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小厮养成记 作者:花藕糖
小插曲,小闹剧,小心酸
全能小厮养成记 作者:花藕糖
小插曲,小闹剧,小心酸
呃,坐马车真不是件舒服的事儿,即使是八马齐驱并驾,俺也不愿吃这个苦,受这个罪。
上次和烈如天、同骏吟去参加什么劳什子的青年才俊大会,一路平坦倒还好,我还算是享受了一把当代人的小资待遇;今天要去那个陆鹏陆大侠的寿宴,一路山路崎岖,马车简直成了筛米的大筛子,颠簸得不像话,害我抖得跟撞了邪一样似的。
当然,受苦受难的人,就只有我一个。
我旁边坐着的两位少侠,武艺超群,丰神俊朗,前途不可限量,坐得是四平八稳的;反观我,纯粹是个福薄命歹的家伙,晕得是七荤八素的,吐得胆汁都出来了。
我被折腾得小脸都惨白,狼狈万状,泪流满面,不知道这么颠着抖着呕着,我的魂会不会就此出窍,回现代的安乐窝去?
最后,还是同骏吟看不下去了,将我扶住。恩人啊,大恩呐,我实在是太谢谢你了!
在同骏吟的帮助下,我休息了半天,一张脸终于恢复了点血色,谢天谢地。我感激地瞅着同骏吟,后者却反常地将头扭到一边去了。咦,同骏吟……的肩膀还是蛮有的嘛,我再睡一会儿吧。
*****
同为武林世家,与无极教不同,陆府装修得比较有儒家气息,看起来比较容易亲近。
我和青儿两个恭敬地跟在那两位教主身后,低眉顺眼地听着同骏吟与陆家的人联络感情。啧啧,这个同骏吟真是个长袖善舞的活宝,模样又端正,如果生在现代,肯定是个天生的外交官,一样是很有前途的工作。
我偷偷打量了眼烈如天,一脸不耐烦。好吧,现代也挺流行冰山型的美男子,当个男模,当个使唤人的ceo,也一样前程似锦。
再对比一下我,呆头鹅一只,头脑简单,四肢不发达,身无长技……咳,家丑不可外扬,咱们跳过这个话题哈。
在我对自己做出科学合理的评价的时候,烈如天的忍耐力已经达到了临界点。就在此时,陆展亭同志粉墨登场。顿时,陆展亭在我心目中的形象顿时更加光辉高大起来。瞧瞧,逆光走来的陆才子,简直就像圣母玛利亚一般金光闪闪,实在是太……动人了。
对比烈如天与同骏吟,陆展亭倒像个儒雅的学士,博学多才,浑身散发着与世无争,安宁的气息。他为人很是随和,亲自将我们一行人迎入一个独立的院落——武修院。
烈如天会在这里呆上几日,带来的行李也不少,我趁着空闲,将东西一一收好,随手将剩下的半罐饼干放在外间的桌子上,饼干已经有点软了,想必他们也不会吃了,待会儿给青儿解解馋。
****
其实,我不想非常不想出席这个小聚会,陆展亭、秦晓璐、烈如天、同骏吟四个人在场,这气氛怎么看,怎么诡异。
心里充斥着无限地愧疚与自责。
陆展亭与秦晓璐的相识,是我当时最爱的英雄救美桥段。秦晓璐是落魄的武林世家的小姐,惹了不好的仇家,被灭门。
那时,她武功尽废,陆展亭英雄救美,在秦晓璐走投无路、奄奄一息时收留了她,一来二去,两人便擦出爱的火花,陆展亭也不曾因此而看轻了她,吃穿用度如他自己一般。而烈如天与秦晓璐的相识是在两人定情之后,棋差一招。
因为我的几个端正漂亮的中国字,秦晓璐一家几十口人,就这么消失在这个世界上。此时此刻,我体会不到丝毫当造物主的成就感,更多的是一种矛盾的沉重。
一方面,安慰自己不知者无罪,一切非我所愿;一方面,这血淋淋的事实又不断地提醒着我的罪行,嘲讽我的残忍。
秦晓璐,若是让你知道,你满门被灭,你武功尽失,造成一切不幸的刽子手,不是你所谓的仇家,而是我这个残忍的不入流的写手,你会如何?
烈如天的表情我看不到,但是,同骏吟的脸色却笑得没心没肺的,真是……
其实,我站在这里,很尴尬的,顶着一张酷似秦晓璐的脸,曾经是烈如天的男宠,如今是烈如天的贴身小厮,“贴身”二字,尤其暧昧,令人遐想联翩……
我的身子矮了几分,恨不得将自己缩成一颗不起眼的芝麻绿豆,努力地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陆展亭与烈如天对饮了一杯,随口提了句:“呵呵,天弟,你跟前小厮长得倒也俊俏。”其实,受到角度的影响,陆展亭是看不清我的脸的,最多只能看到我的小半张脸。
同骏吟不等烈如天开口,抢先说道:“可不是么,这芳官当初可是我在戏园子里买来的,送给如天当男宠的……”他了下巴,说得好不暧昧。
我心凉了一截,暗自瞪了眼同骏吟,同狐狸,玩笑可不能乱开啊,小心烈如天跟你急!到时候偷**不成蚀把米,看你到哪里哭去。
不顾烈如天警告的目光,欣赏够了陆展亭与秦晓璐错愕的神情,同骏吟才不慌不忙地开口,道:“不过……如天没瞧上眼,又不肯拂了我的颜面,勉强留下他当个端茶递水的小厮。”牵动了在场数人情绪的小“惊喜”就此轻描淡写,一笔而过。
我心里一痛,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我的社会价值一再受到质疑。虽然知道同骏吟的用意,但是我还是无可避免地被刺痛,尤其这个人还是同骏吟。
烈如天转过头来扫了我一眼,见我谦卑地低着头,又将目光转了回去。
为了活络气氛,秦晓璐诚恳地看着我,给我几分钟才艺展示的机会。
我:“……”
在这里,我是个奴才,是个没人权、没地位、没尊严的下等人,自然没有人肯理会我自己愿不愿意出演这让我觉得屈辱的戏子。除了同骏吟,其他两人都像蜜蜂围着鲜花一样转,而同骏吟肯定也不会为了我扫了她的兴;而且,我笔下的女主角能如此礼贤下士,我,还有什么话好说的呢?
所幸,我之前担心穿帮,多少有跟着青儿学了点戏文。芳官对戏文角色的把握似乎是出乎□一般,我学得极快。
同骏吟垂下眼帘,思索了片刻,他点了芳官拿手的《离人泪》,曲调有点哀怨,不大应景。
《离人泪》讲的是一书生高中状元之后,为攀附权势,竟休弃糟糠之妻,那弃妇借酒消愁的故事。当时同骏吟就是听到这出戏,才将我买下。
不过青儿认为,我唱得比芳官到位了些。我想想也是,我对文字的理解多少会比芳官敏锐点。
我摆好姿势,张开嘴吧,亮起嗓子,开唱。因为是芳官的拿手好戏,我时不时会翻看戏词,所以记得还算是清楚。
我踱了几步台步,甩了甩衣袂,不经意地对上同骏吟的眼睛,很明亮的一双桃花眼。他这个人虽然嘴贫,但是他还算是个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的人。
我回避他的眼睛,拭了拭泪水,凄凉哀怨地唱道:
“山盟海誓皆是空,贫贱之妻赶下堂。状元郎你独自一人享富贵,可知我思夫垂泪二三更。眼中流尽血和泪,心底还同未烬灰。世间情爱莫须有,不如月下一盏酒。”
唱完我这曲子,我方才明了,那同骏吟是借着这曲子劝那深陷情海的烈如天,同时又调侃男主女主情路难长,真是一举两得啊。
场面有点尴尬,大家默不作声。
幸好,同骏吟积极主动地出来救场,他不仅高度赞扬了我的唱功,还竖起大拇指,啧啧称奇。
我脸皮没他厚,口才没他好,功夫没他高,样样不如,所以,我只能很不争气地红了脸,低着头退了下来。
很显然,我并没有完成任务的才艺表演并没有起到秦晓璐预计的结果,冷场持续进行中。
我只能对秦晓璐对以抱歉一笑,孩子,我尽力了。
*****
回修武院的路上,烈如天的心情自然不好,而同骏吟终于良心发现,没再火上浇油,一路上也陪着烈如天默默地走着。我不可能自言自语,自然也识时务地闭嘴。
烈如天呀烈如天,情海无涯,回头是岸。干嘛非得在一棵树上吊死,而放弃整片大森林呢?
我不想知道这个缘由,一点都不想。
烈如天的童年生活很暗,秦晓璐活泼开朗,就像照亮世界的太阳,烈如天就像是追逐太阳的向日葵,执着得可怕,教人不得不佩服他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大无畏神。
我怜他亦敬他,若是烈如天不是一个痴情种,便不是我心目中烈如天了,也许只是一个悲催的灰,三两下就消失在了读者的视野里。
你是你,只因一个痴字……
只是,不知烈如天要如何,处置我。想起两方孤零零的坟墓,顿时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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