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是多少?”玛雅问。
林雾回答:“每群少说有30只。”他们加一起只有50发子弹。玛雅是白板,林雾缺乏正面对抗多个目标的能力。
红衣的头伸出窗户外,小声问:“玛雅林雾,你们怎么不睡觉?”
玛雅没回头,警惕看着两点方向,手握猎弩回答:“有狼,能不能将追风撤走?”
“狼?”红衣立刻叫醒在隔壁休息的两位男生,快速下船,站在玛雅身边:“只能骑离基地。”半夜三更,能见度很低,不排除狼群跟随追击。
林雾反问:“为什么要走?这可都是肉。”狼群不带丧尸病毒,水花是全科医生可以处理一切伤势。实在打不过可以撤回轮船内,大不了死一只追风。
红衣似乎没听见林雾所说,突然想到了什么,道:“糟糕了,我今天杀的可能是它们的母狼。书本上说,如果有人杀死了怀孕的母狼,狼群会针对玩家进行报复。”
玛雅问:“什么书?”
红衣回答:“草原生存指南,科技市出版社出版。”
林雾汇报:“坏消息,陆续又有十几匹狼加入两个狼群。”
水花道:“红衣,你考虑一下,是不是穿上救生衣躲到湖水中去。”
红衣否决:“不要,即使我逃走,它们也会攻击你们。”
玛雅道:“晴朗、水花,以追风为中心,三角点燃三堆篝火。林雾,布置捕兽夹,再朝9点方向潜行。在狼群发动攻击后,找机会拿下头狼。其他人准备火把,将火把当作武器,吓阻狼群攻势。注意,不要追求杀伤狼的数量,我们目的是阻止狼群进攻。等头狼一死,它们就会自己散去。”
玛雅补充:“驱赶时要大喊大叫,不要轻易后退,更不要转身逃跑,把自己后背留给敌人。”
夜月三人互相看了一眼,没有人质疑玛雅的指挥权和她下达的命令,各自按照玛雅的安排去工作。林雾带上小歪朝9点方向运动。为什么是9点方向,因为这是下风口。
……
十分钟后,一声狼嚎传来,狼群发动了攻击。它们从两个方向而来,目标正是篝火边的追风。追风极为不安,不停的嘶叫和踩踏马蹄。如果不是事先发现,这时才被动静惊醒,再想救追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举火。”玛雅一声令下,四人一起举起火堆中正在燃烧的木柴,玛雅更是移动到追风面前。三堆火,一个篝火,加上三个火把,立刻抑制住了狼群的冲击,它们在火光外的黑暗中咆哮着,听起来很愤怒,但并不敢上前。
一声短音狼嚎传来,群狼从火边退去,退回到出发点。
此时一只巨大的银狼缓慢的走上12点方向的高台。它静静坐立,冷眼看着这个世界。在黑暗中,它的银皮显得格外耀眼。此时它的打手分成两伙,分别在10点和2点方向聚集,等待它下达冲锋命令。
装13遭雷劈。玛雅扣动扳机,弩箭飞射而出,飞向远处的那尊黑色轮廓。武器不错,准头不错,但射程差了一些。重弩的飞行轨迹接近直线,但并非直线,最终弩箭从狼王的身边一米处滑过,并且完全没有杀伤力,软绵绵的掉落在草地上。
王者逆鳞岂能轻射?虽远必诛!
狼王仰头一声长嚎,群狼呼应长嚎。伴随着长嚎结束,无数只夜月狼在黑暗中快速奔跑,冲向篝火。玛雅他们能听见奔跑声,嚎叫声,但在黑夜中只能看见一对对金黄色的眼睛迅速朝自己靠近。
玛雅下令:“靠近篝火。”木棍火把在系统定义为自制钝器。
四人举着火棍靠在篝火边,第一只狼出现在火光边缘,它跑了两步后扑向水花,被水花火棍打中了头部。这就得益与玛雅这条简单的命令,如果他们靠近黑暗地带,会被直接扑击,而没有任何反应时间。
被打了一棍的狼在嚎叫和乱跳中逃回黑暗,这也掀开了群狼攻击的序幕。不过因为有四堆火,二十平米内光限度非常充足,狼又天生怕火,因此虽然它们勇敢冲进火光中,但是却慢了下来。有些狼在原地发出攻击前的闷哼,有些狼四处游走,显然它们很不喜欢这个战场。
此时狼王闻到了异味,朝前一跳轻松避开了林雾的风刺。
林雾大惊,这货好牛,小歪上。小歪立刻和狼王啃咬在一起,小歪虽是猎犬,但狼王百里挑一,体形更是比小歪大上一倍,明眼人一见就知胜负。
明眼人都知道,作为小歪的主人林雾哪会不知道?他目的只是让小歪缠住狼王。只见林雾不紧不慢的举起手枪,锁头,一枪把狼王给崩了。狼王也挺给力,被爆头还能凄惨的叫两声,听见惨叫的狼群们顿时乱了阵脚,没有任何队形的冲进黑暗,朝四面逃窜而走。
毕竟死的是首领老婆,又不是自己老婆,现在更没必要为了一个死首领老婆而拼命。这个结果多好,首领死了,打手全部存活。
割下七公斤的肉,还有一张狼王之皮,林雾回到了篝火处,先道歉道:“我老婆是护卫军,日常习惯发号施令,多有得罪,还请大家见谅。”
大家忙道:“没有,没有,如果没有玛雅的指挥,后果不堪设想。”
林雾谦虚道:“也没多大后果。”就是死一匹马。玩家不想硬刚的话,可以从侧面下水,藏匿在水中。
林雾提议:“长夜漫漫,不如吃点新鲜肉?”
红衣立刻道:“我去拿烤架。”
边吃边聊,有了第一次合作之后,双方的关系被拉近了不少。林雾情商比较高,他淡化己方的战斗能力,恭维夜月的生存经验。只可惜少了美酒,大家只能烧湖水代酒,把狼王贡献的7公斤肉全部吃光。
夜月三人组也看出来,玛雅日常不爱聊天,也不会赔笑打哈哈,更不会说什么场面话。对比之后,他们都觉得玛雅更值得信任。林雾的嘴实在太油了点。
林雾不是没有情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还是有的。只不过在暗影中混,没有必要考虑太多,活出自我更重要。目前人在屋檐下,且不说对方提供的帮助,当是这份友善就值得林雾花点心思胡扯淡。
……
第二天拂晓,红衣和林玛一起出发,前往野马草原。三人步行,追风就跟在红衣身后边吃草边走。马鞍属于制作间制作的系统物品,有内袋,可以放置三件武器。旅途中,林玛在红衣的指导下都学会了骑马。
几十公里走了10个小时左右,中间吃了午饭,喝了几公斤的湖水,在下午四点终于到达野马草原。这里是北上镇玩家唯一发现有野马出没的地点。
野马草原为山字形,下方靠湖是大片的草地,山字左右两竖是两片缓坡,一路朝上,连接到山脉。中间一竖是裂谷山涧,有一条小溪流出。据红衣介绍,是山脉顶峰冰雪融化流下来的雪水滋润了这片大地。
跟随红衣走进山涧,在小溪边建有一座牧场,牧场和山字左右两竖的缓坡再次连接在一起。牧场所在地相当是一个凹地,人为的修建了两片斜坡道路连接到缓坡。血心在牧场的木制仓库中。三人只远观,没有近看。
红衣带着林玛出山涧,走左缓坡,不一会到达一个深大约五米的山洞前。山洞口略狭窄,追风勉强进的来,而内部较为宽敞。
红衣道:“夜间休息时,我们可以搬运石头把洞口堵上。”
林雾问:“洞口两边的四块大石头是你此前用来堵洞口的吗?”
“是的!”红衣说完在山洞内铺设毛毯。她还带来了不少风干鱼肉,还有此前装的一大桶湖水。整理好地铺,红衣道:“你们休息一会,我去拾拣一些可燃物。”
第二百八十六章 驯马
红衣安排如此妥当,让林玛都很过意不去。见死玛雅不吭声,林雾只能道:“我去,我的外号叫拣柴小能手。”
红衣也没拒绝:“也好,我去找一些小石头搭建篝火。你可以顺便了解地形,运气足够好的话还能遇见野马群。”
玛雅目送林雾离开,问:“我能做些什么吗?”难得摸鱼之王会主动承担工作。
红衣问:“你不需要休息一会吗?”
玛雅回答:“不需要。”
红衣道:“或许你看看周边有没有猎物。”
玛雅点头:“好。”
玛雅出门时,林雾已经顺着缓坡朝山脉方向走去。这里的树木不多,一眼就能清楚周边情况。林雾琢磨着,实在找不到燃料,只能挖荆棘灌木,只要火够大,湿木也能烧成黑炭。
坡道越来越陡,走了许久的林雾只拾拣了一小捆木条,抬头向上看,不远处就是高耸的山脉。山脉和缓坡的边缘倒是有一圈的树林。回头看临时露营地,林雾计算路程后懒病发作,觉得自己不应该跑太远。
不想登山,总得找燃料吧?毕竟得和红衣交代。林雾垫脚眺望,看见了侧方有一棵树。树应该位于洼地,只能看见部分树梢。不管了,捡不到就砍,虽然树没几颗,但人也没几个。
砍?我去,忘记从玛雅那拿西瓜刀。林雾看着手上的牛排刀心想,不知道要捅多少刀,大树才愿意施舍给自己几根树枝。
唉!
林雾边走边怀念暗影的好。想当年,无论多大的树,没有一颗烟雾弹搞不定的事。什么钻木取火?哥只用燃烧弹。出门走路那更不可能。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不是没钱,而是曾经有钱。即使心态再好,也难以平息偶尔产生反差感。
这是一棵胡杨,生长在洼地。林雾趴在高处,把脑袋伸出十米高的悬崖朝下看。胡杨树边水草茂盛,有十几匹野马三三两两聚集悠闲的吃着草。林雾按耳麦准备呼叫增援,可惜按了个寂寞。
该死的!有三匹马似乎吃饱喝足,从另外一边上坡登上缓坡,并且以不快不慢的速度追逐跑向树林。它们似乎用行动提醒自己的兄弟:天黑了,回家睡觉觉了。
林雾看小歪:怎么办?其他倒是小事,万一受伤怎么办?万一腿部受伤怎么办?这里可不比暗影,呼叫一声就有人远程诊疗,医生距离此地几十公里。
不上?从红衣的说明可以得知,此处有野马,但也较为稀少,想找到野马群不仅需要毅力和时间,还需要运气。放过了这一波,接下来的几天如果一无所获的话,自己非得把肠子悔青。
想念到此,林雾让小歪原地待命,自己进入了潜行状态,从另一边的斜坡朝下滑去。这是林雾第一次潜行滑行,他也不知道潜行的效果如何,此刻他已经有些着急,因为陆续有一些马离开洼地,通过斜坡回到了缓坡上。现在留在洼地的吃货只剩下五只。
想到此林雾心凉:死要吃的马,吃的比别马多的马,能是什么好马?不过有马比没马强,实在不行可以杀了吃肉。选哪只呢?
林雾靠在胡杨树边,五匹马距离他都不足十五米。对于一个马盲来说,林雾完全看不懂马的好坏。最可恶是几匹马距离差不多,导致决断力满值的林雾一时间无法做决定。
白马?剔除,自己不是王子,没有资格骑白马。自己骑了白马,不等同认为自己老爹是国王吗?没见过面,遗产不可能留给自己,绝对不能便宜那老东西。
黑马?也剔除,作为一个偶像派,自己怎么可能是黑马?
胡思乱想无法下决定的根本原因不是没有决断力,而是怕。从来没骑过马的人要去驯马,简直有点不讲道理。自己靠近,它飞起一脚怎么办?
嗯?如果自己动作够快,它的动作也足够快,它四蹄同时飞踢,没有脚着地,就会吧唧的肚皮着地。这样一来,自己就可以捡到一匹马。不过,这种智商的马自己也不太敢要。
最终林雾做出了一个决定:谁先跑,就抓谁。
于是林雾站起来,若无其事的吹着口哨从树后出现,用眼角去看马匹。五马都被惊吓哗啦啦的后退数米,但是并没有马匹逃跑,它们也不吃草,就这么顿着,似乎是第一次见到人这生物。
林雾心中大喜,慢慢的靠近棕马,棕马立刻后退。林雾尝试再前进两步,棕马转身就跑,带了一票马开始爬坡。林雾也急了,狂奔加风刺追击而去。先上斜坡的棕马停步,回头去看后面的情况,结果把后面马的通道给堵死。这给林雾争取到了机会。
眼看交通秩序恢复,群马即将发力,林雾用尽全力飞扑,抓住了一匹白马的马尾。白马受惊嘶吼一声开始狂奔,林雾死抓马尾巴不放,然后就没有然后。
看着手中的毛,再看逃命一般的马群,林雾顺着坡道滚入洼地,翻身仰天看蓝天:我把木材丢哪去了呢?
累啊!走了40公里,红衣一点都不惜臭怜石,就把自己打发出来找木材。苍天啊,自己何几曾时吃过这种苦,日常都是能摸鱼就摸鱼,不能摸鱼也要摸鱼。更可恶的是,马还不让抓,凭什么?自己就应该爆头吃马肉,杀马给马看。
全身酸疼,不想动,想投诉又找不到理由。
话说回来,马群也是很会挑地方。这位置水草柔软,最重要是草的下面有一层泉水,人躺在上面无比的舒畅。
不行,没人干,自己就得干。
林雾准备仰卧起坐坐起来时,他看见了一个马头,一个很拽的马的头。这匹马前额白色,通体黑色,髯毛很长,伴随着风随意拂动。不痒吗?
说马很拽,是因为它根本不怕林雾,并且走到林雾面前,伸头凝视了两秒林雾,似乎想搞清楚这是个什么东西。但其眼神流露出来的不是好奇,而是不屑,似乎还有嫌弃,嫌弃林雾占了自己吃草的地方。
林雾被它的拽劲震慑住,一时间没有动作,而黑马不管不顾的吃了起来。吃到林雾的腿边,还用鼻子把林雾的腿推到一边,其目中无人到简直目中无人。
林雾虽然对骑马不熟,对驯马心有畏惧,但被一只畜生羞辱,哪能忍这气,于是一个翻身跃起。没想到黑马比自己想的高大,脚没跨过背,只能双手趴过去,等同横躺在马背上。
黑马受惊,立刻开始奔跑,小小的斜坡如履平地一跃而上。黑马落地瞬间,反震力把林雾弹了起来。高敏捷的林雾忍受胃部的翻江倒海,趁机坐上马背。
黑马原地狂奔乱跳,林雾瞬间感觉鸡蛋多次碎裂,剧痛让他忍不住惨叫一声。不会吧?男人骑马有这么痛的吗?难怪马术是贵族运动。他没想到这只是第一波。第二下:黑马双后蹄高高举起,整个马等同倾斜了45度,空中短暂停滞,后马蹄重重砸在地上。
草啊!鸡蛋变成了弹簧,将他整个人弹了起来。林雾死死抓住髯毛,吼:“止痛药,玛雅,止痛药。”再次飞起,再次落下。一次起飞,两次伤害。
连续五次大起飞之后,是无数次小频率的震颤颠簸。黑马不好好跑路,弓着后背用前后马蹄交替的跳来跳去。林雾虽痛的死去活来,但依仗属性高,仍旧死死的贴住了马背。
黑马的第三招来了,开始急速狂奔,很快很快。连别人的热情都会被怀疑的小人林雾,已经第一时间猜到了黑马的用意。只见黑马在狂奔中突然进行急刹车,四个蹄子左右交替在草地上打磨。即使早有准备,林雾也险些翻出去,但黑马的长髯毛让他再次稳了下来。
见第三招无效,黑马开始了第四招,再次开始狂奔,狂奔向缓坡下方。林雾死死抓了髯毛,誓死要将其毛扒光。正在寻找猎物的玛雅只见到一道黑色闪电从面前冲过,然后才听见林雾的喊叫声:“止痛药!”
不好!玛雅急忙步行追击。只见那黑马下到缓坡,转道山涧朝血心牧场跑去。玛雅急忙跑到山涧边低头看去,只见那匹黑马还在狂奔,在撞飞两只血丧尸后,挡在它的面前是牧场的风车。
看着风车慢慢转动的叶片,玛雅瞬间明白黑马的意图,朝下大喊:“低头,低头。”
也不知道林雾有没有听见,林雾低下了头,将整个身体趴在黑马身上,风车的叶片从头顶上刮过,带起一卷毛发和一抹鲜血。
xx,既然你想弄死我,那劳资就先弄死你。林雾反手从背包武器架拿下牛排刀,刺入黑马的后背。黑马悲嘶一声,拼命的朝前奔跑。林雾死死抓住牛排刀与黑马赌命,他赌黑马先死。
巨无霸带着两只狂猛小弟和十几只丧尸正在牧场仓库内散步,突然一声巨响,一匹马撞破木墙,从它们面前飞驰而过,再撞破木墙从仓库冲出仓库。所有丧尸象征性的嚎了半个音,然后继续巡逻,当什么都没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