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不是一石二鸟,一举两得?
鱼和熊掌有时候,也是可以兼得的。
孟梨能想到这些,常衡必然也能想到,所以,孟梨信心满满,因为他实在不知,常衡会有什么理由,拒绝过来赎他。
小系统也觉得这法子太妙了,当即给孟梨竖起来猫爪爪。
“五十万灵石?这么多?!”矮冬瓜惊讶,“一个出家人手里,真的有这么多钱吗?这小子可别是为了故意拖延时间,好等人来救他!”
“怕什么?你我兄弟混迹修真界多年,难不成还怕区区一个道士?”竹竿冷笑,“我倒是担心,那道士纵然有五十万灵石,也不肯拿出来救这小子!”
孟梨言之凿凿,信心满满地道:“别说五十万灵石了,就是五百万,他也会拿来救我的!”
他多少还是了解常衡的,那个小道士视金钱如粪土,再多的钱对他来说,也不过是寻常。
就算不是孟梨,只是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想必常衡也不会见死不救的。
所以,孟梨特别有信心。
“那好,我就姑且相信你,要是那道士不肯拿钱来赎,就莫怪我兄弟二人,先拿你采补,再把你卖到极乐坊去!”
竹竿撕了孟梨身上的一块衣摆,刚要割孟梨一刀,刀子才贴孟梨胳膊上,他就开始鬼叫。
“大哥,大哥,我本来就失血过多了,再放我的血,我命都要没了啊!”
竹竿定定看了他几眼,似乎也觉得孟梨的脸色,惨白得都有些吓人了,也不想真把人弄死,要不然就不值钱了。索性就咬破自己的手指。
“……那个,就写,要是不过来赎人,就先挖眼,再砍胳膊砍腿……反正写得越凶残越好,千万别写把我卖到那种地方啊……”他一个大男人,还是要点脸面的。
竹竿瞥他一眼,冷笑道:“就你事多!”但还是听了孟梨的话,把挖眼,砍胳膊砍腿都写上去了。之后就吩咐冬瓜,找个不认识的孩童,按照孟梨给的地址,送到常衡手里。
还让冬瓜小心点,千万别被人发现了。
之后,孟梨就躺在马车上,还问竹竿要了块饼子,叼在嘴里慢慢啃,等他吃饱了,常衡差不多就过来救他了。
他不打算和常衡继续闹别扭了,只要常衡先过来赎他,那么,他就顺势倒常衡怀里,好好勾引勾引他。
充分发挥出自己狐狸精的本事,让常衡移情别恋到自己身上,到时候,自己就能回家了罢。
想到这里,孟梨不禁笑出了声。
随即就听见竹竿冷笑:“你最好祈祷,那个道士真的会如约拿钱过来赎你,否则,我就让你此生再也笑不出来!”
另一头,矮冬瓜揣着血书,腿上各贴了一张疾速符,身影如闪电般,往回掠去。
忽迎面撞到了什么东西,竟一屁股跌坐在地,摔了个四仰八叉,还没来得及开嗓骂娘。
眼前蓦然一晃,一道黑影就挡住了他的去路,来人身长玉立,生得倒是盘靓条顺,五官端正,剑眉星目,极是俊美出挑。右眼尾生了颗痣,让整张俊脸添了几分柔和。看年岁不过二十七、八,身姿挺拔得像是棵参天松树,又因为衣着华贵,遂像是富贵人家庭院中精心侍弄的兰花墨竹。
此刻立于荒山野岭,脚踏着枯叶,周围飞沙走石,阴风阵阵,吹得身上的玄袍猎猎作响,隐约翻涌出金线勾勒出的牡丹花纹,极为华贵精美。
总而言之,此人的气度非凡,倒是与此地的荒凉显得格格不入。
正是不久前,孟梨才在小树林里遇见的,那位叶家现任的家主,也就是女主名义上的小叔叔。
“公,公子!”矮冬瓜瞬间跟哑炮似的,熄了,赶紧连滚带爬地想要站起来说话。
可还未起身,就听嘭的一声,一枚金叶子自叶昧手心飞出,重重将其左腿膝盖骨击碎,瞬间发出了堪比杀猪般的惨叫声。
矮冬瓜单膝跪地,痛得冷汗直流。
叶昧微微勾唇,冷笑:“抱歉,我不习惯有人在我面前站着说话。”
“公子饶命,公子饶命啊!”矮冬瓜赶紧磕头,连声求饶。
叶昧居高临下睥睨着他,犹看蝼蚁,不紧不慢地问:“我不是让你们,把那个少年远远带出去卖了,再不许放他回来么?”
“怎么,是我说话不够清楚,而是你们不想活了?”
矮冬瓜吓得面色惨白,立马推卸责任,说都是竹竿受了孟梨的蛊惑,非要找什么小道士,拿五十万灵石赎人,还说什么,自己只是被逼无奈,求公子高抬贵手,饶他一条贱命。
并把竹竿手写的血书双手呈上,矮冬瓜哭丧着脸:“公子,我大字不识一个,要是公子不信,就只管派人去打听!”
叶昧瞥了眼血书上的内容,当即眼里流露出了玩味,一挥衣袖,血书就烧得干干净净。他道:“既然他想找死,那你们就成全他。”
矮冬瓜:“那,那杀了?”
“不,你回去告诉他,血书已经送到了小道士手里,然后,你们就陪着他等,等过了午时三刻,就挖他一只眼睛,砍他一只手,再打断他一条腿,将他远远打发了。”
顿了顿,叶昧的声音更沉:“我要让他,连他的亲生父母来了,都认不出他来,明白么?”
“明白,明白!”矮冬瓜连连点头。
“那好,记住了,刚刚那枚金叶子,可以是赏钱,也可以是你们黄泉路上的过路钱。”叶昧冷冷一笑,“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