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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413节
    牛盛明先将索赔材料与j报材料分别交给相关部门后,投资开发公司的农传青才联系他,在此过程中牛盛明并未告知农传青,其已经向相关部门j报项目违法、违规。
    也就是说,牛盛明并没有直接向投资开发公司以举报为条件,进行所谓的“威胁、要挟”。
    2、投资开发公司得到牛盛明j报的信息,不是来源于牛盛明主动告知,更不是牛盛明附条件地向其提出索赔。
    投资开发公司为了解牛盛明的真实意思,主动约见牛盛明。
    牛盛明在见投资开发公司的农传青后才将j报信和索赔材料交给他。也就是说,将j报信与索赔材料联系一起是投资开发公司主动行为的结果,在见到牛盛明之前,投资开发公司就已经有了这个想法。
    3、牛盛明与投资开发公司谈判是一个民事谈判过程,谈判的结果不是敲诈勒索的结果。
    牛盛明一开始并不同意签订承诺书,经过谈判,投资开发公司再三保证不会让人知道,并称大家都要遵守承诺后,其才签署的承诺书。
    投资开发公司以出资五十万元换取牛盛明同意停止对项目违法、违规的jb的承诺。
    而投资开发公司的农传青的证人证言也称:之所以让牛盛明在不利于他的承诺书上签字,是为了一旦牛盛明拿到钱后仍j报,可以利用承诺书向有关部门j报他的不法行为,用承诺书保护企业的自身利益。
    由此可以看出,牛盛明签订承诺书,完全是出于民事谈判的结果,而投资开发公司却是以制造牛盛明敲诈勒索的证据为目的而要求其签订的承诺书。
    4、牛盛明事后的表现也体现了其索赔行为不符合敲诈勒索的特征。
    当牛盛明发现承诺书对己不利后,他要求退还已索得的二十万元时,被投资开发公司拒绝。这也表明,牛盛明的初始索赔意图并不以举报为手段和条件。因此,牛盛明的行为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行为特征。
    综上所述,本案中,牛盛明向相关部门提交j报信,反映投资开发公司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属于正常的xf行为。其与投资开发公司就索赔进行的谈判,是正常的民事行为。故牛盛明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完毕。”方轶回应道。
    ……
    牛盛明的案子在当地引起了不少的轰动,此前大报小报和网媒都报道过,所以当地媒体对该案的关注度还是挺高的。
    说起来这还得归功于投资开发公司,原本投资开发公司想用这个案子在当地立威,让老百姓知道投资开发公司的钱不是那么好拿的,所以对媒体推波助澜,给这案子造了不少势。结果投资开发公司算到了开头,却没有猜中结尾,弄巧成拙了。
    法院的大门外,有不少当地的记者正围着被释放的牛盛明采访,后者非常激动,没有废话连篇的感谢,只有实话实说的委屈。
    中院认为,虽然上诉人牛盛明以要挟为手段索赔,获取了巨额钱财,但上诉人的索赔是基于在房屋拆迁、坟墓搬迁中享有一定的民事权利提出的,故认定上诉人具有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故意,证据不足,不能认定上诉人有罪。
    上诉人及辩护人提出无罪的辩解和意见,予以采纳。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项、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判决撤销原判,宣告牛盛明无罪。
    方轶和云乔原本打算开完庭就开车回去,但却被牛盛明和包丽两口子拉住了,他们要请方轶二人吃饭,以示感谢。云乔的律师证是在开庭前一周拿到的,所以这次她也跟着来开庭了。
    次日一早,网上和报纸上刊登了牛盛明的案子的裁判结果,方轶的名字再次走入大家的视线。
    ……
    夏日的早上并不清爽,太阳上班太早,很快大地就进入了炙烤状态,走在柏油路上只感觉热浪滚滚,烤的人喘不过气来。
    周颖下了带空调的公交车后,撑起遮阳伞,快步往写字楼里走去,在电梯里正好碰到了乘电梯从地下停车场上来的杜庸。
    年底拿到奖金的杜庸换了一台新车,本来孟广达等人以为杜庸会换一台好一些,上档次的轿车,但杜庸只是把旧车卖了,换了一辆新捷达王。用杜庸的话说,这种车皮实抗造,而且维修起来费用也低。
    “杜律师,昨天老谢给了我一个隔壁市的刑事案子,案子比较简单,我刚拿到没见过当事人,要不我转给你吧,我没有车,去一趟隔壁市挺远的……”周颖看向杜庸。
    “律师费多少钱?”杜庸顺嘴问道。
    “不多,律师费二万元,外加二千元差旅费,你要是同意,回头我找老谢变更下主办律师。”周颖回道。
    “好啊,我接了。”杜庸犹豫了下说道。
    年底奖励的事大家都知道,杜庸跟孟广达都是被社会吊打过的人,多办案子多赚钱这是他们工作的宗旨。
    其实团队律师之间相互调换案子的事早就有,大家忙不过来或者赶上撞庭调换下主办律师很正常。只要双方都同意换,方轶没有意见,他的底线是不能耽误工作。
    “最近怎么没见到达哥?”周颖走出电梯后,问杜庸。
    “前段时间老谢分了几个外省的刑事案子给达哥,这段时间他一直在出差,昨天下午我看到他了,你正好出去开庭了不在所里。
    达哥说今天上午要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是宇文给他介绍的案子。好像是故意杀人案。”杜庸和周颖边说边走,进了律所大门。
    第900章 有待商榷
    “达哥为了年底拿奖金买车,这段时间拼命接案子,我真怕他有个头疼脑热的,出不了庭,方老大把案子都分给咱们。”周颖煞有介事道。
    “你可盼着他点好吧,我手里可还有八个案子等着开庭呢,达哥手里那十来个案子要是再分下来,非得跑死我不可。”杜庸咧嘴道。
    “好吧,达哥长命百岁,办案子能办到九十九岁。”周颖说完,杜庸哈哈大笑起来。
    看守所内,正在听被告人房云林叙述案发经过的孟广达突然连打了两个喷嚏,心中嘀咕:这是谁背后说我呢。
    一旁的宇文东边听边做笔录。
    “……当时六子找我,跟我要钱,我不给他,他就把我的笔记本电脑搬走了,后来他又三番五次的打电话跟我要钱,并说如果不给钱,就杀我全家。
    我心里害怕,为摆脱纠缠,就起了杀心。案发当天晚上九点多,我请他吃饭,我们喝了不少酒,我让他跟我去出租屋取钱,他答应了。
    到了出租屋,我趁他不备,用事先准备好的铁棍将他砸倒,之后我用铁棍击打他的头面部、颈部、腹部,后来他躺在地上鼻子口流血,不动了,我用手试了试他已经没呼吸了。
    之后,我用借来的三轮车将他的尸体拉到了高速路附近的一大土坑内掩埋。后来他的尸体被跑去大土炕挖土的人发现报了警。再后来我就被抓了。
    警察告诉我,六子是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当时他要不说杀我全家,我也不会对他动杀心。孟律师,您说我会被判死刑吗?”房云林说完最后一句,抬起头,他看向孟广达的双眼,满是惊慌和无助。
    “你刚才说的六子大名叫什么。”孟广达没有立刻回答他的问题,边听边思索着,随后反问道。
    “六子大名叫顾传富。以前一直跟着我。”房云林回答道。
    “他为什么向你要钱?你欠他钱?”孟广达问道。
    “我不欠他钱。”房云林犹犹豫豫的说道:“几年前,他跟我一起盗窃过电缆,后来卖了钱,我没给他。但这事不怨我,我拿到钱不久就被警察抓了,判了二年。钱都被警察收走了。
    但是六子一直觉得我欠他钱,所以就一直追着我要。”
    说话时,他的眼神闪烁不定。
    “也就是说因为分赃不均,所以六子一直追着你要钱,是这意思吧?”孟广达问道。
    “嗯……对,就是这意思。之前盗窃的事我已经被判过刑了。”房云林回答。
    “你的行为肯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孟广达说道。
    “我算是防卫过当吗?是他逼我的。”房云林不甘心,显然他也知道自己肯定构成故意杀人罪。
    “算不上防卫过当。”孟广达摇了摇头。
    防卫过当?想啥呢!
    “是六子先威胁我的,所以我才杀他。”房云林瞪着不大的眼睛,望着孟广达,重复道。
    “六子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六子在本案中有多大过错,是否会因为他的过错,法院减轻对你的处罚,现在还不好说,毕竟你杀了人。
    下午我们会去中院阅卷。开庭前我们会再过来,告诉你辩护方案。你有什么话要带给你父母吗?”孟广达问道。
    “没有。能不能让我姐再给我存点钱?”房云林呆愣的坐在对面,眼神中充满了失落、不甘和惊慌。
    走出看守所后,孟广达点了一根烟:“宇文,你跟大宝说下情况,再约房云林的姐姐过来下,实际情况与她之前了解到的情况有些差距,这案子不太好办,很有可能房云林会被判死刑。”
    “嗯,一开始听房云林姐姐介绍案情,我以为是敲诈勒索,被逼无奈杀人,结果是分赃不均导致杀人,这差的也太多了。”宇文东有些无语。
    “周五的时候,把这个案子拿出来,大家一起分析下,听听方老大怎么说。反正我对这案子的结果不太乐观。”孟广达点头道。
    此时的方轶正坐在办公室内,忙了一上午,刚闲下来喝口茶水,王德友敲门走了进来。
    “老王,咋情绪不高啊!”方轶半开玩笑道。
    “别提了,年初我办的一个故意杀人案,被告人被执行死刑了。”王德友瘫坐在沙发上,无精打采的说道。
    “就为这个?不至于吧!杀人偿命,没有法定事由的话,杀人犯被判死刑的概率是非常大的。我们团队每年都会接很多这类案子。”方轶不以为然道。
    “我不是为被告人可惜,我是心疼他闺女,小丫头才八岁,就没了父母,关键是还要背债,被强制执行。”王德友的语气中充满了悲哀。
    “八岁,被强制执行?”方轶瞪大了眼睛:“咋回事?”
    “事情是这样的,被告人杀了他媳妇后,次日就将房子卖给了第三人,收了对方八十万元房款,准备偿还银行的房贷和外债。
    可他刚收了钱,还没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就被抓了,钱被公安部门冻结了。买房的人已经签了合同,付了房款,见买房人被抓了,无法办理房产过户,就去法院起诉,想确认房子的所有权,法院认为他们双方签署的房产买卖合同无效,驳回了买房人的诉求。
    房子拿不到,那就要钱吧,于是买房人又把被告人给告了,要求返还购房款,这回法院判了,支持了购房人。但是问题是被告人已经被执行死刑了,他的钱被警方没收了。
    被告人夫妻有套房,按照法律规定,应该由被告人的父母和女儿继承,但是被告人父母放弃继承,将被告人名下的财产都给了被告人的女儿,不愿承担任何债务。小女孩成了被执行人。
    小孩子才八岁哪有还款能力,父母都没了,住在姥姥和姥爷家,据说她姥爷请了律师上诉,结果案子还是输了,结果小女孩被法院拉入了黑名单。”王德友说道。
    方轶一怔:“那房产呢,不能拍卖了还钱吗?
    即便有银行贷款,拍卖的钱不够还的,那还有警方扣押的购房款呢,既然案子已经结了,扣押的款项应该查明来源,不属于犯罪所得的赃款,应该返还。
    故意杀人与购房行为是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刑事案子,一个是民事纠纷,既然房产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警方应该查明事实后,返还款项。毕竟这钱不是被告人的。
    法院将小孩子拉入黑名单,我觉得这事有待商榷。”
    第901章 什么是‘善’
    方轶端起了茶杯,刚要喝茶,但又停下了,接着道:“如果当时小女孩也放弃继承父亲留下的遗产呢?是不是就不用承担债务了!当然这话说起来有点马后炮。
    主要是小孩子太小,要由她的监护人替她行使权力,而继承的放弃是有时限的(《民法典》第1124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哎!明明可以解决的事,怎么越搞越复杂了,法律是为了解决纠纷,解决问题,结果却……
    不过这事已经到了这个地步,程序都走了,你又不是代理人,不了解案件的详情,还真不好管。”方轶直摇头。
    “学了这么多年法律,又办了这么多年的案子,可到了现在,我却对这个行业感觉越来越陌生……”王德友的眼神中带着一丝茫然。
    “老王,这说明你不是死抠法条的书呆子,能跳出法律条款,从社会的角度看待问题。你知道什么是‘善’吗?”方轶一怔,片刻后说道。
    他怕王德友陷入自我认识的误区,无法自拔,最终丢了饭碗。
    王德友张了张嘴,最后还是摇了摇头。他觉得‘善’的概念就在嘴边,随口就能说出来,可真让他说,他又不知道该怎么说。
    “不昧良心就是最大的善,咱管不了别人,只能自存善心。你没必要想太多,社会的进步,法制的进步,不是咱们三言两语就能做到的,但是咱们做的事是有意义的。”方轶叹了口气。
    王德友点了点头。
    “老王,咱们做律师的,见到的负面的东西太多,你得管理好情绪,别将工作中的情绪带回家,那样不好。
    咱们的工作说大了是为法治的进步,社会的和谐;说小点是为了改善家里的生活条件,让家人生活的更好。
    要不你也找个爱好,别一天到晚的只知道办案子,去河边钓钓鱼,或者跟老板学,搞搞茶艺。要不就去跑步,打球,得给自己的情绪找个出口。”方轶岔开了话题。
    “钓鱼我不会,一坐一天太磨人;跑步打球我这肚子越来越大,身体素质越来越差,跑不动。喝茶倒是可以,但是如果像老板那个学法,我兜里钱不够,还是算了吧。”王德友晃着脑袋说道。