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秦 作者:轻杖胜马一壶醋
第三百二十五章 长治久安之议政自治
斩秦 作者:轻杖胜马一壶醋
第三百二十五章 长治久安之议政自治
ps:理论或许枯燥,但有时候又是不可避免呀!!
商贸的展,不但可以促进物资的交流,使得南北逐步形成生产、生活的一体化,形成一个完整地经济统一体,打破自然条件所造成的农耕和游牧文明的分界线,进而形成和保持强大的向心力,同时还可以促进国家财赋的增长和经济的持续繁荣。(请记住读看看小说网的网址.dukankan六月中文.6y六&月&中&文.6y六+月+中+文.6y)
原本的中国历史,在秦汉以后,一直是以农耕为基础经济社会的不断破坏和恢复的过程,政权的稳定,从来是依托于农耕的展和稳定,重农抑商,几乎是每个帝国建立以后最为基本的国策之一。这一国策,可以让社会从动乱快的走向安定和繁荣,但也同时让经济的展始终在一个低水平上,不断的徘徊,上升是有,但极为的缓慢。这样的经济结构,可以形成基数庞大的经济总量,但分散的经济力量,也导致国家总体可调用部分始终处于一个比较低的水平。以历史上最为著名的文景之治和贞观之治为例,虽然历经几十年的休养生息,开创了闻名于世的升平盛世,但庞大的经济总量只能满足基础消耗,可集中使用的力量确实远远不足,帝国一旦转入扩张期,几十年积累的财富本经不起短暂的消耗,帝国就会从顶点开始急剧的下滑。
要想让帝国保持长盛不衰,就必须让帝国内部具备不断扩张的经济动力,这一点,远不是农耕经济所能承担的责任。农耕经济是内敛和趋于保守的,而只有商贸经济,才是开放和扩张的。
当然,这是从远景来讲。太子丹很清楚,目前诸侯争战,必须依赖农耕、冶炼等基础生产的大展才可以使得国家有进行争霸的物质基础,这也是太子丹为什么一直在极力提倡水车和农具的研和推广,促进两级轮作农业技术展的本原因。
但要想彻底的扭转历史的展进程,就必须未雨绸缪,从现在,就要从思想和文化上,甚至在一些制度上,就要做出安排,才能够在将来有条件的时候,顺利促进帝国经济体制的顺利转型。
不过后面这些,只是太子丹内心里的想法而已,这些都是无法宣之于口对父王喜去讲出来的,不过,单是商贸展对于维护国家一统和迅融合诸胡之民的重要,就足以说服父王喜对此给予大力的支持了。
至于兼容百家之说,太子丹并没有说的太多,只是举了几个例子:农学一脉,事关财赋之基,医学一术,事关庶民命,丁口多寡,兵家权谋、纵横学说,自是争霸利器,至于墨家、阳等门,都有可用之处,至于冶炼百工之术,则更有妙用。尊之重之,才可有国家之用,燕王喜虽然身受传统王侯之学的熏陶,但燕国从被分封北疆,就一直处在和异族不断争夺生存空间的激烈斗争当中,多受商王朝遗族的影响,相对于鲁、晋等中原诸侯,思维上更加的开放,对于太子丹所说,虽然燕王喜不可能全部理解,倒也并非不能接受。
父子在治政大道上取得了相对的统一,太子丹继续说明自己对于政体的思考和看法:
自武王灭商,实行家国一体,依靠宗法分封体制控制王国和诸侯,而诸侯各国,同样是宗法分封,形成卿士大夫的管理和控制体系。(读看看小说网)从春秋战国一降,宗法分封的分权管理体制就不断的遭到破坏,世卿世禄逐渐消亡,争霸和生存的需要,使得国家集中主要力量成为必然,开始形成国君为,百官辅佐的中央集权制。而郡县制度则成为其典型。
郡县制度,权力集中于中央,国君通过官僚的外派和非世袭制,形成对各地的严格控制,足以保证国君对全国力量的控制和使用,在强国的道路上,郡县制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而以秦的改变最为的彻底和完备。
但在太子丹看来,郡县制有其明显的缺点,那就是这种体制所要求的密和手段之间的巨大脱节。
郡县制从理论上,是完全集权于中央政权的,郡县守令,必须依靠中央的权威和指令来处理政务和管理地方。
但也只能说理论上如此!
任何体制不但是理论的,更是实践执行的。理论上如此在执行中,由于条件的不具备,完全可能走向它的反面。
郡县制就是如此!
在国土面积不是很大,交通便利,口传人送完全可以保证沟通比较顺畅的情况下,郡县制完全可以完成中央对于地方的控制。但国土面积过于巨大,或者中央权威不在的时候,信息流通往往形成堵塞而造成不畅,郡县制反而会因其垂直管理的特点可能走向它的反面。
郡县制的官长,他只受到中央体制内的监督和牵制,具有中央授权下在当地不受制约的权力。却不会在当地受到更广大层面的监督和制约。
当中央的权威受到削弱的时候,郡县官长本身,就可能或者被体制外力量所劫持,或者自身转变为一种独立于中央,进而对抗中央的势力。
比如原本的秦末历史当中,各地郡县官吏,都生了这样的事情,比如项梁和项羽叔侄的起兵。陈涉起兵,当时虽然声势不小,展迅猛,但也不过仅仅涉及两三郡之地而已,吴郡守作为中央派驻吴郡的最高军政长官,中央的控制刚刚因阻碍而放松,吴郡守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要起兵争夺天下。
而仅仅有明文记载的,还有沛县令、范阳令等等,都是如此,没有记载下来的想必就更多了。
这个固然和当时秦的统治思想和文化有关,但更主要的还是郡县权力体制的问题。
秦汉以后,在郡县权力体制上,分郡县之权,加强对郡县的监控都是不断完善郡县制的手段,但在中央集权的整体思维下,虽然文武分立和监督监察措施的不断完善,使得郡县分立越来越困难,但并没有从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所以在太子丹看来,目前的战国纷争之局也好,将来的大一统也好,郡县制当然要比分封制更为的适应,但郡县制固有的缺陷,则必须予以改造。
最好的集权,是分散式集权。
将权力集中于一个集团,一个具备足够力量和阶层的集团而不是个人和少数人。形成一个集权集团而不是集权个人。通过集团约束个人,从而避免个人力量的过于突出而导致整体力量导向的错误。
比如对郡县官长的监督和制约,并不是来自于中央的单方面监控,而是来自于所属郡县贵族和特定体系。
群体的力量,可以最大的消除和控制领导者无限膨胀的个人利益诉求从而保证群体的利益,并以此使这个团体中的个人利益最大化。如果能建立一个和帝国利益完全基本一致并不断充实扩大的英统治阶层,则完全可以将监控和制约郡县官长的职责交到他们的手中,为了自己本利益,他们将会有无穷无尽的方法,去主动完成国君和中央政府费尽心血却无法彻底完成的监督和制约之责。
而这一制度会将将来的帝国引向何方,关键就在于如何来形成和确立这一阶层。因为确立和形成这一阶层的过程的正确,才能最后保证这一阶层诉求的正确。
所以,在太子丹的构想当中,第一个来援就是军功集团。
军功集团,是为这个国家的确立和扩张付出最多的一个团体,也是在国家建立过程中,不断获得利益的团体,他们的利益和国家不断扩张和稳定密切相关。由他们作为监督和制约者,当然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可以更好的保护和维系国家的利益。
其次是从官吏系统退下来的功勋团体,这个团体,来自于管理系统,本身就具有管理的经验和学识,失去了直接管理的权力,却可以获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也是对其所作贡献的补偿。再次还要包括各种做出贡献的英,包括工、商、学、农等方面的突出人物以及新收之地的世家豪杰代表。
当然这些还是太子丹内心的想法,其中有些理念来自于后世,太子丹还真想不出怎么样才能给燕王喜讲清楚,但他从几个简单的实例,给燕王喜做了一个概略的勾勒,也算是对政体的初步构想:
比如北方五郡,郡守和军中司马、司空等官,都是受大王所派,听令于大王,但大王远在都城,不可能直接督查其一言一行,只能通过郡中战报和朝廷的考察来了解其为官为人,自然会给郡守等官造成巨大的自由空间,这当然就可能使得郡守的行为出格或谋反造成便利。如果以本郡军功贵族等英组成一个议政团,本身就具备监察、制约之权,并对大王和律法负责,也有弹劾和控告之责,则郡守在行驶权力的时候,时刻受到本地贵族的监督制约,那作为一郡之长的郡守自然形不成自己的绝对势力,也就无法离开中央的支持,只能忠心于中央大政而不敢妄为。
同时这议政团是由军功等功勋集团来形成和产生的,世袭大族和势力无法对其直接控制,还可以避免弱势郡守为当地世家大族所挟持利用的可能。毕竟不管世家大族还是寒士,要想进入议政团,都必须以具有直接的功勋为标准。世家大族财势或许很雄厚,出仕达之路更多,可能对于军功,反而不太重视。毕竟军功的获得,是要生死战场血拼而来,对于某些世家子,可能这风险太大了些。即便某些人可以因为承袭爵位而进入议政团,但按照燕国的军功爵制,爵位递降的很厉害,如果不能继续建功,最多也不过两世就会失去进入郡县议政团的资格。
这一体系,不但对现有郡县的持久有效管理有利,对于稳定新的之地,更是有着巨大的便利。
新的之地,一般都有相应的原封贵家子等世家大族存在,这些势力,在当地举足轻重,如果不将这些人吸纳进来,则全靠高压稳定当地的局势就很困难,但要想直接像太子丹在云中所为,将冯氏家才俊直接任为郡守,一来是容易让这些世家势力更加的庞大,将来或许更难于控制,二来这职位太少,也不可能完全都任为高级官吏,总有满足不了的。
如果设立参政团,给其地位,让其有议政、都政之权,则这些世家既有机会有渠道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官吏的压制和盘削,有了一个地位的保障,当然就更容易形成稳定的局面。而且由于这些世家大族,并不能直接干涉正常的政事和郡县职权,反而由于对新来政权政策法规的了解,反而更容易配合促进国家政法在当地的执行和推广。
秦灭六国,为什么大乱一起,那些世家大族纷纷起来,率先造反,还不就是这些人在国家败亡之后,秦并未给这些人开辟进入政治管理集团的机会,他们只能靠自身的交游或特长,在秦朝官长之下,作为低级佐吏,谋求一席安身之地,晋身无望,将这些人都推向了自己的对立面。一旦见有机可趁,当然就趁势而起。
当然了,对于郡县制的改造绝不是这一点这么简单,还涉及到郡县以下层级的管理问题。
郡县以下,从县到每个宗族、家庭,其间必然要有相应的管理手段,现在的社会水平,想要由政府具体管理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丁口,那实在是太难了,要想管理的稍微公平和有效,莫如实行自治,地方自治。
其实从秦汉以后,在这一级的管理上,历朝历代都是基本上实行自治的原则,但不是地方自治,而是宗族自治。
宗族自治因血缘而产生,依靠宗法来约束。对于稳定地方具有非常好的效果,但也有个弊病,那就是宗族势力,经常会因此而急剧膨胀,反而有可能对国家或政治权力造成挑战,并渗透到国家权力运作的内部。
在太子丹想来,既然可以在郡县一级,构建一个英贵族阶层来组建议政团,监督和监控郡县官长的忠诚和业绩,为什么就不可以将其打造成一个更加扎深入的统治团体呢?在更下一个层级,实行英贵族阶层的地方自治不是更好么?
比如一村之长,有基层的军功贵族和其他功勋阶层选出,一乡之,由稍高的贵族阶层选出,这些乡村之长既然是这些贵族所选,必然要为这些贵族服务而不敢只为自己和官长服务,而这些贵族的代表又和高级贵族一道,在议政会监督郡县,自然对郡县政策命令很是熟悉,当然对乡、村官长的监督制约就更是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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