鸩之媚 作者:司溟
地粮
伍媚入职以后才发现晟时的管理层除了她之外,全部都是男。于是她成功成为了诸多绿叶里的一朵大红花。按照常理,新入职时夹紧尾巴做人总归是不会错的,可惜伍媚从二十一岁之后便不知道什么叫低调了。
她从来不穿单调的套装,每日里出入人前永远是一袭光鲜华裳,在一色的黑白灰里愈发显得炫目。动辄三寸高的跟鞋永远脆生生地响。若有若无的鸦片香水也几乎成了她个人的一种标识,以至于晟时别的女员工彻底将“鸦片”香水排除在了使用范围之外,毕竟,有几位女士能驾驭的了“鸦片”神秘的东方情调,天下香水那么多,何必自取其辱。
而晟时好几位高级基金经理也惦记上了这朵姣花,尤其是负责海外资本这一块的戴维,招聘那天他正在外出差,并不知晓□,被鸦片香水迷晕了的洋鬼子便开始借故往公关部跑,动机露骨到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地步。连素来不管闲事的沈陆嘉都对此有所耳闻。忍不住提点一下自己这位学弟——
“戴维,我从来不想拘束你,但是工作期间你也注意一点影响。据我所知,伍总监似乎是有男朋友的。”沈陆嘉忘不了上次在商渊成办公室里看见的那一幕。
戴维蓝色的眼睛里露出苦恼的神色,“师兄,我真的爱上伍总监了。我从来没有见过比她更有魅力的中国女人。我原来以为中国女人都是呆板乏味的,见到伍总监,我才知道自己和达西先生一样,差点因为偏见而错失了自己的伊丽莎白……”
沈陆嘉已经有些听不下去,心道《傲慢与偏见》里的“偏见”指的是伊丽莎白好不好,再说你哪次不是标榜真爱,真爱在你跟前就和萝卜白菜一般不值钱。随后他又忍不住对伍媚生出一种怨气,这女人本就是祸水。再清的水到她手里都是搅成一滩浑水。
戴维还在絮絮叨叨地抒发着相思之情,沈陆嘉眉毛一皱,抬高了声音,“戴维,伍总监已经有男朋友了。”
不料戴维不为所动,“没有关系,结婚了还可以离婚咧。她一定会被我打动的。”天知道他哪里来的如此充足的自信心。事实上伍媚非常不喜欢洋人,她受不了体毛旺盛的男士,每次看见戴维满是金色汗毛的手臂,她都感觉自己在和一只巨型金毛犬打交道。
沈陆嘉烦闷地挥挥手,示意他可以出去了。
戴维这才留意到自己这位师兄似乎心情不大好,讷讷地闭了嘴。经过岑彦的办公桌时,他哥俩好地勾住岑彦的肩膀,鬼祟地打探道:“岑特助,师兄最近心情不太好?”
岑彦在心底腹诽:你个洋鬼子手都伸到沈总的女人身上去了,沈总心情能好吗?
然而看着戴维天真懵懂如大狗的眼神,岑彦叹了口气,决定指点一下他:“你离伍总监远一点。”
戴维不解地问:“为什么?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我为什么不可以追求伍总监?”
洋鬼子居然会用成语来驳斥他,岑彦简直想骂娘,只得把话说得更清楚一些,“沈总对伍总监不一般。”
戴维点点头,岑彦刚以为他明白了其中关窍,就听见戴维卷着舌头说道:“那是必须的,师兄虽然不是英国人,但是非常有绅士风度,对唯一的女士肯定不一般。”
岑彦瞬间石化,听不懂人话么这个呆头鹅!强行忍住暴躁的感觉,岑彦压低声音,一字一顿:“伍总监是沈总的女朋友。”
轰。这下轮到戴维当场石化。
“伍总监是沈总的女朋友?”他鹦鹉学舌一般重复了一遍。难怪刚才师兄一直强调伍总监有男朋友,原来是不好意思当面刺激他啊。戴维长叹了一口气,有气无力地说了一声:“我明白了。”便拖着重重的脚步走了。
岑彦也摇摇头,这些个呆头呆脑的技术流,真是叫人无语。
夕阳逐渐西下。
伍媚从自己的独立办公室走了出去,将一张贵宾卡丢给自己的副手刘晓雅,笑道,“上次听小雅说梅花阁的菜色不错,这张卡刚好够四人份的小宴,你们四个人去吧。”
手底下的姑娘们立刻面露喜色。其中最活络的余鑫还笑嘻嘻地喊了一声“领导万岁。”
“没事早点下班吧。”伍媚依旧笑笑便又进了办公室。直到几个姑娘说说笑笑地远去了。她才脱了高跟鞋,盘膝坐在宽大的转椅上。
她年纪其实和手底下的姑娘一般大,所以必须要和她们保持一定的距离,人毕竟是一种有贱的生物,熟悉了之后就容易蹬鼻子上脸。更何况相比女人,她更喜欢也更擅长和男人相处。
经过近一个星期的观察,她发觉沈陆嘉是一个十分敬业的人,他就像是一台设置了完美程序的每天晚上几乎都是整栋大楼最后离开的,早上也来得极早。在单位偶尔遇见,也都是行色匆匆。说实话,她不太懂得这个世家子弟为什么要拼命成这样。摇摇头,伍媚又埋头去看资料了。她为人虽然散漫,但是该认真工作的时候一点都不含糊。她太清楚要立足,光靠一把杨柳腰是万万不行的。
直到五脏庙开始造反,伍媚这才将电脑切换到睡眠模式。从抽屉里拿出一包速熟燕麦片倒进玻璃碗里,又将一盒鲜牛浇进去,这才穿了鞋,捧着碗去了公司的茶水间,打算用那里的微波炉加热一下麦片。
偌大的楼层里人基本都走清了,只有几盏白色的壁灯吐着柔软的光线。然而茶水间里却有一个她并不陌生的高大身影。
“沈总。”伍媚唤了一声。
正在泡杯面的沈陆嘉有些吃惊地回头,“伍总监,你还没下班?”
伍媚走到微波炉前,一面将玻璃碗放进去,然后设定时间,一面接口道:“我这是向沈总学习。”
沈陆嘉眉毛一蹙,放下手里的泡面,棕褐色的眼眸紧紧盯着身畔的伍媚,“为什么辞职?为什么来晟时?”
伍媚无辜地朝他一笑,“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当然是为了沈总开出的高薪啊。”
明明知道她说的是假话,沈陆嘉却不知道从何驳起,他有些气闷地掀开泡面的封盖,看有没有泡好。
微波炉也恰好在此时发出叮的一声脆响。
香辣牛面的香味已经渗透进茶水间空气的每一个分子里。伍媚低头看了看碗里寡淡的麦片,神情悲愤,一方面她不会做饭,另一方面又为了保持身材,她已经连续一个星期吃的都是这玩意了。
眼见着沈陆嘉捧着杯面就要离开,伍媚决定放纵自己吃一回垃圾食品,她喊住他:“沈总,泡面对身体不好,我们换吧。”
“谢谢。不用。”沈陆嘉头都没回。
伍媚瞪住男人颀长的背影,咬咬牙,说了实话,“其实是我想吃你的泡面……”
大概也觉得讨食实在不雅,她的声音几乎是从喉咙深处咕哝出来的。沈陆嘉却觉得腔里忽然生出一种古怪的感觉,他分辨不出到底是什么,只是止住了脚步,然后回身,将杯面轻轻放在了茶水间的作台上便要离去。
伍媚赶紧扯住他的袖子,“沈总,我的给你,牛泡燕麦片,营养丰富味道好。”
她仰着头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她掌心的温热透过衬衫渗进自己的皮下,沈陆嘉莫名其妙地有些想笑。
伍媚没有在意,她只顾着火急火燎地把小巧的玻璃碗往他手里一塞,便捧起杯面,坐在茶水间的高脚凳上,又拿起塑料叉,低头深深地嗅闻了一下,然后兴奋地卷起一叉子面条,小心翼翼地送进嘴里。
这世界上有几个女人没有一边担心腰围一边愉悦地吃下一块芝士蛋糕呢?堕落永远可以带来快感。她当然更不会例外。
沈陆嘉看着伍媚吃得心满意足的模样,简直怀疑她吃的不是四块钱一桶的杯面,而是什么珍馐美食。再低头看了看手里还温热的麦片,他忽然低低地笑了。
沈陆嘉在伍媚前头吃完,还顺手把碗洗了。伍媚一边喝面汤,一面从眼角的余光里打量着认真洗碗的男人,有些纳罕。她认识的世家子弟里是没有人做家务的,理由光明正大——君子远庖厨。至于她自己,她目前居住的房子里压就没有叫“厨房“的地方。像沈陆嘉这种出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居家良品也不知道日后谁有福消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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