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十二作坊1-2
    十二作坊
    许开祯
    过分?田丰华突然激动了,我为什么不过分,她跑官找我,发不出工资找我,完不成税收找我,修公路修学校就连修广场也离不开我,我贴她脸上的金还少么,我为什么不能骂骂她?!田丰华咳嗽了两声,因为太激动,他的脸涨得通红,像充满了猪血。你别以为在我面前她装得多乖,背地里不知怎么恨我哩,我骂她十句,不顶她骂我一句呀。
    一
    作家易木水出了车站,猛然看见一个高高婷婷的女孩立在站台前,手里举个纸牌,上写:欢迎易木老师。易木水走过去,略带怀疑地盯住女孩,问,是接我么?女孩马上露出一脸微笑,训练有素地说,你是易木老师吧,欢迎欢迎。
    作家易木水一头雾水,这次下来是纯粹的个人行为,事先没跟任何方面打过招呼,连本地作协,他都采取了保密态度。女孩热情地引他上了车,将他手里的风衣接过去,小心翼翼叠好,抱在了怀里,冲司机说,去宾馆。
    女孩二十出头,颀长的个子,身姿很妙曼,属于那种望一眼便能令人生出无限幻想的性感身材。略施粉黛的脸上漾着一层不为岁月磨砺的笑,眼神里有一股清泉般的神韵。
    车子在宽敞的马路上奔驰起来,易木水的心也跟着跳动起来。阔别八年,这座偏僻的北方城市美丽了,高大了,原先低矮的民居不见了,变成了一幢幢富有时代气息的楼房。电信大楼,时代商厦,北方科技,这些跳动着时代脉搏的新型建筑成了这座城市新的标志。易木水有一种如临幻境的感觉。说实话,尽管八年没来,但故乡这座小城一直装在他脑子里,纵是闭上眼睛,他也能画出哪儿是井水坊,哪儿是老槐树,至于那座终日弥漫着袅袅酒香的十二作坊,更是让他梦牵魂绕。八年前他带着全省艺术家采风团,在十二作坊吃住半个月,充分领略了这富有传奇色彩的酿酒圣地神秘而博大的酒文化,创作了大量作品,有些还获得了国际大奖。他的老同学,酒厂厂长林志雄也因那次采风名声大作,成了全省家喻户晓的酿酒大王。
    车子在一家叫丰华大酒店的宾馆前停下,易木水被带进一豪华套间,房间里的准备是提前做好的,水果,饮料,中华牌香烟,还有一台式电脑,看得出主人为迎接他是费了一番心机的,这从摆在房间里的几束鲜花和鲜花上写的字便能看出。
    有两束鲜花上写的是易木水一本小说扉页上比较经典的句子。
    一切收拾停当,易木水就想问问接待他的女孩子,到底谁这么有心,居然对他这个这些年不怎么走运的背时作家提供这么好的礼遇,可女孩像是故意要给他个惊喜似的,始终矜笑着不作答。沏好嫩绿的碧螺春茶,女孩莞尔一笑,说,易木老师,您先休息,晚上六点,我陪你用餐。说完便像天使一般飘了出去。
    作家易木水这两年真是背时得可以,先是创作的长篇小说作秀时代遭到严厉批评,接着担任了七年的文学院院长被解聘,最糟糕的是一年前妻子跟他莫名其妙离了婚,跟一个让他写过报告文学的商人走了。离婚的是他第二任妻子,两人年龄有些悬殊,身体等方方面面也有些不适应了,她是在八年前十二作坊面市时跟易木水相识的,当时只是酒厂宣传科的一个小职员,舞跳得不错。跟易木水结婚后潜能得到了空前的发掘,在省城文艺界已很有名气,还担纲过易木水一部小说改编的电视剧的女二号。当然,离就离了,易木水这样的人看问题有他独特的观点,既然他不再有什么力可让她借,人家远走高飞也是有道理的。易木水并不是十分伤心。
    易木水的结发妻子就是故乡这个小城的,可惜英年早逝,数年前一场车祸夺去了她的生命,还有腹中易木水惟一的孩子。
    易木水这次来,一是想会会老同学、老朋友,纯粹的私人约会,彼此谈谈人生的得失。人在逆境时总会想起一些老朋友,友情仿佛陈年老酒一样密封在一个坛里,专等失意时揭开封盖,好让友情慢慢抚平心灵的创伤。再就是想不受干扰地体验一下生活,跟这个时代再找找感觉,看能不能把创作的路延续下去。
    易木水的创作遇到了麻烦,这麻烦就像一个沉醉在爱情中的人早上醒来突然看到空荡荡的房子里只有自己孤独的灵魂,那个让他用全部生命或激情热爱着的另一个却不知去向,这还不算,他在收拾床时意外地发现,这张曾经洒满爱情欢乐的床笫竟落满铁屑一样的碎片,每一个碎片都是梦中跌落的另一瓣故事,尖锐、锋利,露出蜜汁包裹着的爱情划破后坚硬的核,核中流出的竟是与爱情完全相背的汁,苦涩、僵死、带股腐烂的气息。爱了半生的人一时愕然,生命在这个早晨突然打开另一个问号,带着嘲笑的口吻发出疑问,爱过么,或者你现在还以为是爱么?
    易木水如今常陷在这样的幻觉里,他抖落的岂止是一床碎片,碎片的光芒覆盖了他的整个世界,他几乎看不到晴朗的天空和绚烂的世界,他的世界充斥着各色各样的疼痛,还有随时都会发出的尖叫,就在他身体的某个地方,伴随着他混沌的思想。他实在记不清前半生都写过什么,为什么而写,手只要一触及键盘,灵魂就在碎片尖利的叫喊中发出绝症病人的痉挛,思想不得不蜷缩在床之下,在残留的一丝腥味中苟延残喘。易木水知道这跟离婚无关,他的创作始终跟婚姻无关,那个背他而去的女人从未走进他的创作中,所以也就谈不上带走或破坏什么。当然这跟查封也没关系,事实上查封前易木水已经感觉到这种绝命,人在某个特定时刻会对自己产生绝命,会忽然地想拿起一块抹布,把自己从前的脚步抹掉。至于往下该踩怎样的脚印,心中竟茫然得很。
    易木水觉得必须先逃离开什么。
    晚饭果然是姓叶的女孩单独陪他吃的,很简单,但价格绝对不菲,尤其那盆清炖牦牛鞭,里面还加了药缮,像是要给他大补。当着一个女孩子的面吃这东西,易木水浑身不自在,好像这顿饭是为某个简单而又直接的目的,目的中的一方,也就是易木水,一开始便处在被动地位,需要另一方做强化训练。易木水不喜欢被动,更不希望在被动中接受什么故事。叶倩倒是毫不在乎,一个劲儿劝他,多喝点儿,这汤大补,对男人很管用的。
    易木水抬眼,感觉心在毫无规则地乱跳。奇怪,叶倩脸上并无他暗想的那抹羞红。她的动作熟稔,表情格式化,完全公事公办的样子。
    易木水在叶倩的殷勤款待下,流着满头的虚汗将一盆汤全喝了,喝得肚子都鼓了起来,叶倩非要他将牛鞭一并吃了,说不吃真是可惜,这可是雪山草原上的白牦牛呀。没办法,易木水只好遵命吃下,刚回到房间,就趴到卫生间呕吐起来。叶倩告诉他,老总还在北京,很快会赶回来,这两天由她照顾他,需要什么只管说。
    果然,一连三天,易木水只看到这个叫叶倩的女孩子,叶倩无微不至的照顾几乎到了令他难以容忍的地步,就像被人限制了自由,他感到浑身的不自在。更令他难堪的是,夜里洗澡时突然进来一妙龄少女,说是叶小姐让她过来陪洗,装修豪华的卫生间有蒸气桑拿,色调暧昧的调光灯更是制造出一种想入非非的幻境。易木水忽然怀疑自己落入了一个圈套,迟迟不肯露面的主人到底是谁?这样做的目的又何在?
    易木水确信这人绝不是去了北京,一定就在这个城市,说不定就隐藏在身边,他的一举一动都在对方的监视之中。易木水忽然生气了,二话不说提起包就走,对于一个落魄得有点失魂的文人,犯得着这样?
    叶倩受了惊吓,一再解释老总正在路上,很快就到。您要是这么走了,我这饭碗就没了,就算帮帮我吧。一直露着迷人微笑的叶倩突然间带了哭腔,易木水发现褪去程序化的微笑后,面前这张脸竟有种撼人的魅力,易木水忽然有些不忍了。那好,告诉我你们老总是谁,他是做什么的?叶倩支吾着,还是不肯说,她说老总再三交待过,要给易木水一个惊喜,她不能提前泄露,这是公司机密。
    易木水冷笑一声,连这都成了机密,这世道真是看不懂了。
    二
    没办法,易木水只好给林志雄打电话。本来易木水不想这么早惊动林志雄,林志雄的性子他知道,一听到他来,不知会怎么忙活一场。
    林志雄听完他的述说,轻轻哦了一声,接着便是一阵沉默。易木水期待的那种声音没有响起来,林志雄似乎对他的到来无动于衷,尤其听到他住进丰华大酒店,林志雄更是出乎意料地说了声,那儿档次不低,你就安心住着吧。说完便挂了电话。
    易木水感觉怪怪的,难道林志雄出了什么事,他不该这么冷淡呀。
    林志雄跟易木水是老同学,小学到中学,一直同班。不仅如此,他们两家还是世交。两人的父亲同在酒厂,林志雄的父亲林大年是酒厂最早的酿酒工,还在他们很小的时候,林大年就很有名气了,小城有句顺口溜,说的是小城的三香,孟玉香的舌头软丢丢,田瘸子的猪手脆骨头,林大年的烧酒最消愁,半夜起来都想喝两口。
    孟玉香是小城剧团的名角,地方戏唱得绝,偏巧人又风骚得很,据说小城不少有名望的男人都跟她亲过嘴儿,软丢丢的舌头滑进嘴里,能把男人化掉。
    田瘸子是小城的屠夫,易木水上小学时,他是屠宰场的工人,经常看见他提着一袋子头蹄下水在小城很招摇地走过。他不仅猪杀得好,卤出的猪手更是味美绝口,在那个年代,肉是很紧俏的,像易木水这样的人家,一月都吃不上一次。屠宰场的门市部里,常常见血淋淋的猪头上写着张三的头、李四的头,那是专门给领导留的,张三李四便是当时小城重量级的人物。因此提着头蹄下水满街走的田瘸子便很有名,要是能吃上他亲自卤的猪手,是比过年还幸福的事,可惜这样的幸福不是每个孩子都能得到的。田瘸子有个毛病,想吃他的猪手不难,那就让你家女人脱裤子,为此他还得了个花猪的雅号。不过后来田瘸子死得很惨,大约是他睡的女人太多了,引起了公愤。在冬天一个落着大雪的夜晚,他从外面喝酒回来,摇摇摆摆走进巷子时,遭人暗算,第二天发现时,人已冻成了冰棍,警察验尸时发现,田瘸子裆里的东西不见了。这案子破了很多年,最终还是疑案,不过田瘸子的卤猪手自此成了人们永远想念的一道美味。
    再就是林大年酿出的酒了,同样是酿酒师傅,易木水的父亲易风寒就逊色多了。易木水至今还记得父亲醉酒时的样子,他左手端着林大年酿出的酒,右手端着自己的,越品尝越不是滋味,直到把自己彻底灌醉,然后瞪着牛一般大而无光的眼睛,冲易木水吼,老子胜不过他,你一定要胜过志雄那小崽子!
    这座北方小城,留给易木水最多记忆的就是十二作坊了。那时候他和林志雄常常逃学,溜到十二作坊墙下,那是一座长满艾草的古城墙,城墙里面飘出的酒香终日弥漫在湛蓝的天空下,两个孩子烟鬼一样贪婪地张开鼻子,猛吸那酸中透甜含着五谷精华的清冽香味,直到把自己吸醉,躺在艾草里,迷迷糊糊睡上一个下午。那时候他们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最大的愿望就是想办法把肚子吃饱,然后学父亲们那样捧着大碗喝酒,比比谁的酒量好。
    直到上了高中,直到他们一人有了一个女同桌,这样的情境才有了改观。两个男孩子的心理因了漂亮的女同桌而发生微妙的变化,目标也暗暗变成了谁更招女同桌喜欢。易木水的女同桌叫曲雅,很秀气很文静的一个女孩儿;林志雄的女同桌叫金果,略略有些泼辣,剪一头短发,老穿一身制服,打扮得很男孩儿。两个人都算很成功,深得女同桌喜欢,尤其林志雄,跟金果好得不得了。四个人在高二时已经好得分不开了,连作业都是一起做。做完作业,两个男生一人骑一辆车,很牛气地吹着口哨,护送公主一样地把同桌送回家。
    有一天四个人骑车来到古城墙下,祥和的白云挂在瓦蓝的天空中,醉人的酒香荡在和着麦香的微风中,躺在野草里,四颗青春年少的心开始浮动。那是一个空气里不带一丝伤感味儿的秋日下午,阳光把天空中不合心境的东西全给滤尽了,留给他们的是那白云般浮动的梦,从草地上站起来,四个人忍不住说起了理想。林志雄说,他将来一定要做这个城市的市长,把古城墙拆了,建一座美丽而又酒香四溢的城市。曲雅说她将来想当一名裁缝,裁最好的衣服给她女儿穿。金果便笑她,说有没有人要你还很难说,这么快就做母亲梦,怕是怀春了吧。惹得易木水一脸羞臊,半天不敢抬头。金果却不管,诗人一般站起来,对着空茫的远方大声喊,我将来要做一名伟大的记者,把一切丑恶的东西都揭露出来,还世界一个清白。轮到易木水说完,四个人倒在草地上哈哈大笑,金果说易木水你真白痴,这也算理想呀,你完了,这辈子绝不会有出息。曲雅更是捂着肚子,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易木水那天说的理想是,将来当一名屠夫,像田瘸子那样天天吃上猪手。
    光阴似箭,时光弹指间飞逝而去。当年躺在草地上遥望人生的四个孩子如今都已步入不惑。可惜得很,怀揣伟大梦想的林志雄和金果最终没能走到一起,倒是儿女情长的曲雅做了只想吃猪手的易木水的妻子,但谁能料到,人生多祸,一心想为女儿裁衣服的曲雅竟连孩子的面儿都未见,便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往事不堪回首。
    易木水在丰华大酒店又住了一天,才听到一个粗壮有力的声音。来人便是叶倩的老总。他一进门,便抓住易木水的手,哎呀,怠慢了,怠慢了,大作家,你可不能提意见呀,你看我这腿,把飞机都跑断了。
    易木水的手让他握痛了,他咧了咧嘴,把手抽出来,仔细端详来人一眼。一脸横肉,脸色褐红,面部肌肉因表情过度夸张而剧烈地抽搐着,身材五短肥胖,尤其两条腿,短得几乎让人以为是让肥肿的身子压垮了。粗壮的手指上,带着两个大得超出想象的金箍子,易木水脑子里马上蹦出暴发户这个词。见易木水盯住他望,嘿嘿笑了两声,说,记不起来了吧,我就知道你记不起来。
    叶倩忙把一杯茶递上,一看茶叶,他突地火了,给作家喝的啥茶,谁让你用这一块钱一铁锨头的,你他妈的咋做事的!说着扬起茶杯,叭地泼到了叶倩身上。叶倩慌忙一躲,水还是溅了一身,滚烫的开水,烫得叶倩直跳蹦子。易木水惊骇,跃身过去,手几乎要挨着叶倩衣衫了。叶倩正好穿一件面料很薄的白色短衫,水泼上去,衣服便贴着了身子,里面的胸罩毕现,易木水忙缩了手。他目光诧诧地盯住来人,脸色血红。
    还愣着做啥,换极品!来人喝斥完,转过脸来,竟换了一脸笑,嘿嘿,你别见怪,这些婊子养的,真没教养。说着递给易木水一支极品云烟。易木水没想到他会这样,愤然挡开他的手,心里燃着火,却没有发作,艰难地忍住了。
    叶倩在洗手间草草处理一下,很快地换了茶,又端了过来。
    易木水的目光在她窘极的脸上一烫,躲开了。
    那人端起杯子品了一口,说这就对了,你跟了我多少年,为啥记不住,易作家是谁?我他妈请都请不来的客人!记住了,打现在起,啥都用极品。来,喝,喝,好茶,这才是好茶。他忽地又换了表情,简直演戏一样,把易木水看呆了。
    叶倩垂手而立,表情不只是恐怖,简直像挨刀一样。
    正说着他手机又响了,好像是说客人齐了,他说了句马上下来,合上机子,对易木水说,走,今天给你接风,算是赔情。易木水恍惚地僵那里,走也不是,拒绝也不是。他却一把搂了易木水的脖子,老朋友似的说,跟我还客气,走呀。
    叶倩迈着颤颤的步子,前面引路。
    到了餐厅,就见一张圆形大桌边坐满了人,见他们进来,全都起立。那人这才松开易木水,拱拳作揖说,好呀,都赏光,还是易作家面子大呀。易木水被请到了贵宾位上,边上竟坐了叶倩。这时的叶倩似乎松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