是我坚决拒绝,他可能连电热水壶都要送给我了。
他这个人的古怪之处,就在于,任何的客套和虚伪在他的逻辑面前,都会被击得粉碎。而他的逻辑就是:我反正用不上,不如给你。
在他身上,本教导主任感到了从未有过的挫败感。
我深深地觉得,其实,他除了搞物理,也很适合搞**哲学——如果世界上都是像他这样的人,那么**那个“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理想社会早就实现了。
但我,并不讨厌林森。
我甚至有点喜欢他。
这样的人太少,像大熊猫,你会好奇地看,却不见得喜欢。你可以和他和平共处,却不想把他带回去养。
可是我,也许正如李祝融所说,是个没心没肺的怪胎。我圆滑世故,却不喜欢和正常人相处。
我宁愿饲养一只熊猫-
吃过午饭,我带着“熊猫”回研究所。
林森这个人,有一个习惯,就是一边走路一边看书。好在r大研究所有这个习惯的人不在少数。研究所大概也知道,所以这附近是不通车的。免得一年撞死几个天才。
他在走路看书这件事的造诣很深,造诣深并不是说他走路就不撞东西,而是说,他对走路撞树这件事已经习以为常了,撞上东西并不能打扰他看书的思绪,他连头都不抬一下,就继续走。
我在研究所前面的一栋红砖房前遇到了李祝融的黑色凌志。
其实这种车早就已经不叫凌志了——它改了名字,换了造型,只是坐在里面的人没变,还是一样地飞扬跋扈,不管他人死活。
他把车直接停在了我面前。
他这种人,最要面子,自从上次找到我之后,他和我说话的时候就常常丢面子,所以他来见我的时候都是自己开车。没有司机保镖之类的人看着,丢面子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上车。”他戴着墨镜,穿一件藏蓝色西装,一张脸白得无一丝温度,鼻梁高挺,嘴唇削薄。
我刚想答话,只听见“砰”地一声巨响,原来是跟在我后面的林森一头撞在了他的车上。
林森这一下撞得很实在,眼睛都歪了,他只好索着把眼睛扶正。
我看不穿李祝融的墨镜,但我可以想象得到,他在墨镜之下的眼睛,是如何地眯细了,又是以一种怎样鄙夷的眼神,看着撞得晕乎乎的林森。
“你同事?”他声音带着讥诮地问我。
“我朋友。”
他挑了挑眉毛,唇角翘起,露出了一个冷冷的笑容。
“这是……林森?”他嘴角的弧度变大了:“那个连饭都不会吃的天才?”
“他会吃饭。”我平静地告诉他:“我可以证明。”
他的笑容消失了。
“天才,你过来。”他从车里欠身走出来,站在车门边,朝林森招手。
林森毫无戒备地走了过来。
我隐约地察觉到了异常,刚想说话,李祝融已经一把扼住林森的脖子,把他按在了车门上。
他家是军人出身,他从小不知道受过多少变态训练,我从来没见他和谁打架打输过。他十四岁的时候,和不良少年打架,一拳下去,别人肋骨都断了几,他有个看家本领,就是无论如何,都不管他人死活。
“李祝融,你干什么!”我抓住他的手臂往外掰:“你要杀人吗?你疯了!”
林森被他掐住喉咙,整张脸都是通红的,他挣扎着掰李祝融的手,却被他扼得连眼睛都泛红了。
“你吃过他做的饭?”他看也不看我一眼,只狠狠逼问着已经再翻白眼的林森:“你这白痴也吃过他做的饭”
“你有病吗!”我推搡着他手臂,最后一脚踹在他腿上:“他吃我做的饭怎么了,我当年在饭馆里打工,吃过我做的饭的人多了去了,你都去掐死啊!你这个疯子!”
也许是被踢疼了,李祝融的手放开了。林森跌坐在了地上,他喉咙上被掐出了几个鲜红的指痕,坐在地上连连咳嗽。
李祝融收回了手,站在那里。他像是一瞬间变回了那个冷血的李祝融,他甚至又坐回了车上。
“上车。”他发号施令。
我拉开后座的车门。
“坐这。”他用眼神指了指副驾驶座。
我绕过去,准备坐到副驾驶座上。
这么些年过来,我早就明白,真正可怕的疯子,不是随时随地咆哮的那种。而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发作,而且发作起来谁都阻止不了的那种。
“别跟他去。”林森坐在地上,咳嗽了两声,又继续说道:“他是个疯子……”
我没有回答他。而是坐到了李祝融的副驾驶座上。
“滚开。”李祝融冷冷地对靠在他车上的林森说道:“你再不滚开,我会让你变成中国的霍金。”
林森虽然是个书呆子,却不是个傻子,他从地上爬了起来,捡起他的书,站到了一边。
我坐在李祝融身边,看着后视镜里的林森。
他说李祝融是疯子,其实我知道。
因为,变成疯子的,不只是他李祝融一个而已-
黑色的凌志驶出了校门,在r大外的商业街上行驶着。
“你刚刚踢我。”他忽然开口。
我对他的间歇发作无计可施,只好当没听到。
“你刚刚踢了我。”他又重申一次,他的语气很平静,像在陈述着一件无关紧要的事实。
但是这副“我很委屈”的架势又是怎么回事?
“你刚刚发疯了。差点掐死一个人,你怎么不说?”我实在懒得和他这种人讲道理。
“你狠狠地踢了我一脚。”他像没听到我的话一样,换了个严重的形容词,继续控诉:“我的腿一定青了一块。”
我忍无可忍,转过头看着他。他仍然戴着墨镜,淡蓝色的镜片下,是他带着混血痕迹的眉眼。从我的角度看过去,他是个英俊冷酷的英人士,没有一点不正常的样子。
“你不相信我。”英人士得寸进尺地控诉,顺便抬起自己的右腿:“我可以给你看……”
“我建议你专心开车。”我把头别向窗外:“我可不想成为中国的霍金。”
他笑了起来。
我从窗户玻璃里看见他的侧面,他笑起来的时候习惯翘一边嘴角,这代表他心情很好。
我知道我很没骨气。
但我还是对着玻璃,笑了起来。
忽然想起看过的一句诗:
有那么一个人,他笑的时候,你的世界,所有的花都盛开-
我想我大概还是喜欢他的。
他带我去吃中餐,致漂亮的冷盘,粉彩的盘子里,放着大概是猫的食量那么多的一点菜,我喜欢吃辣,有一道鱼,据说只放了一点辣油,但是辣得我眼泪都出来了。他在旁边笑,说这一点辣油可以做三道湘菜。
他不吃辣,他是吃着西餐长大的少爷,他十四岁的时候一米六九,我一直不明白,他每天只吃那么一点牛排,怎么长到了一米□。
我那时候老实得很,一直担心他吃不饱。带饭的时候老是带上他一份。大概是继承了我妈的天赋,我做菜的手艺很好。他那时候喜欢吃我炖的**,因为吃惯西餐,他对于咸味“刚好”的概念比正常人要淡。
所以,那时候,每次炖**,我都强迫自己,在觉得“淡了一点,应该再加点盐”的时候收手。以至于后来,我退学回了家,我妈用了很长时间,才把我这个毛病纠正过来。
他虽然是受着严苛家教长大的少爷,吃相却不好,那时候我给他补课,中午自己带饭过去,顺便带他的一份。两个人一起吃中饭,他总喜欢从我碗里抢东西吃。要是觉得味道不对,就皱着眉头,一副不爽的样子。
现在想想,那时候确实很傻。
喜欢究竟是什么东西,可以让你为了一个人,吃了三年少盐的饭菜,却还觉得甘之如饴。
那时候的许煦,满心以为,自己无坚不摧。
到最后,他只一句话就把我打倒在地,粉身碎骨-
吃完饭,他送我回学校。
他对三天前的事闭口不提,他不提,我自然也当成什么都没发生过。
他送我到研究所楼下,我不知道他怎么把车开进来的,也不知道他怎么开出去。
他似乎心情很好,摇下车窗和我说话:“我明天中午来接你。”
我站在台阶上,平静地看着他。
我说:“不用了,明天中午我自己做饭,有人陪我吃。”
那一瞬间,他的表情,真是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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