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 作者:碎碎九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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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揉一下,从尾巴的地方一抽就抽掉了。
郑鹏徒淡定的掰开一只虾,用力过猛虾肉弹出来掉在地上。
“……你都没有吃过虾吗。”李想抽了纸巾给他擦擦下巴。
“太麻烦,很少吃。”郑鹏徒掰开第二个,酱汁直接喷了一身。
“算了,老板娘!拿个盘子来!”
让他再这么掰下去,回去洗衣服都烦死了。
李想个人很喜欢吃虾,所以剥起来也特别快,一会儿就拨了一堆放在盘子里,两个人吃的速度都没有他剥的快。
“唔,这家的葱油饼很好吃,你要几个。”吃了一会李想才想起没有买主食,这一家搭配出售的葱油饼沾着酱汁吃简直是太棒,虽然听起来油腻腻的好像不太健康,不过这种季节食物,又能吃几回呢。
郑鹏徒竖起两根手指头:“两个。”
俗话说意外往往发生在不注意的时候,李想刚准备起身就出事了。
右边的一桌带了两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俗话说七岁八岁狗都嫌,两个小孩一直在打打闹闹,从这头跑到那头,不过大排档本来就吵的很,也没有人计较。
打闹归打闹,小孩子打急了脾气一上来,其中一个一推把另一个推的撞上了李想这边的桌子,小孩子的头一下子顶起了桌面。
大排档的桌子都是上下分开的,这样比较好收,所以本身桌面就晃荡,小孩子这么一撞,角度很巧的把桌面给掀了,一盆龙虾倒下来大半糊在李想的大腿上。
虽然已经吃了一会,但是因为龙虾比较多又都是油,所以下面还是很烫的,这么一下子倒下来,李想几乎是惨叫出声。
春天衣服已经穿的很薄,李想只穿了一条牛仔裤,这么一弄和直接接触皮肤也差不多了。
突然的变故让大家都愣住了,小孩子更是吓得哭都哭不出来,郑鹏徒反应很快,抓了旁边用来冲洗虾的水龙头就往受伤的地方冲。
很多人被隔着衣服烫立刻就脱衣服是不对的,那样会直接连皮带肉的把皮肤给撕下来,正确的做法是用水冲或者泡,让水把衣物和肌肤分开,然后再脱衣服。
烫伤涂酱油什么的都是错的的,一开始要用水冲浸泡,至少要半个小时,因为烫伤并不是表面上的,有时候表面凉了但是其实已经烫到下面的组织了,不好好处理肯定会起水泡,甚至更严重的坏死。
冷热两重天让李想连惨叫都不想叫了,初春的晚上还是有点寒的,水打湿了他一大半的衣服,上半身凉飕飕的,腿上却火辣辣的,真是冷热两重天简直是清朝十大酷刑。
“哎呦呦!!我的宝贝你没事吧?磕到哪儿了?别吓妈妈呀!”一个年轻女人冲过来,抱着磕倒的小男孩就是一通嚎,咋咋呼呼的别提多烦人。
老板娘也赶紧跑过来:“这怎么弄的这是,没事儿吧?”
李想抓着郑鹏徒的胳膊使劲的把呲牙咧嘴的表情收回去:“没事,不严重。”
那桌的男人倒是挺明白事儿的,拽过小孩就是一个耳光:“闹什么闹!我是不是叫你出来吃饭老实点安分点?给叔叔道歉!”
小孩被抽懵了,吓得磕磕巴巴的:“对、对不起,呜呜呜呜!妈妈!呜呜呜呜。”
“你干嘛啊,又不是多大点事,你干嘛打孩子啊?”
“不是多大点事?”郑鹏徒冷笑:“这事我不追究,我拿龙虾倒你一身你乐意吗。”
郑鹏徒平时看着就有点严肃,这一下脸色铁青看着根本就是狰狞,浑身上下散发着杀气,别提多渗人。
女人本身就理亏却又想护着自己的小孩,嘀嘀咕咕的说:“那、他不是还小吗。”
“你还小吗?他不懂事你不懂事吗?”郑鹏徒反问。
李想拽拽郑鹏徒的袖子:“真的没大事,你别那么紧张。”
郑鹏徒在外人面前很少这么盛气凌人,说话也不多,今天估计是气大发了才这么咄咄逼人,不过虽然嘴上说别紧张,心里还是很开心的,这就是传说中的恋爱心理啊恋爱心理。
“很疼吗?”郑鹏徒问老板娘借了剪刀,剪开李想的牛仔裤,不出意外的通红一片,虽然补救及时还是起了细细的一片水泡。
“不疼,真的。”不疼才怪。
“……”
“真的。”真的疼死了!!!没事干嘛放着小孩到处跑!很好玩儿吗!李想内心咆哮之绯句。
“兄弟你看这事闹的,是我管孩子没管好,千错万错都是我错,你放心,回去我揍不死他。这样吧,这顿饭我请了,医药费我也全包,不带耍赖的,这兄弟伤的也不清,别耗着了,赶紧送医院看看。”
郑鹏徒根本没理他,问了李想还能不能走,得到肯定答复以后掏了二百块钱扔桌子上:“其他不用,回去记得揍死就成。”
到了医院医生也没怎么当事儿,进行了清洗上药,医生给了点药和纱布说两天换一次,别碰别沾水别把水泡弄破了。
烫伤过的人知道,冲水的时候不疼,但是一离开水或者凉的东西就会立刻火辣辣的疼,但是如果能忍住,就会好一些,如果一直不停的冲水,停下来的时候还是会很疼。
李想现在就处于很疼很疼很疼的时间段,烫伤只是二级的,起了一片水泡,但是面积很大,几乎整片大腿上都烫到了,一动连着心的疼。
再加上衣服湿透了,风一吹那感受就别提了。
还好医院里有卖小毯子,郑鹏徒花了五十块钱买了一条,给李想裹好,他们出来的时候觉得离得近就没有开车,现在一想真是想抽死自己。
“我背你吧。”郑鹏徒说。
“啊?”李想都得二十多年没被人背过了,唯一背过他的是他老爸,还是在他牙都没换完的年纪。
郑鹏徒要做的事情是肯定要做到的,于是李想就裹着小毯子被他背了起来,当然很小心的避开了大腿上的伤口。
李想想起小时候,自己老爸也背过自己一次,那是在小学五年级的运动会上,自己参加长跑比赛摔伤了膝盖,老爸一路背着他走回了家,路上还给买了一盒奶油冰棍,可好吃了。
“郑鹏徒。”李想把头埋进他的肩膀,闷闷的说:“我想家了。”
“嗯。”
“我想回去看看我老爸,我也想吃我妈做的饭了。”
“那就回去。”郑鹏徒说。
“……嗯。”
是啊,多么简单的事情,想了就回去。
一直都是那么简单。
腿伤了基本就丧失了活动能力,不是不能走,是一走就会扯动再加上裤子一摩擦,那感觉真是往伤口上撒辣椒油。长裤基本不敢穿,只能穿着夏天乘凉用的宽松的大裤衩在家里挺尸。
请假当然是小意思,老板是咱男朋友,徇私枉法不这个时候用啥时候用,放多少天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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