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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6章
    金渺抱住金材煜的腰,贴着他。
    一首歌之后,金材煜目光灼灼的看向女友,“怎么样?”
    “完全的帅气,oppa唱的非常好听,不愧是歌手。”金渺仰着头看他,伸手搂住他的脖子,让他弯下腰,凑近他的耳朵。
    金材煜非常配合的弯腰,低头,就听到女友小声的说到:“那这首歌就送给oppa你了,要好好的唱哦。”
    金材煜瞪大眼睛,“送给我?!”
    “当然,我在创作这首歌的时候,就是想着oppa你的声音来创作的,不觉得很适合你的声音吗?”
    金材煜一时之间不知道要说什么,他十分的感动,之前一直感觉女友喜欢上他,更多是因为外表,但是现在他觉得这是自己的偏见,女友也是在认真和他恋爱的。
    不是说送首歌就是认真在恋爱,而是她一直想着自己的声音,写了一首完全适合他声音的歌曲。
    这对金材煜这样的艺术家来说,这就相当于告白信了,这是多么浪漫的一件事。
    金材煜感动的眼圈都要红了,“谢谢你,亲爱的。”
    额……金渺虽然预想过男朋友会很高兴,但是没有想到是这种程度,竟然会这么感动,这么好满足的吗?
    对于金材煜这种艺术家来说,这种代表着自己心意,用心去准备的礼物,远比花大价钱送的礼物要珍贵。
    他就不是那种只看钱的人,要说完全不在乎钱,那就太假了,人活在世上,不能靠着喝露水活着,还是要吃饭。
    但是只要钱够花,他就不会想要去拼命赚钱,更多的是去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
    所以经常一部戏火了之后,会有一大堆的剧本找上来,但是金材煜一个都不会接,而是去做不太赚钱的话剧或者是乐队演出。
    当然,不是说金渺的歌不值钱,金渺的歌要是卖的话,应该也挺值钱的,她卖出去的第一首歌已经发行出来了,现在正在billboard的排行榜前几名上挂着呢,一出来就很受欢迎。
    金渺的歌是卖给国外的音乐公司,那边给的钱更多一点。
    她写的也是pop风的音乐,又带着属于金渺音乐的独特风格,让人新奇又觉得好听,只要听一遍,就会感觉很入耳,歌曲的旋律和歌词通俗又有深度,不会被人给当成是没有什么内涵的洗脑曲。
    虽然现在摇滚乐不能算是主流音乐,但是还是有非常多的乐迷喜欢这种音乐,而且只听摇滚乐。
    金材煜自己也是创作者,他也是学习了很久然后开始自己写歌,一般摇滚乐队都是要有自己创作歌曲的能力,他也喜欢做这些,和乐队朋友们一起玩音乐真的很快乐。
    得到了一首堪称经典的歌曲,而且是女朋友亲自给他写的,金材煜很难不向乐队的朋友们炫耀一下。
    在赶在十点之前把金渺送回家之后,他就在成员们一起的群里面邀请大家来听歌。
    【我收到了一首特别棒的歌曲,快来我们的基地来听歌。】
    为了歌曲的保密性,金材煜是不会将歌曲直接放到群里面的,这首歌的版权是自家女友的,而发在聊天室中,不太安全。
    如果有黑客入侵的话,自家女朋友的这首歌不就泄露出去了?
    虽然吧,他们乐队名气不是很大,每次出歌也基本上进不去音源排行榜,他们也没有什么钱用来宣传,光是制作专辑都要凑钱来弄,可能并不会让自家女友这首歌变得很火。
    但是,就算是可能只在小范围的乐迷那边能有知名度,金材煜也要保证女友的歌曲版权。
    金材煜的几个朋友们也都是真心爱音乐的人,挺到金材煜发过来的十秒的音乐,纷纷开车过来了,有的住在松岛都开车过来。
    等听到完整的音乐,纷纷表达了喜爱之情,“这首歌也太棒了,这么好的歌你从哪里淘来的啊,是不是很贵啊。”
    听到朋友们的问题,金材煜的脸上露出像是中彩票的表情,那种抑制不住的高兴,还带着一丝炫耀,“这是我的女朋友送我的礼物。”
    “阿西,原来你叫我们过来是为了炫耀啊!”
    鼓手把抱枕扔到金材煜身上,他开车这么久过来,是为了来听他炫耀的?
    “顺便炫耀一下。”金材煜接过抱枕,脸上的表情看着有点贱嗖嗖的。
    大家都是这么久的朋友了,知道金材煜上一次恋爱结束已经挺久了,有新女友也是挺好的,大家也挺好奇的,“是娱乐圈里面的艺人吗?”
    “是普通人,啊,不是普通人,是天才。”金材煜对自家女友一顿夸。
    “兄弟们,揍他!”
    几个人看着金材煜这个样子,真的特别的不爽,之前他单身的时候,他们也没有嘲笑他是单身狗啊,也没有故意在他面前秀恩爱。
    能写出这么棒的歌曲,大家对于金材煜那位他们没有见过的新女朋友很是赞叹,光是看这首歌,对方确实可以称作是音乐天才。
    都是玩音乐的人,他们很清楚自己不是那种天赋极佳的音乐人,否则也不会把这个当成是一个爱好的副业。
    听着朋友们夸自己的女朋友,金材煜感觉比自己被夸还要高兴,不愧是他的朋友们,就是很有眼光。
    金渺已经洗完澡躺在床上了,家里的大床还是很舒服的,比单身公寓那边的床还要舒服,她要把那边的床给换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